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Firearms, Ammunition, and Knives Control Act
改組前:內政法規警政目
立法院
簽署人蔣經國
簽署日期1983年6月27日
施行日期1983年6月29日
立法歷史
提交者內政部警政署
提交日期1983年2月22日
相關委員會內政司法委員會
內政司法委員會審議1983年4月28日(院總1187
二讀1983年6月3日
三讀1983年6月7日
修訂英语Amendment法例
2020年6月10日(第14次)
立法歷程
修訂後文本
狀態:已施行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為中華民國規範人民使用槍砲彈藥刀械以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法律。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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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於民國72年(1983年)6月27日由時任總統蔣經國公布,其法全文 15 條。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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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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