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talk:Barter84

您好,Barter84!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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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欢迎您的维基人:Nyf 2009年9月6日 (日) 09:30 (UTC)(via Alexbot Operate via Alexsh)[回复]

請停止不當維基化行為[编辑]

請停止你對二二八事件過多添加維基化的行為,否則視同破壞,將會予以提報。-36.232.219.156留言2012年8月11日 (六) 06:33 (UTC)[回复]

2012年8月[编辑]

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贡献。在您的最近编辑二二八事件中,您在文章中添加了过多、無益處的内部链接,或将指向同一条目的链接重复了过多次,这样可能会使阅读者感到不便。请您避免在同一条目内加入太多的重复链接,詳見Wikipedia:格式手册 (链接)。谢谢合作。 --Mewaqua留言2012年8月11日 (六) 07:11 (UTC)[回复]


提示: 您好,感謝您為維基百科作出貢獻。机械人留意到您的一些編輯中轉換了页面原始码的繁簡或地區詞,例如修订版本28855363,这可能違反了中文維基百科的指引,因而已被自动撤销

維基百科有繁簡及地區詞轉換功能,即原始码與實際顯示可以不一樣。如果您不喜歡正文顯示某一語言变种,您可到這裡設置,而请勿直接修改原始码。如系統未能正確轉換,请您不要直接修改原始码,而是使用轉換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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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h-cn:陆; zh-hk:港; zh-sg:马; zh-tw:臺;}-

您亦可前往互助客栈尋求其他維基人的幫助。

请留意,如果維基百科能够正確轉換,那么变更原始码的繁簡或地區用語即属破壞。如您重复类似行为,您的賬號可能會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若您的浏览器安装了同文堂等中文字体转换软件,请在编辑时将其关闭。但如您认为机械人判断错误,请撤销该自动撤销。祝编辑愉快!Liangent-bot留言2013年10月8日 (二) 10:16 (UTC)[回复]

二七部隊"國民黨軍"稱呼違反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原則[编辑]

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在命名上以"名從主人"優先,使用官方稱呼,避免使用有傾向性的稱呼。"中華民國國軍"可以簡稱"國軍",但是稱呼"國民黨軍"有傾向性,暗示國軍並非屬於國家而屬於政黨,違反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歡顏展卷留言2014年2月20日 (四) 20:19 (UTC)[回复]

有關二二八[编辑]

真是辛苦你了,Jessechi的行事風格就是那樣。就我所知二二八時有人根本連表達異議都沒有就遭殃了。--全無尊嚴先生留言2014年6月29日 (日) 03:29 (UTC)[回复]

二二八事件被提交優良條目重審[编辑]

閣下主編之「二二八事件」已被送至優良條目評選頁面,如果投票期結束後,沒有達到票數標準,該條目將被取消優良條目資格,敬請前往查閱。--Liaon98 我是廢物 2014年9月6日 (六) 08:11 (UTC)[回复]

臺灣高中歷史課綱微調案[编辑]

Hi,對於閣下的修改,我並不是反對加入對於人物背景的說明,但是在文章中加入,不利於閱讀,建議集中在同一個章節中來講述。我先做出修改,閣下之後可以再提出意見。謝謝。--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4年10月27日 (一) 08:12 (UTC)[回复]

Hello, Barter84, 台灣歷史正接受評選,請儘速抽空前往審閱投票。感謝!--WildCursive留言2014年11月22日 (六) 04:15 (UTC)[回复]

根據“臺灣戰後時期”的修订历史顯示來看,確實那位IP說的沒錯,只不過他沒將來源貼出來給人看。此外,我很對不起閣下,我在這裡學閣下的口氣來回話,此舉確實不好,不過還是想請閣下平心而論,一來沒看閣下有拿出來源,二來根據來源可知國史館已有考證過,所以在台北中山堂雙方代表進行的動作是簽署,至於簽署什麼就看「那份文件」,既然「那份文件」由國史館收藏,加上由專人去考證,雖然我沒親眼見過,至少這樣可信就已經很高了,剩下端看閣下到底是採信「投降」還是採信「受領」,如果閣下想將這兩者當成一樣,那麼請閣下出示來源,而且這來源得要像國史館有翻出當時的資料做為考證文獻,否則這樣就等於只有文字帶過罷了,可信度並不高。--114.38.186.159留言2014年12月4日 (四) 17:04 (UTC)[回复]

閣下在這筆編輯違反WP:NPOVWP:NOR,經查閱先前閣下在這筆編輯摘要可知,違反WP:NPOV是不宜被寫進維基百科,「日治時期結束」一詞違反WP:NOR,而且這詞是有爭議,甚至在沒充足的來源提供可足見「日治時期結束」這詞,這也確實會有誤導之嫌,仍不宜被寫進維基百科,閣下既知明白而故犯,這行為不希望再出現,因為這可能會有觸犯破壞所提「持續干犯其他方針與指引之破壞」,又或者是觸犯Wikipedia: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還請閣下要對這方面問題下手編輯時,請先討論會比較好,以避免發生編輯戰。--125.224.2.25留言2015年2月3日 (二) 13:04 (UTC)[回复]

閣下對台灣日治時期重大修改疑似原創研究[编辑]

閣下在這筆做重大修改,但沒有來源,如有來源請附上,否則將會依Wikipedia:非原创研究刪除具有原創研究的敘述,這就很可能直接影響到閣下原本做的修改所表達之意,特此提醒。--114.38.177.176留言2015年2月8日 (日) 13:53 (UTC)[回复]

你自己寫的評論,非中華民國政府說明[编辑]

要發表評論,如你自己說過,去開個部落格寫。119.14.42.105留言2015年2月15日 (日) 15:07 (UTC)[回复]

你自己寫的原創研究, 還隨便找一個文獻來源來替你背書,這叫作假。119.14.42.105留言2015年4月11日 (六) 01:41 (UTC)[回复]
中華民國外交部可沒這麼說,「強調統治即是代表享有主權」,這是你的原創研究,你要累積幾次不可信的編輯?119.14.42.105留言2015年4月11日 (六) 06:46 (UTC)[回复]
兩句話合併成一句話,還用「即是代表」來連接...,中央社新聞和[外交部的新聞稿,都不是這麼寫的。119.14.42.105留言2015年4月11日 (六) 13:54 (UTC)[回复]
今天學你寫原創研究119.14.42.105留言2015年4月12日 (日) 06:15 (UTC)[回复]

警告[编辑]

2015年4月[编辑]

您似乎在「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留意,您在24小时内不可对一个页面执行三次以上的回退;在不同页面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编辑战。请您不要繼續进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請善用讨论页与其他编者交流以期达成共识,另請參閱争议的解决。 --LHD留言2015年4月4日 (六) 05:09 (UTC)[回复]

2015年5月[编辑]

您似乎在「同盟國軍事佔領日本」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留意,您在24小时内不可对一个页面执行三次以上的回退;在不同页面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编辑战。请您不要繼續进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請善用讨论页与其他编者交流以期达成共识,另請參閱争议的解决。--LHD留言2015年5月1日 (五) 14:24 (UTC)[回复]

我剛檢查過,您今晚第一次修改的確是將我附加的一段話完全移除,算是第一次撤銷,故在此通知。--LHD留言2015年5月1日 (五) 14:27 (UTC)[回复]

您似乎在「10月25日」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留意,您在24小时内不可对一个页面执行三次以上的回退;在不同页面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编辑战。请您不要繼續进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請善用讨论页与其他编者交流以期达成共识,另請參閱争议的解决。--LHD留言2015年5月3日 (日) 07:33 (UTC)[回复]

您似乎在「10月25日」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留意,您在24小时内不可对一个页面执行三次以上的回退;在不同页面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编辑战。请您不要繼續进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請善用讨论页与其他编者交流以期达成共识,另請參閱争议的解决。--LHD留言2015年5月7日 (四) 03:28 (UTC)[回复]

2015年6月[编辑]

  1. 您似乎在「臺灣歷史」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留意,您在24小时内不可对一个页面执行三次以上的回退;在不同页面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编辑战。请您不要繼續进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請善用讨论页与其他编者交流以期达成共识,另請參閱争议的解决

Re: 關於遠東盟軍最高統帥[编辑]

這裡是「中文」維基百科,在有出現「盟軍最高統帥」一詞的中文可靠來源,大多數是指麥克阿瑟Supreme Commander of the Allied Powers,而英文維基的 Supreme Allied Commander 條目只是將類似的用詞作一個整合性介紹,艾森豪並沒有一個職位是純粹叫「Supreme Allied Commander」,他擁有過的頭銜是「Supreme Allied Commander of the Allied Expeditionary Force」、「Supreme Allied Commander Europe」,後者還是北約的職位,這兩個名詞都已有其他常用的中文譯名。當然您可以說「部份來源會把艾森豪的職位翻作盟軍最高統帥」,但反過來講他的正式名稱有「遠征」、「歐洲」,您應該是加註在職位名有特殊名詞的艾森豪,而不是加註在職位名沒有其他特殊名詞麥克阿瑟。--LHD留言2015年4月15日 (三) 16:22 (UTC)[回复]

