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mplate:勃艮第行政圈 查论编 神聖羅馬帝國勃艮第行政圈 (1512–1797)哈布斯堡尼德兰的十七省1581年脱离 德伦特(英语:County of Drenthe) (1548年起) 弗里斯兰(英语:Lordship of Frisia) 格罗宁根 (1548年起) 海尔德 (费吕沃区(英语:Veluwe Quarter)、奈梅亨区(英语:Nijmegen Quarter)和聚特芬(英语:County of Zutphen)) (1548年起) 荷兰 上艾瑟尔 (1548年起) 乌德勒支 (1548年起) 泽兰 留在帝国内 阿图瓦(英语:County of Artois)2 布拉班特 佛兰德 海尔德 (上海尔德(英语:Upper Guelders)) (1548年起) 埃诺 林堡 卢森堡 (1548年起) 梅赫伦(英语:Lordship of Mechelen) 那慕尔 伯国 勃艮第3 自由城市 贝桑松(英语:Free Imperial City of Besançon)3 附属领土 安特卫普(英语:Margraviate of Antwerp) 布雷达1 1 至1648年; 2 至1659年; 3 至1678年。 如何控制本模板的显示状态 使用{{勃艮第行政圈|state=collapsed}}使本模板显示为折叠(隐藏)状态。 使用{{勃艮第行政圈|state=expanded}}使本模板显示为展开(显示)状态。 使用{{勃艮第行政圈|state=autocollapse}}使本模板仅在页面上有其他相同类型的模板时,显示为折叠(隐藏)状态。 除非另有设定(请见模板代码内的|state=参数),autocollapse为默认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