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mplate: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成员城市 查论编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成员常务主席方是上海市,常设联络处设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中心城市 上海 副中心城市 南京 杭州 合肥 江苏 南京 无锡 常州 苏州 南通 盐城 扬州 镇江 泰州 连云港 宿迁 淮安 浙江 杭州 宁波 绍兴 湖州 嘉兴 金华 台州 舟山 衢州 温州 丽水 安徽 合肥 芜湖 马鞍山 滁州 安庆 池州 宣城 铜陵 黄山 蚌埠 淮南 六安 淮北 亳州 阜阳 宿州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编辑] 国务院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指导意见,长江三角洲城市群要建设以上海为中心,南京、杭州、合肥为副中心 新浪财经|21世纪经济报道 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简介 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十三次市长联席会今开幕 新浪新闻中心 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扩容至41个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