另外,中華民國當時官方採用譯文Supreme Commander of the Allied Powers是叫盟邦統帥,這個詞目前查不到會用在艾森豪的狀況,也可以採用這個,而不是去用自己覺得會搞混的譯名然後又額外加註,變出一個沒多少人這樣註記的名詞。--LHD留言2015年4月15日 (三) 16:29 (UTC)[回复]

1. AIT 說艾森豪是歐洲戰區的盟軍最高司令官(Allied Supreme Commander),這種稱法哪裡會和不加任何註明的盟軍最高統帥混合?Allied Supreme Commander=Supreme Allied Commander?那個才是正名,這怎麼看都是一種略稱,又不是註明了歐洲戰區嗎?
2. mypaper.pchome 不是可靠來源,國中小教科書資料是低可靠來源,又英文維基也無艾森豪在1944年2月被任命為「Supreme Allied Commander」的資料,作戰條目旁邊這樣列也可能只是略稱;再假使該作戰的「Supreme Allied Commander」只限定該場戰役使用,這難道適合翻成盟軍最高統帥嗎?
3. Google 以字找圖不能當作可靠來源,因為文字並不是用圖定義,該功能理論上也是去找有該文字的網頁,再從該頁面找圖出來,出現無關圖片是正常現象。盟邦統帥在當前中文可靠來源前後文均明確只指SCAP,不會有搞混現象。
4. 我說過的確有人把艾森豪的職位也稱作盟軍最高統帥,但使用數量是指SCAP的多,也幾乎沒有對SCAP加註「遠東」的例子出現,反而是對艾森豪的加註歐洲/遠征。遠東是個很特定用法的詞,加了遠東會讓讀者誤判:A. 遠東盟軍最高統帥是全稱 B. SCAP 前註明遠東是很常見的,因而也用這樣的寫法去發表文章。這樣變成極少數到算是原創的用法透過維基百科讓其他人引用變成多數用法,這已經踩了原創、宣傳的線。
5. SCAP 即使另外加註也通常是加「駐日」。
6. 尤其不可更動的文字如命令內容的譯文時,根本就不該加註,除非該加註方式已經是在眾多中文可靠來源出現過的慣例到可以成為整個譯名的一部份。
因以上理由,我反對在維基百科上,使用「盟軍最高統帥」當SCAP譯名時加註「遠東」,前面提已舉出幾個更常見而不致混淆的SCAP替換譯名/加註法,若您自己認為會混淆,那請改用那幾個名詞/加註。--LHD留言
1.維基採用翻譯的標準,不是「編者自行判斷精不精確」,而是「在遵守版權限制的前提下,由可靠來源發表的中文譯本應比維基百科編者自行翻譯的版本優先使用。」這是WP:OR屬於方針,最優先遵守事項。「盟邦統帥」一詞經可靠來源發表,而中華民國外交部條約資料庫中降伏文書譯文採用此用詞,且該用詞也已經眾多可靠來源引用,並且在可靠來源中幾乎沒出現過用「盟邦統帥」指稱SCAP以外的職稱,依維基百科方針當然能用。
2.您對「盟邦統帥」一詞有意見,也無法支持您採用「遠東」加註於「盟軍最高統帥」前面,您給的來源也沒加註遠東,而是用「聯合國最高統帥」。即使說用「聯合國」更有疑慮,依維基方針它(官方用詞)仍然比沒什麼人用的「『遠東』盟軍最高統帥」更優先使用。我也提過了,其他常見的加註是「『駐日』盟軍最高統帥」,而不加任何區別註記的「盟軍最高統帥」當然也是多數。
3.中文統帥權就是英文Supreme Command,「統帥」本身就帶有最高的涵意,「我個人」一直認為「最高」不需要加在「統帥」前,但「我尊重維基百科方針」,不會擅自把「盟軍最高統帥」這個極多可靠來源的詞改為「盟軍統帥」這種很少出現在可靠來源的詞。同理在「盟軍最高統帥」、「駐日盟軍最高統帥」已於眾多可靠來源指稱SCAP的情況下,我基於維基百科方針,不會接受「遠東盟軍最高統帥」這種幾乎找不到來源的寫法。
結論就是「『遠東』盟軍最高統帥」這種寫法依以上所述,不適合用在維基百科,您若仍不同意,可去互助客棧徵求意見,因為您提的理由一直沒有成功反駁我的理由:依方針可靠來源翻譯優先使用。--LHD留言2015年4月18日 (六) 03:08 (UTC)[回复]

感谢Barter84提供参考资料![编辑]

感谢Barter84为洗脑的中华民国部分提供参考资料!--Poptang|twe||中華民國(大陸)留言2015年5月10日 (日) 12:29 (UTC)[回复]

邀請您參加第十三次動員令[编辑]

中文維基百科 第十三次動員令邀請函
維基娘,第十三次動員令的吉祥物
維基娘,第十三次動員令的吉祥物

親愛的維基百科用戶Barter84您好:

首先,感謝你對維基百科的貢獻!為了提升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品質及數量,第十三次動員令會於2015年7月4日至2015年9月6日期間進行,我們誠摯地邀請您來積極參與動員活動。

詳細動員事項請參見第十三次動員令,讓您從動員令說明書中了解什麼是動員令,並請參考主頁的報名指引報名參與本次動員令(報名處現已開放)。

本次動員令分為大動員令及小動員令,大動員令是可以在任何主題中貢獻的動員令項目,而小動員令主題有:地球科學數學物理電子计算机歐洲歷史地理以及多於15種外語版本的條目

請收到本邀請函的維基人,將{{subst:動員令}}轉貼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動員令的維基人討論頁上(或參考推廣工具),如果您由於各種原因不能響應本次動員令、積極建立新條目,也請幫忙散發動員令,因為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歷次動員令成敗之關鍵,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維基的服務、品質及數量!非常感謝您的參與!


〈反高中課綱微調運動〉條目[编辑]

您好。這篇東西不叫條目,只是一篇政治評論:

  1. 「柯P此舉,形同賜給各分局長,每人一張「一次錯殺權」,遭錯殺的人,只能自認倒霉」
  2. 「邱豐光身為警察局長卻沒有這種認知,令人遺憾」
  3. 「律師詹順貴表示,警方「先抓人、後找證據」做法可議,已蠻橫侵害新聞自由」
  4. 「迫害民主運動家鄭南榕」
  5. 「什麼事情都喜歡有SOP的柯市長」
  6. 「難道家中未裝設鐵窗與保全系統,不嚴密防護而遭有心人士侵入,也是設陷阱引誘他人犯罪?」

以上。--Carrotkit和平約章維基佈告板‎條目DIY 2015年7月31日 (五) 12:42 (UTC)[回复]

台灣歷史[编辑]

LHD和Matt Smith看來已接受「同盟國佔領日本及日本控制之地區」之敘述,閣下同意此共識嗎? -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科學條目提升計劃地質專題2015年7月31日 (五) 14:47 (UTC)[回复]

臺灣高中歷史課綱微調案[编辑]

Louarcan在臺灣高中歷史課綱微調案進行編輯戰,我已經提報到Wikipedia:当前的破坏。此外,請管理員@Outlookxp能夠協助關注這個條目發生的編輯戰,以避免編輯戰繼續。也希望閣下可以在討論頁持續溝通,感謝。--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8月3日 (一) 08:03 (UTC)[回复]

Louarcan解封之後,舊態復萌。我已在客棧發起討論,請前往參加,感謝。--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8月18日 (二) 02:03 (UTC)[回复]
如同預料,在條目保護解除後,Louarcan再度進行大幅修改。--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5年9月4日 (五) 06:40 (UTC)[回复]

re[编辑]

不明白要修改什麼?再說,要不要封禁是管理員決定,不是我。--秋意假髮濃留言2015年8月3日 (一) 18:07 (UTC)[回复]

閣下讀錯了。反正管理員已做出決定,恕不再回應,謝謝。--秋意假髮濃留言2015年8月4日 (二) 01:12 (UTC)[回复]

臺灣高中歷史課綱微調案要注意中立與查證[编辑]

管理員T.A Shirakawa已先解除保護,請考量管理員的苦心,以及與你編輯戰的用戶立場,多注意中立與查證。臺灣是個多元文化的社會,希望大家彼此體諒。--Outlookxp留言2015年8月5日 (三) 03:55 (UTC)[回复]

誠邀閣下參與「抗議唐人百科聯署」[编辑]

