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證券法 本條目存在以下問題,請協助改善本條目或在討論頁針對議題發表看法。 此條目可参照英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来扩充。 (2022年6月14日)若您熟悉来源语言和主题,请协助参考外语维基百科扩充条目。请勿直接提交机械翻译,也不要翻译不可靠、低品质内容。依版权协议,译文需在编辑摘要注明来源,或于讨论页顶部标记{{Translated page}}标签。 此條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22年6月14日)維基百科所有的內容都應該可供查證。请协助補充可靠来源以改善这篇条目。无法查证的內容可能會因為異議提出而被移除。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07年10月11日)请協助改善这篇條目,更進一步的信息可能會在討論頁或扩充请求中找到。请在擴充條目後將此模板移除。 《1933年證券法》(Securities Act of 1933)是美國在1929年華爾街股災及隨後的大萧条背景下所通過的一部有關證券監管的法案。該法案也是羅斯福新政的一部分。 这是一篇與美國相關的小作品。你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查论编 查论编罗斯福新政原因與影響 經濟大蕭條 新政聯盟 智庫 美國自由聯盟(英语:American Liberty League) 批評(英语:List of critics of the New Deal) 新政 《緊急銀行法(英语:Emergency Banking Act)》 《經濟法案(英语:Economy Act)》 《农业调整法》 平民保育團 民用工程署(英语:Civil Works Administration) 《1934年通訊法案(英语:Communications Act of 1934)》 《第6102號行政命令(英语:Executive Order 6102)》 《住宅屋主再融資法案(英语:Homeowners Refinancing Act)》 農業信貸署(英语:Farm Credit Administration)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联邦紧急救援署 《弗雷澤-萊姆克農場破產法案(英语:Frazier–Lemke Farm Bankruptcy Act)》 《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 《全国工业复兴法》 《1934年國家住宅法案(英语:National Housing Act of 1934)》 全国复兴总署 《社會保障法》 公共工程管理局 公共藝術作品計畫(英语:Public Works of Art Project) 《互惠稅則法》 《鐵路退休法(英语:Railroad Retirement Act)》 《1933年證券法》 田納西河谷管理局 二次新政 公共事業振興署 聯邦藝術計畫(英语:Federal Art Project) 聯邦能源管理委會(英语:Federal Energy Regulatory Commission) 聯邦第一計畫(英语:Federal Project Number One) 農業安全局(英语:Farm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1937年司法程序改革法案》 《國家煙煤保護法案(英语:Guffey Coal Act)》 国家劳动关系委员会(法源) 《農村電氣化法案(英语:Rural Electrification Act)》 鄉村電氣化局(英语:Rural Utilities Service) 美国社会保障 美國住宅局(英语:United States Housing Authority) 人物 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 哈罗德·L·伊克斯 哈里·霍普金斯 小亨利·摩根索 休伊·皮爾斯·朗 赫伯特·胡佛 罗伯特·费迪南德·瓦格纳一世 专题 共享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