您好!作為一名中文維基百科用戶,本人注意到有一個名為唐人百科的網站,內容全部是複製自維基百科,而唐人百科的著作權聲明訂有「Copyright © 2015 TanRen.US」的條款;維基百科的內容並不是在公有領域(Public Domain),不可在違反CC-by-sa-3.0的條款下,任意複製或修改,然後宣稱為自己著作權所有。同時,唐人百科新購買並使用了wikipediacn.info網域,顯而易見這是「維基百科中國」的意思;但是,維基媒體基金會擁有Wikipedia的商標權,只有基金會有權使用。為了表示中文維基百科用戶的不滿、並要求唐人百科解決以上問題,本人誠邀閣下參與「抗議唐人百科聯署」,謝謝。-- - 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自然科學條目提升計劃地質專題2015年8月8日 (六) 13:38 (UTC)[回复]

勿全回退[编辑]

請細看[1]差別,Louarcan有更正馬關條約的字句改為正確引用。我會不贊成Louarcan部分更改,但會指出疑問,而他也會改進。我看到他有更正時也會回退我自己的。希望你們可以溝通(至少回退時要指出疑問而不是...)。--Outlookxp留言2015年8月25日 (二) 16:15 (UTC)[回复]

Barter84君請勿全段刪去帶有來源的內容,否則視為破壞--lyl留言2015年8月26日 (三) 10:29 (UTC)[回复]

善意提醒:臺灣戰後時期的編輯[编辑]

你剛才在這裡有修改,增加「稱為臺灣白色恐怖」這一句,但是根據上下文之閱讀通順而言,可以改成「稱為白色恐怖」,但內鏈還是臺灣白色恐怖,如此可就省去之前有說過「臺灣」一詞,還會再重覆說到「臺灣」這種贅詞之現象。--36.233.191.49留言2015年11月12日 (四) 19:05 (UTC)[回复]

來源沒寫「投降」,你怎會寫?[编辑]

這裡我看到你是寫「投降」,但是句尾有附上中山堂受降檔案分析來源,我自己看不出中山堂受降檔案分析哪裡有寫儀式過程中是進行「投降」一事,不明白你是從何看到的?而且你也沒附上來源。--36.233.191.49留言2015年11月12日 (四) 19:27 (UTC)[回复]

您好,提醒注意[编辑]

香港國粉Lauyulam似乎化身為IP用戶─182.239.110.43182.239.109.230182.239.74.67123.136.14.33,如同之前被本人回退的,又在刪除Taiwan模板,雖無證據,但是,極可能是同一人,特此提醒注意其他台灣相關內容,感謝。─Hierro 2015年12月24日 (四) 07:35 (UTC)[回复]

有關二二八事件爭議[编辑]

您好,我們有注意到您與KoKuyo的編輯戰,想問您有沒有Facebook帳戶,我們可以和其他夥伴一同在臉書討論該如何改善條目--Koala0090留言2016年4月7日 (四) 07:40 (UTC)[回复]

我也很感到意外,這種事居然是2013年6月30日上任至今的管理員所做的,我看當時參與編輯的在場人士,似乎只有和平奮鬥救地球Outlookxp二位才有管理員權限介入處理,我為這條目不禁捏把冷汗。--114.46.242.145留言2016年4月23日 (六) 17:37 (UTC)[回复]

228,有必要亂改我的編輯嗎?[编辑]

我提供的資料有必要這樣亂改嗎?Gftkslv2006留言2016年7月20日 (三) 14:55 (UTC)[回复]

2017年1月[编辑]

請停止一切無建設性編輯(如閣下於元清非中國論的編輯)。閣下編輯已對維基百科構成破壞,亦已遭回退。如果您仍需要進行測試,請使用沙盒。敬請合作。--No1lovesu留言2017年1月14日 (六) 07:21 (UTC)[回复]

2017年1月[编辑]

您似乎在「元清非中國論」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留意,您在24小时内不可对一个页面执行超過三次的回退;在不同页面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编辑战。请您不要繼續进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請善用讨论页与其他编者交流以期达成共识,另請參閱争议的解决。作为一位旁观者,我发现您在这个条目的编辑战行为非常严重,希望您在编辑条目时始终保持冷静,善于与对方沟通,而不是反复回退。--Antigng留言2017年1月15日 (日) 02:45 (UTC)[回复]

欢迎来到维基百科。每个人都可以对维基百科作出建设性贡献,不过有鉴于您在讨论页User_talk:Outlookxp中的行为,我们仍然要提醒您,请不要人身攻擊。任何意見都應針對條目,而不是編輯者。请阅读欢迎页面来获得更多信息。请您们不要指责对方“无赖/撒泼/无理取闹”,请使用文明的词汇,并且注意对事不对人。--Antigng留言2017年1月15日 (日) 08:54 (UTC)[回复]

管理員Antigng你好,本人並沒有使用"無賴/撒潑/無理取鬧"指責對方,這些字眼是對方使用的,拿來罵本人的,請詳查。--Barter84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10:54 (UTC)[回复]

“回應到變成這樣,倒不如一開始直接耍賴,反正理由到處找都有,玩文字遊戲又沒花錢。”--Antigng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16:49 (UTC)[回复]
管理員你好,「耍賴」在詞典裡的釋義就是:「賴皮不認帳或蠻橫不講理」。而No1lovesu在其他段落回應我「無賴」在詞典裡的釋義就是:「流氓、惡棍」,這些在詞典裡都查的到。「無理取鬧」則是No1lovesu連續5次拿來回應我的字眼。當時No1lovesu先回我:「一些歷史學者是不會直接地表明自己接受某些觀點的,他們會偏好於留在所謂的灰包地帶裡,就像條目中某些現代日本史學家一樣」,後來我揭發該名史學家早已經表態:「在元朝以前“小中国”是常态,元朝之后“大中国”变成了常态」,No1lovesuru看到之後就直接回應「那位教授有這種想法,不能寫到條目嗎」來壓我,我才會發表如管理員所寫的那一行話「回應到變成這樣,倒不如.....」,謝謝管理員,以後我會更謹慎。--Barter84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17:35 (UTC)[回复]
不客气。一个小建议:如果对方的行为令您愤怒,则最好暂时离开,等心情平静以后再编辑。--Antigng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17:41 (UTC)[回复]
(*)提醒:Barter84沒有揭發任何事,本人早就表示過【「在元朝以前「小中國」是常態,元朝之後「大中國」變成了常態」不就正是間接回應問題,迴避了直接回應「元清到底是不是中國」這個問題了嗎】,「大中國」和「小中國」是有引號的,謝謝,只能說雙方理解不一,不適合用「耍賴」一詞,倒是閣下是真的多次無理且無根據地抹黑和貼標籤,順便謝謝管理員的小建议,這個小建议同樣發在我的討論頁裡。--No1lovesu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17:52 (UTC)[回复]

你答對了[编辑]

無名英雄廣場此名單是辛旗那二百五抄自1999年落成的「綠島人權紀念碑」及「遲來的愛─白色恐怖時期受難者遺書特展」名單,包含反共、台獨份子。他也只敢寫「隱避戰線烈士」,以免有錯。之後還被台灣學者許雪姬等人笑。--Outlookxp留言2017年2月21日 (二) 11:45 (UTC)[回复]

還有,這是他錯誤的「查閱」、原創研究[2]。1.「遺遲來的愛─白色恐怖時期受難者遺書特展」1,061槍決名單是來自2007年的景美人權文化園區。2.無名英雄廣場的何永年、倪永廷、史也史也在遺書、綠島槍決名單[3][4]。--Outlookxp留言2017年2月24日 (五) 01:24 (UTC)[回复]

2017年2月24日消歧义内链通知[编辑]

您好,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贡献。机器人检测到您最近加入了消歧义内链。一般来说,条目内链不应该通向消歧义页,所以以下内链可能需要修复:

若不想收到此机器人的通知,您可用这里的方法来屏蔽。常见问题的解答请见这里。 --白磷的机器人给主人留言2017年2月24日 (五) 09:11 (UTC)[回复]

2017年2月25日消歧义内链通知[编辑]

您好,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贡献。机器人检测到您最近加入了消歧义内链。一般来说,条目内链不应该通向消歧义页,所以以下内链可能需要修复:

若不想收到此机器人的通知,您可用这里的方法来屏蔽。常见问题的解答请见这里。 --白磷的机器人给主人留言2017年2月25日 (六) 06:55 (UTC)[回复]

湯德章當時是否有台南分院判無罪[编辑]

這點我之前也查過相關紀錄是找不到。參與寫有《槍口下的司法天平:二二八法界受難事跡》的台南謝碧蓮律師很景仰湯德章,湯德章碑文也是她寫的,但她也考證這當時台南分院判無罪的說法是出自民眾同情的慰藉。儘管如此,湯律師依然至今被台南人所懷念。--Outlookxp留言2017年2月27日 (一) 02:34 (UTC)[回复]

嗯,二二八事件已經被平反了,過去被判有罪的被回復名譽,不該讓有心人在此時持續汙名化條目,那就失去了追求公義與平反冤屈的意義。--Barter84留言2017年2月27日 (一) 02:44 (UTC)[回复]

2017年3月[编辑]

您似乎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留意,您在24小时内不可对一个页面执行超過三次的回退;在不同页面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编辑战。请您不要繼續进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請善用讨论页与其他编者交流以期达成共识,另請參閱争议的解决。--Antigng留言2017年3月11日 (六) 16:44 (UTC)[回复]

請幫忙協助編輯olympic/paralympic/體育 專題[编辑]

這些都是翻譯不完整的 希望大家來翻譯

paralympic[编辑]

olympic[编辑]

綜合運動會[编辑]

棒球[编辑]

以色列棒球代表隊等多國代表隊

足球[编辑]

沙盒[编辑]

使用者:Simon 1996/沙盒1


我認為體育專題條目專注度且條目數都太少了!因此藉由不斷建立及擴充Olympics、Paralympics、Asian Games等等相關條目來提高對於體育賽事的專注程度。

不論是本人還是看到這個訊息的人,歡迎來編輯。希望可以在2018年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前能夠完成所有的代表團的「總結」部分。Simon 1996留言2017年3月21日 (二) 14:44 (UTC)[回复]

请不要用内链来代替红色[编辑]

可以使用{{red}}。要有点“专业”的wikier的范儿。——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4月6日 (四) 11:22 (UTC)[回复]

二二八事件[编辑]

你先前告知我的二二八事件條目,現在某人要以客棧,自為投票,假民意之名,以行改編條目、混淆視聽,你若關心,就要叫關心的人去看客棧。Mapayna留言2017年4月9日 (日) 13:26 (UTC)[回复]

Barter84不要試圖將未經討論共識或局部共識之意見,逕行提至條目修編,否則將遭撤銷,屢犯則提報處份。如欲修改之事項,請提至討論獲共識後為之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4月15日 (六) 03:34 (UTC)[回复]
  • 謝謝你的留言關心。二二八事件討論,無止盡的爭論到現在,目前很灰心,厭煩了。硬是把兩個人賴成分身(早在楊偉中的碩士學位之戰,就已經知道是不是分身了,看到「可能同IP」這一句,又見獵心喜),發現資料佐證,不會贏,就改罵真人傀儡。我是非常不滿,想筆戰,又看到先前管理員警告我注意言詞,就是想辯,又覺掣肘,所以二二八事件目前我也不想回應了,如果你強烈建議,我可能會去看個一次,以後基本上已不看為佳。倒是Qqqyyy樂得輕鬆,說完也帶著女友去日本小蜜月好幾天了,他說:「反正都不知道就好、不看就好」,善哉斯言。Mapayna留言2017年4月29日 (六) 17:57 (UTC)[回复]
插句話,你們的討論本人從頭到尾一直追著看,在此為你們每個參與者致敬。--No1lovesu留言2017年4月29日 (六) 18:08 (UTC)[回复]

給您的星章![编辑]

原星章
閣下已與C兄進行了大半個月的討論,佩服兩位的毅力。 No1lovesu留言2017年4月15日 (六) 11:02 (UTC)[回复]

re:[编辑]

  1. 第一点“另一方面反而鎖定維持住該用戶的問題版本”,但是根据保护方针,保护并非对当前版本的认可。
  2. 第二点“各段落行間要求改善的模板被該用戶撤銷,使得不可靠來源與原創研究變成斷言,並無從提醒讀者”,我给条目挂了一个争议保护的模板,里面用黑字标出“在相关争议获得解决前,依據方針,本条目已獲保護。”,红字标出“請注意保护并非对当前版本的认可”。
  3. 第三点“被刻意添加的問題內容、道聼塗説稗官野史無從更正,長期性誤導讀者”,问题在于您认为的“问题内容”他可能不这样认为,需要达成共识方能更改。
  4. 第四点“這種情況對維基百科的公信力將會造成一定的損傷”,第五点“尤其許多台灣的學生會拿條目裡面的內容當參考作學校報告,影響層面所及有誰能承擔這個責任”。条目长期编辑战对维基百科的公信力损伤更大,因为编辑战不仅无法解决争议,给读者呈现一个良好的版本,反而会让条目的修订历史充斥着无意义的编辑。

--Antigng留言2017年4月20日 (四) 04:53 (UTC)[回复]

@Antigng(:)回應

  1. 同理,那麼管理員為何不保護明確點出該問題的版本呢?該用戶所堅持加入的問題版本,被點出原創研究與許多不可靠來源,加入原創研究與不可靠來源在維基百科已經算是破壞行為,這是最不好的版本。
  2. 問題是絕大多數人是讀者,並非編輯者,「請注意保护并非对当前版本的认可...請在讨论页提交您打算进行的修改」這是對於想要修改的編輯者所寫的,但是對於不觸及維基百科規則的一般讀者,這句話應沒有意義,讀者還是會被裡面有問題的文章內容所誤導。
  3. 非原創研究與要求提供可靠來源是維基百科的規定,敝人在文章當中掛模板直接點出問題所在要求該用戶改善,按理該用戶應該提供可靠來源以供查證檢驗,但是他卻選擇全數刪除規避,意圖很明顯。另外,原創研究與沒有可靠來源的文章本身就沒有參與討論與表決的價值餘地,在討論頁參與討論的觀點要有非原創研究與可靠來源當背景,然後大家才協調達成共識,而不是拿自己的編製、自行總結的觀點到討論頁說服別人接受、還提表決爭輸贏。
  4. 敝人於3月21日該用戶於第一天編輯互相回退2次、4月15日敝人加上問題模板要求改善被該回退後,敝人僅回退1次,4月19日敝人加上另外要求改善的模板被回退後,管理員隨即採取全保護6個月。敝人一個月以來總共回退2+1=3次,並沒有長期編輯戰的事實,但是該用戶卻強勢將敝人的修改全數回退,顯見該用戶有不惜打編輯戰的意圖,該用戶也有3次違反3RR被封禁的紀錄。敝人想導正條目,然而遇到違背方針的問題版本卻強力維護不惜打編輯戰的用戶,在這種情形下敝人想導正也心有餘而力不足,觀看敝人的編輯紀錄也清楚知道敝人無意打編輯戰,卻遇到管理員採取全保護該問題版本6個月,因此在這種情形下,敝人認為這對於讀者是最不好的結果。--Barter84留言2017年4月20日 (四) 12:25 (UTC)[回复]

re:[编辑]

  1. 根据保护方针,发生编辑争议的时候,通常会全保护当前的版本,如果有一个明确的、编辑战之前的版本存在,管理员也许可以保护编辑战之前的版本。现在的情形是正常的修订和不正常的修订交错地出现在条目的编辑历史里,此时如果回退到一切灾难(第一次回退)之前的版本,那么必然会连带拿掉很多正常的编辑。是故,那个明确的,编辑战之前的版本不存在,当然应当保护当前版本。
  2. “加入原創研究與不可靠來源在維基百科已經算是破壞行為”,这种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我已经强调过很多次。根据WP:EW方针,“但是正常情况下的少量不中立观点,正常的加入或删除内容,或其他善意的修改,都不应当被视为破坏”,根据WP:VAND,“尽管有些维基人的行為可能違反維基社群的共識或守則,但只要他们怀有改进维基百科的善意,那就不算破坏。”现在的情形很明显是,对方认为这些内容是正确的,并不是他明知这是错误的,故意加错的信息。故而,不符合VAND的定义。
  3. “但是他卻選擇全數刪除規避,意圖很明顯”,从行为推测意图是个坏主意,因为存在着大量其它的可能性。“原創研究與沒有可靠來源的文章本身就沒有參與討論與表決的價值餘地”,这同样不对,我们判断来源的可靠性是看来源是否专业,是否有专业的审查流程。然而这两者却并没有一个客观的评价标准,其中不仅有讨论余地,而且有很大的讨论余地。
  4. 编辑战的定义是“如果两位或团体多位作者就一个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因此不断地互相删改或撤銷对方的编辑內容时,就被称为‘编辑战’。”如果您在同一个问题上达不成共识,进行了三次回退,那么同样地也符合了编辑战的定义。一件无法否认的事情是,条目在近两个月内,在一个问题上发生了近十次回退,而且涉及数位用户。在这种情形下,管理员必须采取措施阻止进一步回退的发生。他们手里的工具就两个:全保护条目,封禁双方。“敝人一個月以來總共回退2+1=3次”,这也就是为什么我没有对您们执行封禁,而对条目执行全保护的原因。“觀看敝人的編輯紀錄也清楚知道敝人無意打編輯戰”,如果您无意打编辑战,那么自然不应该做出进一步的回退行为,在达成明确共识之前,回退是没有用的。--Antigng留言2017年4月20日 (四) 14:17 (UTC)[回复]

(:)回應,管理員閣下,請您到討論頁一看究竟,看看該用戶到底是以什麼思維態度與方式進行編輯,去年該用戶就來此條目以錯誤的資訊(林明珠對媒體的爆料)直接替換掉正確的資訊,被敝人與另一管理員用理據駁回,該用戶只是靠自己的邏輯推演來說理,還一直企圖從明確證據中自己抓漏洞,結果其只好不了了之。該用戶之前在楊偉中條目也是態度強硬堅持自己的看法不放跟其他人鬧了很久,結果也是理虧結束。今日因為敝人在此條目經營已久,知道什麼是正確的、什麼是道聽塗說、宣傳用的,所以才有把握把他有問題的添加資料一一抓出來。敝人也知道少量、非故意加入原創研究與不可靠來源基於善意原則不算破壞,那如果是故意硬要添加,纏擾不休、又刻意刪除模板,迴避可靠來源呢?請管理員閣下到討論頁與其添加的版本差異一看究竟,到底是怎麼一回事。閣下可能不知道,該用戶一開始就打著某個特定的前提要進來編輯,然後該前提被敝人破解,證明其命題錯誤。其提供的引用來源裡面有引用個人評論、有引用blog文章、執意引用基金會駁斥過的個人文章,另有撰寫條目文本與引用來源不合的描述、有描述來源中沒有明確提及結論的原創研究、被說明已經覆滅的組織卻又執意強加上去的頭銜、有相同來源卻又強辯為不同來源重覆添加的數字資訊。另外,該用戶因違反3RR被封禁的紀錄有3次,這次因為敝人新增添加模板的編輯(非回退)被該用戶全數回退,可見該用戶的強硬態度,像人數表格中,在討論頁談了很久,已經解釋表達得很清楚、證據很明確,該用戶還是硬要添加重覆的數字,就可知道為什麼討論頁會拉這麼長,卻沒什麼作用。善意推定雖然是個原則,然而證據已經這麼多,做得又這麼明顯,管理員可以去問問看各條目中多少人已經受夠了!--Barter84留言2017年4月20日 (四) 15:31 (UTC)[回复]

  1. 对事不对人,用户在B、C、D...上的所作所为和A没有关系。
  2. “那如果是故意硬要添加,纏擾不休、又刻意刪除模板,迴避可靠來源呢”、“該用戶一開始就打著某個特定的前提要進來編輯”:问题在于您没有排他性的证据证明“故意”两个字。如果无法证明他人有恶意,那么自然就不能认定其行为属于破坏。
  3. 在编辑战问题上,管理员需要判断的问题是,是否有一个版本属于明显的、破坏方针定义的破坏,而不是该编辑是否中立、来源是否可靠,文本是否直接准确地体现了来源的意思,这些都是需要透过讨论解决的问题。管理员不应当在一个问题上既扮演讨论者,又扮演裁判。
  4. “證據已經這麼多,做得又這麼明顯”,在维基百科上,需要直接而明确的证据。

--Antigng留言2017年4月20日 (四) 15:42 (UTC)[回复]

很認同管理員上述的客觀分析。這條目長期以來被特定立場的人以意識形態把持編輯著,有幸藉由這次一個多月的討論來編修,其中也有管理員參修,成效不錯。你們不用那麼緊張,討論越多,條目就越趨真相與客觀,你們如果再沒提出有哪些新的編修意見,就應是挑不出不善之處,客觀上就是默認此版本。重點是如果讀者也對目前版本無意見,那才可以說是版本是很穩定,解編後就不要再來隨意破壞。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4月21日 (五) 16:32 (UTC)[回复]

Re: 感謝你在二二八事件條目討論頁的發言[编辑]

感謝你提供的資訊,因為當時只注意到來源重複的爭議,但是注意到這個部分Chinuan12623似乎已經進行修正,便收回留言。--Towatw留言2017年6月10日 (六) 10:29 (UTC)[回复]

关于标红与红链[编辑]

请注意,如果需要标红某段文字的话,请使用{{red}},而不是wikicode的内链语法。——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6月27日 (二) 03:16 (UTC)[回复]

給個良心建議[编辑]

不必為了一個二二八事件爭議一直吵,這樣就像討論許多之後還是無共識一般,沒有兩樣,不只浪費時間,心情也容易受影響。討論共識時,何不順便親自將那條目多ping幾個並順便提名至同行評審呢...--Z7504留言2017年6月30日 (五) 02:00 (UTC)[回复]

一年準備,二年反攻,三年掃蕩,五年成功。[编辑]

[5]。--Outlookxp留言2017年7月18日 (二) 03:03 (UTC)[回复]

地域中心破壞[编辑]

你在該條目回退的是Awe123343=61.219.149.183=61.219.149.184=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台湾用词地域中心破坏者,他會把台灣改成台灣地區、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臺灣省;台語換成上層的閩南語,堅持加上殖民。--Outlookxp留言2017年9月16日 (六) 01:31 (UTC)[回复]

關於台灣方面的白色恐怖理解的差異[编辑]

對於台灣方面的白色恐怖的時空背景所下的註解,參考了藍博洲、李筱峰、陳翠蓮等以及其他當事人口述的資料、回憶錄等,並透過實際發生的如四六事件、反飢餓運動等相關引用,並沒有特別誇張的描述。我認為陳述歷史事件,應該還原其時空背景,事件方顯真實,若強行加入太多想法,反而會造成歷史的失真。

首先,台灣的白色恐怖是從四六事件之後開始,但實際上在這之前兩年台灣的共產黨已經在積極運作,而省工委在1949-1950年是最活躍的年代,數以千計的人加入共產黨,個個都是菁英中的菁英,從陳英泰、陳明忠、顏世鴻、黃昌華等人的回憶錄,加入左翼絕對不是單純的無知,甚至是經過思慮的結果,我認為即使接受共產思想也應受保護,也是政治犯的一種,不應該說加入共產黨就是錯,尤其看看郭琇琮醫師、許強醫師的為人,他們加入共產黨應該有更多的社會關懷,如果用沒有投入左翼運動來加以平反,反而是一種掩蓋歷史不負責任的作法。因此,我不認為是所謂歷史的過錯將永遠也洗不清。這些左翼前輩忠於自己的選擇,以陳明忠以無悔作為回憶錄的標題應可說明。

再者,其實釐清當事人的口述,228事件是非常關鍵的,而228事件背後隱藏的政府與人民之間的衝突可說難以避免,但為何1949年-1950年台灣的共產黨員會迅速增加?主要是因為三大戰役底定,一兩年內中國就將解放台灣,所說的幾年內其實指的就是1949-1950年,當時對於回歸中國只有兩條路,一條是紅色中國(共產政權),一條是白色中國(國民政府),幾乎沒有因為支持台灣獨立而遭判死,您可去看看鍾浩東、郭琇琮、林如堉、李水井等人的生平,為了打倒國民政府,他們都是傾向社會主義,並且日後都活躍於解放台灣,加入省工委是其對台灣人民前途的期許與盼望,因此在當時加入共產黨協助解放台灣,其實非常正常,當然後來證明太理想化了,可看陳英泰、黃華昌對紅色祖國幻滅,林恩魁甚至成為獨立先鋒,重點在於1949年當時的時代背景,是國共兩黨的對決,正如同現在國民兩黨的對決,自然的引起支持群眾的活動,而衍生出來因為意識形態而產生的政治犯。至於那些描述都是對當時情況的陳述,並沒有添油加醋,在這裡提我的淺見來討論,供您參考。仁者945留言2017年10月25日 (三) 05:29 (UTC)[回复]

2017年11月[编辑]

您似乎在「台灣地位未定論」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留意,您在24小时内不可对一个页面执行超過三次的回退;在不同页面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编辑战。请您不要繼續进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請善用讨论页与其他编者交流以期达成共识,另請參閱争议的解决。--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11月22日 (三) 15:47 (UTC)[回复]

re[编辑]

一些非主流觀點,只要具可靠來源證明其內容真實不虛,存在於百科是沒有問題的。--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11月26日 (日) 13:26 (UTC)[回复]

@Manchiu管理員好,如果引用來源質量低、在主流條目卻偏好引用特定少數政治派別的來源、觀點不明確歸屬,並能證明內容偏離事實,而且在維基百科的編輯語句有宣傳情況,請問管理員能接納敝人的提醒,幫忙檢查與處理嗎?感謝之至。--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26日 (日) 17:06 (UTC)[回复]

2017年12月[编辑]

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贡献。在您的最近编辑Talk:台灣地位未定論中,您在文章中添加了过多、無益處的内部链接,或将指向同一条目的链接重复了过多次,这样可能会使阅读者感到不便。请您避免在同一条目内加入太多的重复链接或“低价值”链接,詳見Wikipedia:格式手册 (链接)。请用{{red}},不要红链代替。 --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12月11日 (一) 03:12 (UTC)[回复]

这是我第二次提醒了。这是我第二次提醒了。 因为很重要。——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12月11日 (一) 03:14 (UTC)[回复]
OK,收到!--Barter84留言2017年12月11日 (一) 10:42 (UTC)[回复]

果仁蜜餅送給您![编辑]

感謝您對N1lovesu提出的抗議,他修改了很多詞條,加上了他自己的主觀思想,可以排除其他思維來編輯。這種人,不能留在維基百科。 是冏、不是囧留言2017年12月17日 (日) 18:54 (UTC)[回复]

致 《維基百科政策公報》讀者:

我們想要讓您知道,以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14日為期,共有針對方針與指引的新提案25項,已通過4項。謹就通過者加以介紹:

  • 特色圖片標準已經修訂,圖像最少大小放寬至1000像素並訂下例外條款。
  • 翻譯指引已經修訂,增加翻譯注意事項。
  • 勇於提問指引已經確立,提醒用戶要勇於發問,以達致減少爭議。
  • 簽名指引已經修訂,提醒用戶毋須於結構討論頁簽署。


編撰小組

R96340
Aotfs2013
J.Wong

2017年12月21日 (四) 11:57 (UTC)

藉由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所發送

《維基百科政策公報》是第一份關注於維基百科政策建設的刊物,由R96340Aotfs2013J.Wong等編撰小組共同編撰,幫助社群成員掌握方針與指引的脈動。《維基百科政策公報》將以月為周期,於每月15日定期發刊,歡迎任何感興趣於維基百科政策的維基人訂閱《維基百科政策公報》。若您沒有主動訂閱《維基百科政策公報》而收到《維基百科政策公報》,是因為您被編撰小組認為是應掌握維基百科政策脈動的使用者,您可以將您的使用者名稱從公報發送名單訂閱清單中移除,並在您的使用者頁面添加特殊分類以停止透過《維基百科政策公報》掌握維基百科政策脈動。

2018年1月[编辑]

您似乎在「中国台湾」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留意,您在24小时内不可对一个页面执行超過三次的回退;在不同页面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编辑战。请您不要繼續进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請善用讨论页与其他编者交流以期达成共识,另請參閱争议的解决。 --Mewaqua留言2018年1月2日 (二) 18:15 (UTC)[回复]

我們非常重視使用者對於接受《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的感受,在2017年12月號(創刊號)的發送後,我們注意到一些使用者對於簡報的發送感到不適,對此我們感到萬分遺憾,並且已於第一時間自相關清單中移除不願繼續收受簡報發送的使用者。經過編撰小組審慎地評估與考量,我們決定在2018年1月號中取消對於引發一些使用者不適的List B的發送工作,為了在政策異動下維護您的權益,我們藉由此則訊息向您通知相關政策異動;如您希望繼續藉由《維基百科政策簡報》掌握中文維基百科之管理人員及方針指引變動,您可以將自己加入一份全新的專屬清單以保持對於《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的訂閱。

感謝各位讀者對於《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的支持,我們希望能與您共同努力使中文維基百科更加美好。


此則訊息由《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編撰小組藉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發送於 2018年1月14日 (日) 16:17 (UTC)[回复]


您好,我們是否可以聯合舉報No1lovesu ??他的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維基百科的基本規則。[编辑]

有意願的話,請聯繫我。--是冏、不是囧留言2018年1月24日 (三) 06:14 (UTC)[回复]

用户查核通知[编辑]

您好,一名維基用户对您的账号提請了用戶查核,因为您可能違背了傀儡方针。您可以在了解相關方針后,前往用户查核请求頁面发表您的意见。--B dash留言2018年1月24日 (三) 15:15 (UTC)[回复]
如果您确有違反維基百科相關政策的行為,请知悉:社群對初犯、尚未意識到錯誤的新手或保證不再犯者比较寬容。然而濫用多個账号是非常重大且需要處理的行為,應嚴肅待之。

疑惑[编辑]

你是要告訴我,你的對話頁是"挑"人留言。但我是"善意"提醒你會有老是重複(跳針)事項,可能連你自己也搞不清,會造成你讓社群來誤解我。你如不要見"長"文,無妨,我在管理員處同有備份敘述,你可隨時查調。唯管理員如見此"述"有不宜或告知,我自會移除。若非,請誤將他人之"善意"摘示,錯當騷擾,有點沒禮貌。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月27日 (六) 13:22 (UTC)[回复]

228事件[编辑]

關於該修訂,是按照討論結果而執行,我不能徑自修改或推翻;另我可能沒理解您的意思,您是否指版本語句敘述要跟從示下網站之編排?謝謝。--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2月17日 (六) 16:54 (UTC)[回复]

@Manchiu版本語句敘述若跟從所示網站之編排也是一種處理方式。另該用戶主導討論結果呈現的大多數共識是"假相"、違背共識形成原則,請管理員不要誤信上當。去年6月敝人已經完全針對此問題公開反應過(請看粗體字部分),敝人先前揭露這三個用戶帳號的極度不尋常關係,提出呼籲:「雖然投票不代表最終裁決結果,但是仍然會造成影響裁決結果,而這種情況預料在此條目還會一再發生,請管理員就上述該情況能果斷介入處理制止」,如今這三個用戶帳號又聯合起來,由Chinuan12623來主持兼加總票數,又使出同樣的招數來製造共識,是故意的。Chinuan12623這種提案產生的問題點爭議,敝人認為退回原來的版本是最好的方式。--Barter84留言2018年2月18日 (日) 05:25 (UTC)[回复]
@Manchiu我有去找你質疑戶來投票?見[6][7]是勸他們少來228討論,免得被你扣帽;另Matt Smith、Willy1018的多項支持票,Barter84你視而不見當空氣。再重申,維基可貴之處,是不能以"官版"(來源-基金會、碑文、網站)為第一手之主要來源,在藍綠分圍下,主政者可操控歷史、民粹可操控意識、課改可操控思想,故維基只能客觀平衡敘述來由讀者參評,切不可喜好取樣。
而去年在討論"引言-首段"時有絕大多數要加入"導火線-肇因"之議,而並不是要加入Barter84所謂的"背景因素",那麼多項的"背景因素"是要放在"內文",不可能全抄入"引言-首段","引言-首段"當然是要"概括"性的加入"導火線-肇因",難道"228事件"會憑空產生嗎?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18日 (日) 05:41 (UTC)[回复]
228事件發生的真正原因為何[8][9],Chinuan12623應該先去讀書尋求知識,並學習文章要怎麼編排,不要到別人討論頁舉個人觀點來充版面。--Barter84留言2018年2月18日 (日) 08:51 (UTC)[回复]
我曾投刊校刊、參與文藝社、參與無數政府民間會議、寫過無數計畫、核過上千公文,你跟我談文章編寫?你再看年來冗長的"228討論記錄",要是沒有本人細心編排,社群能夠方便索閱嗎。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18日 (日) 09:50 (UTC)[回复]
不要來這裡模糊焦點、進行冗長辯論。閣下在討論頁的各種編排搞法(逕自將留言大搬家讓自己所要的主題置底、從中間抽掉自己的留言造成誤會、屢次跑到別人的留言上面寫批評下面留言的話、抽換別人留言的呼叫對象、一直修改目錄名稱讓別人的連結失效、一直跑去修改討論頁存檔......)這些大家都看在眼裡,屢次被批評。文章編排真有本事就出社會接受市場競爭,能繼續留存下來再來說大話,這樣講已經很白了!--Barter84留言2018年2月18日 (日) 11:27 (UTC)[回复]
1.冗長辯論?你的話老是重覆跳針,我早已彙整回應一覽表,社群閱知也省事。2.你是看不懂字?我曾投刊校刊、參與文藝社、參與無數政府民間會議、寫過無數計畫、核過上千公文,你自認文章比我行。3.出社會接受市場競爭?"社會"二字為士農工商,你也不知?我在"社會"不搞競爭,而是在服務國家與人民,你的層次與我不同,我不但繼續留存下,還貢獻維基防腦退,餘力公益助人,你呢?4.出社會接受市場競爭了嗎?不知你打拼的如何?我常教育我小孩,我雖能自養跟養他们,但他们不能當靠爸族,年輕人要感恩務實,知福惜福,少怨天尤人。5.誣我拉票灌票,破壞規則。摘Outlookxp前給他人之對話:Chinuan12623與你意見不同,但他是個會尊重眾人多數意見、有民主素養的人,你可放心他是個正人君子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18日 (日) 13:19 (UTC)[回复]
上面已經告訴過Chinuan12623,「不要來這裡模糊焦點、進行冗長辯論」,Chinuan12623跟來這裡的目的是什麼,一看就知道了,回應也以自我合理化為能事,禁不禁得起檢驗看來也不重要,只要自我感覺對就好了,再次建議Chinuan12623去網誌部落格發揮,鼓吹任何觀點都隨便你,也不用一堆方針指引綁手綁腳,請饒了維基百科吧!維基百科不是膨脹個人角色、提倡個人觀點的地方。--Barter84留言2018年2月18日 (日) 15:25 (UTC)[回复]
@Manchiu請管理員參照權威網站進行調節,或者退回原來的版本,以不脫離文獻引發爭議為準則。--Barter84留言
前由Barter84找來討論助陣的WildCursive竟膽大妄為再將Outlookxp、Antigng管理員警示不宜已刪除之-原來如此:版本與內容爭議背後的嚴重利害衝突-微修後重貼於"228討論頁"來起人底騷擾人身攻擊,試圖規避處分,實不可取。Barter84你等編修條目有需違規至此,對管理員規戒事項置若罔聞,主從平衡併述,遵從眾議絕多數決有那麼困難嗎,由一二人把持條目非維基之福。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18日 (日) 17:50 (UTC)[回复]

那我先行回退,待你們的討論有結果後再補回。--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2月19日 (一) 02:04 (UTC)[回复]

  • @Manchiu我不認為暫時移除眾議加入之"導火線-肇因"是對的作法,而Barter84堅持的實際上就是怕被"淡化",其餘都是"藉口"。事件的發生當然是有"初始"的"導火線-肇因",這肇因通常是"單一",通常作為"命名"主因,事件是不會憑空發生,而加了"導火線-肇因"也可化解Winertai多次提案的"正名"問題,讓讀者一看"引言-首段"總概述,即知228事件"名稱"之由來
事件的發生當然更有"囤積"的"背景因素",這就很多,是當時就"潛藏",也有後來"研究"得出,內容多的不可能"全入"引言-首段"總概述,他會放在"引言-分段"及"內文"中。Barter84堅持拿掉"肇因"實際上就是怕被"淡化",但寫維基不可因個人"意識形態"而為,要主從兼顧,讓讀者一看就知是"導火線-肇因"為何,再閱而知其造成"背景因素"有哪些,因此加入眾議加入之"導火線-肇因"是對的作法,也符合條目"命名"知常規
待你們的討論有結果後再補回?可惜Barter84、WildCursive鐵板一塊,不似Matt Smith理性,以前我以Matt Smith之用戶頁標示立場質疑他寫條目之客觀性,他也被Barter84染的認為我立場有慮,只要我提案,他幾乎同Barter84之走向,但我想論久了,Matt Smith應理解我是(摘Outlookxp前給他人之對話:Chinuan12623與你意見不同,但他是個會尊重眾人多數意見、有民主素養的人,你可放心他是個正人君子)理性之人,這可從此"九個提案"中所見,他都有自己的主見,且多不同於Barter84的"各案多反",管理員要"待你們的討論有結果"?我認為是不可能,倒不如你同Outlookxp管理員般來個"中和調節",將首段加入眾議之"導火線-肇因",再"中和調節加入-背景因素",但首段既是"總概"述,所以多項的"背景因素"宜以"政府施政未得民心爆發民怨"來"概括"述,可"中和調節"如下:
引言-第一段之編修內容:「二二八事件是臺灣於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發生的事件。1947年2月27日,因專賣局查緝員在臺北市查緝私菸時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死傷,引起28(次)日的陳抗傷亡,加以政府施政未得民心爆發民怨,而擴及後續臺灣民眾大規模反抗政府與攻佔官署,當地人對外省人的報復攻擊,國民政府派遣軍隊逮捕與鎮壓殺害臺灣民眾,事件造成民眾大量的傷亡,然而傷亡數字眾說紛紜,由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
莫守未善之原版本,首段加入眾議之"導火線-肇因",管理員再"中和調節加入-背景因素",來去皆明,並收"正名"之效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19日 (一) 05:18 (UTC)[回复]

(*)提醒

  • 請Chinuan12623走文獻路線、不要詮釋個人觀點製造編輯爭議
  • 請Chinuan12623認清楚二二八事件發生的真正原因是什麼
  • 請Chinuan12623不要在引言裡故意添加重覆性敘述
  • 請Chinuan12623不要在「大事」概括裡面加入突兀的時序性「細節」敘述

http://www.228.org.tw/228_overview.html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網站---二二八事件介紹

http://228memorialmuseum.gov.taipei/ct.asp?xItem=1938462&ctNode=41711&mp=11900A
台北二二八紀念館網站---探索二二八事件

http://teacher.whsh.tc.edu.tw/huanyin/tw_teaching_2_3c.htm
二二八紀念碑碑文

https://books.google.com.tw/books?id=PXiB6H_jc_IC&pg=PA115
https://books.google.com.tw/books?id=cTc-iVts9oUC&pg=PA300
二二八事件發生的真正原因與前後時序


--Barter84留言2018年2月19日 (一) 08:19 (UTC)[回复]

(:)回應@Manchiu管理員看到沒,我怎說Barter84都是會反對。"導火線"怎會不是"緝煙"呢,條目圓環緝煙事件,"引言"不就載述-圓環緝煙事件稱緝菸血案,是1947年2月27日臺灣省專賣局臺北分局緝私...使得該事件成為二二八事件爆發的"導火線"

Barter845他真有意見是不能只寫"導火線-緝煙",會被淡化,最好是把"背景因素-發生原因"12項都寫入,問題是"引言-首段"總概述不能如此寫(且引言之"分段"已述此"背景因素"),故應該要將"背景因素-摘述成一二句話"。大膽建議閣下同Outlookxp管理員般來做出合理的"背景因素"之"中和調節"出一二句話節入首段,不必理會雙方冗長看法,因再議也無焦點。"第二案"之編請不外乎-准、否、中和調節,不可能擺放之,閣下欲為行政員,更代表著有更佳的智慧能予處理,我會尊重你最終之核處,不必理會要有"完全"之共識,特別是類此政治性之條目。重申-首段加入眾議之"導火線-肇因",管理員也可再"中和調節加入-背景因素",來去皆明,並收"正名"之效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19日 (一) 10:35 (UTC)[回复]

(:)回應Chinuan12623持續無視敝人所提的各項問題點,一直硬要挑起爭議製造條目問題。自己造出的各項問題這麼明顯不檢討,還要拉管理員來替自己執行,事出必有因,請Chinuan12623就大方跟管理員坦承硬要這樣做的目的為何?先前擺明不服權威來源還硬要照自己個人觀點脫離文獻修改的正當性到底在哪裡?--Barter84留言2018年2月19日 (一) 16:11 (UTC)[回复]

釐清歷史真相、推動轉型正義、鄙視屠夫幫兇[编辑]

口述 vs. 史料

"2006年,台灣報紙曾經登載一篇訪問稿,訪問了1947年228事件當事人林江邁後人林明珠,林明珠回憶說:根據家中長輩口述,當年根本沒有所謂「查緝私菸事件」,因為,國府來台灣後,並沒有發給任何香菸販賣憑證,台北街頭,以賣菸謀生的人,隨處可見。天馬茶室門前,當天發生的事件,就是中國軍人買菸,卻不給錢,引發民眾不滿,而非國民黨所說公賣局查緝私菸所引發。

老輩台灣人也知道:日治時代,市場上已經普遍實施公訂價格制度,但是,中國人一來台灣,好一點的人,會討價還價,還是會給錢,差一點的人,看見喜歡物件就取走,這種現象很普遍,因為中國人缺乏法治觀念。"

"...新的史料,例如228煙販林江邁是有牌照的煙販,只是當時陳儀政府壟斷煙酒專賣,高價販賣品質不良的香煙等種種因素,促使合法煙販不得已會兼賣私煙。"

無論哪一種,皆可駁斥中國黨之片面而虛假,值得查明。

--WildCursive留言2018年2月20日 (二) 02:03 (UTC)[回复]

  • 轉述人錯誤,林明珠不是這樣說,林明珠:「我在賣香菸,就是拿著盒子,賣散菸嘛,都說散菸散菸,阿兵哥問我說多少錢?我聽不懂,這個是誤會,看我聽不懂他就是說,唉,意思是說,我先吃1根再說啦,再來拿錢,可能只是這樣,香菸一拉,再掏錢人家就說,旁邊的人就瘋起來了」,去看林明珠接受訪問的影片更清處。
林明珠在場否-Barter84酸諷Chinuan12623在2016年剛來到此條目就拿林明珠個人的問題爆料取代掉歷史事實,馬上被一名管理員介入處理?此...我至今還是認為林明珠在場,也請注意那是林明珠本人現身(影視)說法,不是誰在爆料,但我尊重維基以資料文獻之記載。我昨想,如果有車輛衝過撞我子女時,我一定捨命衝出代他傷亡;現在很多父母也偽證來替出事的子女頂罪,這是保護子女的天性,一些228影集視頻也都有製演他女兒在現場,228這事情搞的驚天動地死傷如此多,我當初在討論頁說"林江邁"為保護女兒,而說(筆錄)只她一人在場,故而未說有子女在旁之可能(合理)性,此看法迄今未變,我再強調,換做我是林母,我也會如此做,而林兄說他妹未在場,因其為綠獨屬性,我無法評論。請(※)注意我事後也尊重管理員之以資料文獻之記載為準,管理員當時雖建議可另段摘述是"他項"說法,但我也沒如此做,是事後有人來登錄此段。此段我要說的很詳細,因為Barter84很容易把它斷章取義。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21日 (三) 00:18 (UTC)[回复]

在这全域调查中分享您作为一名维基人的见解和意见[编辑]

WMF Surveys, 2018年3月29日 (四) 18:59 (UTC)[回复]

提醒:通过此次维基媒体调查分享您的反馈意见[编辑]

WMF Surveys, 2018年4月13日 (五) 01:42 (UTC)[回复]

您的反馈意见很重要:最后一次提醒您参与全域维基媒体调查[编辑]

WMF Surveys, 2018年4月20日 (五) 00:51 (UTC)[回复]

八百壯士衝突案要放上DYK了,請支持[编辑]

新條目推薦,在4月28日。

Chinuan12623主編非常厲害,八百壯士鬧醫院、毆記者、拖警察的惡行惡狀全部輕描淡寫,八百壯士理念訴求寫了一堆,活脫脫八百壯士宣傳頁面。條目中,Chinuan12623還有「看視頻,猜群眾心情」的大絕活,(「視頻顯示)該員警持大鋼剪差點剪傷民眾,復用鋼剪甩擊民眾,而失足滑倒險象還生,民眾鼓掌叫好」,是Chinuan12623的通心術大作品,透過「心靈相通」以臆測的方式,了解抗爭群眾的心情。我真的希望有機會放上DYK,讓大家看看這條目變成甚麼樣子。Mydjsound留言2018年4月29日 (日) 12:11 (UTC)[回复]

Re:請求恢復至條目的穩定版本[编辑]

我能明白您的想法,但首先想请您冷静一下。这笔回退操作是可以这么做,但并不是必须要做的,而且多余的操作会引起更多的争端。我有必要再强调一下,我保护这个版本不代表对您二位的意见的任何看法,我只希望能让您二位心平气和地坐回到桌子前讨论出来一个结果。如果问题能在七天内解决,我很乐意将您们的成果更新到页面上去。祝编安。--门可罗雀的霧島診所从头来过继续奋斗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8年4月29日 (日) 16:10 (UTC)[回复]

@霧島聖問題是討論頁正在進行中,單方貿然修改則破壞共識的形成,討論最基本的誠信也被破壞掉,討論的效用如何可想而知,還會變相鼓勵製造編輯戰,誰先改誰先贏。--Barter84留言2018年4月29日 (日) 16:20 (UTC)[回复]

我保护谁的版本不代表“谁赢了”,这又不是条目的最终版本。如果讨论未出共识,保护期结束还单方面挑起编辑战是要进小黑屋的。而且最近的编辑版本所添加的内容和4月27日开始讨论中的内容似乎并不完全是一回事,正在讨论中的争议语句并没有发生修改,这是一个新的编辑战。虽说这种旧伤未愈又添新伤的搞法……呃……,但是如果说这是鼓励编辑战恐怕就有点言重了。您不要想太多,现在保护了,就意味着任何一方敢在没有共识的前提下继续挑起编辑战是真的会进小黑屋的,这可不会鼓励编辑战。--门可罗雀的霧島診所从头来过继续奋斗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8年4月29日 (日) 16:32 (UTC)[回复]

2018年5月[编辑]

您似乎在「无名英雄广场」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留意,您在24小时内不可对一个页面执行超過三次的回退;在不同页面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编辑战。请您不要繼續进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請善用讨论页与其他编者交流以期达成共识,另請參閱争议的解决。在此之前我在您的讨论页留下的内容已经说明,未经共识而修改争议内容是会进小黑屋的,而您在之前一个星期内并未参与讨论,反而在保护到期之后径自修改争议内容,这非常不妥,故第二次警告。我已延长这个页面的保护时间,如果要编辑相关内容,请前往讨论页讨论。祝编安。--门可罗雀的霧島診所从头来过继续奋斗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8年5月7日 (一) 14:48 (UTC)[回复]

@霧島聖請管理員詳查[10],敝人此次沒有參與編輯戰。此次再全保護版本同樣是一周前主動挑起爭議的Jyxyl9所新編輯出來,相互回退後,該用戶搶佔的時間點被管理員全保護一周的爭議版本,之前請管理員退回爭議前的版本就是這個原因,不能因為誰挑起爭議、誰不惜打編輯戰、誰就佔優勢。此次敝人依據维基百科:格式手冊/序言章節#與新聞式序言的比較的百科序言範例調整順序成"條目介紹放前面、爭議項放後面",以符合維基百科式的序言呈現,請管理員進行內文順序的調節,因為2018年4月29日的排版有干擾到對於條目的不同觀點的閱讀性,請管理員查明並進行調節,感謝。--Barter84留言2018年5月7日 (一) 16:53 (UTC)[回复]

解封之后的第一笔编辑是您做出的,所修改的内容是我第一次保护页面时的第二部分编辑战的内容,这部分内容您并没有进行任何讨论,这是其一;Wikipedia:格式手冊/序言章節的内容在中文维基并不是方针,并未达成共识,只能作为参考使用,不要绕过讨论让管理员直接编辑,管理员对已保护页面做出其他修改是需要建立在讨论共识之上的,这是其二。关于该条目的其他修改意见请去相关条目讨论页进一步讨论,如果您和对方达成了共识,再由我或者找其他管理员修改。编辑战的讨论是必要的,也是不可以略过的。--门可罗雀的霧島診所从头来过继续奋斗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8年5月8日 (二) 02:32 (UTC)[回复]

@霧島聖管理員好,敝人有幾點回應:

  1. 請管理員看編輯歷史[11],Jyxyl9在4月22日起介入此條目,隨即發生爭議,而且爭議不斷,不斷地被指出明顯的編輯問題,看條目討論頁就知道。[12]
  2. 對於先前用戶Jyxyl9的逕自編輯(第二部分编辑),敝人在先前就已經說明導言的排列順序有問題。[13]
  3. 敝人先前要求Jyxyl9有編修版本(第二部分编辑)先提到討論頁討論,合意再呈現出來,Jyxyl9回應其没有触动争议语句,凭什么要合意再呈現出來[14],不僅製造編輯爭議還打編輯戰,Jyxyl9回退的時間點過3分鐘就被全保護。
  4. 請問管理員閣下,閣下在設定全保護編輯權限的時間點,到底有沒有先看清楚是誰的版本???還是只要誰搶得最後編輯、誰就得以成為保護版本?這樣子算是有慎重嗎?
  5. 請問管理員閣下,全保護這種直接挑起爭議引發編輯戰的問題版本為起點,而不是以發生爭議以前的版本為起點進行討論編修,請問這樣子對條目正確性、對討論的實質幫助在哪裡?請問全保護這種直接挑起爭議引發編輯戰的版本為起點,對於挑起爭議、搶編輯的用戶難道不是一種鼓勵?更何況該用戶介入條目以來所製造出來的編輯問題,在討論頁呈現得很清楚,管理員請找時間看一看。[15]
  6. 到底哪一方一直在製造條目問題、而哪一方是在解決問題,可以交給大家判斷。
  7. 正常序言格式,如慰安婦吳鳳條目,調整導言段落順序,使之較符合Wikipedia:格式手冊/序言章節的範例,不然Wikipedia:格式手冊/序言章節就沒有存在的價值,這是在完善條目、增加可讀性,不是製造問題。
  8. Jyxyl9在導言中,將一開始就要講的景觀介紹緊連在爭議項的後面當最後壓底,這是不正常的編輯,有干擾讀者對不同觀點、爭議點閱讀理解的成分,很有故意性,從Jyxyl9上個月底介入此條目就針對此條目不同觀點處找碴,就知道有其個人內在因素,還影響到條目的編輯。
  9. 「中立的觀點」是是維基百科的支柱、是維基百科三大核心內容方針之一,請管理員能關注此條目,不要讓條目受到有心人士的損害。--Barter84留言2018年5月8日 (二) 10:13 (UTC)[回复]

多謝了 我改了好久沒有把它改掉[编辑]

有人--中國威脅論-- 硬要把中國跟台灣扯上關係,我開了好幾個IP都沒改著,就照著日文編輯有這麼難,但大哥還是厲害你把他改掉了 777777777—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金城湯匙對話貢獻)於2018年7月3日 (二) 23:06 (UTC)加入。[回复]

給您的星章![编辑]

原星章
⭐⭐⭐⭐⭐ 金城湯匙留言2018年7月3日 (二) 23:14 (UTC)[回复]

關於創始國的寫法[编辑]

敝人覺得「中國是國際標準化組織的創始成員國」這個寫法沒有問題。請問閣下為何不喜歡呢?--Matt Smith留言2018年7月26日 (四) 13:33 (UTC)[回复]

中國在1945年-1971年代表中華民國,1971年後始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的標準碼也有所不同。Marxistfounder留言2018年7月26日 (四) 14:01 (UTC)[回复]

請問閣下在回應敝人嗎?--Matt Smith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