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景昉

黃景昉(1596年—1662年),字可遠太樨,號東崖福建泉州府晉江縣東石蘗谷村人。明末政治人物,崇禎朝辅相五十余人,是少數能克保令名者。

生平[编辑]

黃中庸十六世孙。黄国彦之孫。[1]黄宗彝之子。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生,七歲作《鴻雁麋鹿》。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入泮学,受教于黄瑞台,翌年(1615年)乡试中举。天啟五年(1625年)中進士二甲十八名,選庶吉士。當時魏忠賢專權,御史吳裕中被杖死,無人敢吊丧,唯景昉為其治喪。崇祯元年(1628年),授翰林院编修,参修《熹宗实录》。崇祯三年(1630年),与吏科给事中钟炌主考湖广乡试。崇祯四年(1631年)五月,回乡丁忧,“家居二载”。崇祯七年(1634年),回京复职,升任詹事府左春坊左谕德兼翰林院侍读。崇禎十一年時,崇禎帝在經筵問用人之道,黃景昉提到推官成勇朱天麟廉能素著卻不得考選,又為得罪的大臣鄭三俊辯護,最終使得鄭三俊獲釋,而成、朱二人也得到升遷。[2]

崇禎十四年(1641年),累遷至詹事兼掌翰林院事。崇祯十五年(1642年)正月,疏请召还修撰刘同升、编修赵士春。崇祯十六年,加太子少保户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3]崇祯十六年(1643年)九月因副都御史惠世扬案被明思宗責問,致仕歸里。崇祯十七年九月十六日,与黄道周蒋德璟林胤昌周廷鑨等登游清源山。明亡後,蛰居家鄉,專心著述。南明唐王遣中书舍人陈翔敦聘黄景昉,不久告归。[4]康熙元年(1662年),病逝。[5]葬於磁灶山。

評價[编辑]

  • 《明史》评价:“庄烈帝在位仅十七年,辅相至五十余人。其克保令名者,数人而已。”
  • 陳盟雪《崇禎內閣行略》評價曰:“景昉恂恂雅飭,曲謹事上,雍容朝甯,內外安之,亦其際會然也。但年逾強仕,時値多艱,崎嶇里閈,良亦苦矣。”

著作[编辑]

著有《馆阁旧事》、《读史唯疑》、《宦梦录》、《经史要论》、《经史汇对》、《双声叠韵谱》、《古今明堂记》、《制词》、《东崖诗稿》、《鹿鸠咏》、《燕楚游咏》、《国史唯疑》、《馆寮十志》、《读诸家诗评》、《御览备边略》等。黄景昉一生著述丰赡,有百万言之多,生前谋刻未果,卒後多散佚。

注釋[编辑]

  1. ^ 道光《晋江县志·卷之四十三》载,黄国彦“授新宁令,历官绍兴通判,终崇府长史”。
  2. ^ 《明史.黃景昉傳》載:“崇禎十一年,帝御經筵,問用人之道。景昉言‘近日考選不公,推官成勇、朱天麟廉能素著,乃不得預清華選。’又言‘刑部尚書鄭三俊四朝元老,至清無儔,不當久繫獄。’退復上章論之,三俊旋獲釋,勇等亦俱改官。”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251):“黃景昉,字太稚,亦晉江人。天啟五年進士。由庶吉士歷官庶子,直日講。崇禎十一年,帝禦經筵,問用人之道。景昉言「近日考選不公,推官成勇、朱天麟廉能素著,乃不得預清華選。」又言「刑部尚書鄭三俊四朝元老,至清無儔,不當久系獄。」退復上章論之,三俊旋獲釋,勇等亦俱改官。景昉尋進少詹事。嘗召對,言:「近撤還監視中官高起潛,關外輒聞警報,疑此中有隱情。臣家海濱,見沿海將吏每遇調發,即報海警,冀得復留。觸類而推,其情自見。」帝頷之。十四年以詹事兼掌翰林院。時庶常停選已久,景昉具疏請復,又請召還修撰劉同升、編修趙士春,皆不報。十五年(1642年)六月召對稱旨,與蔣德璟、吳甡一起進入內閣辦事。明年並加太子少保,改戶部尚書、文淵閣。”
  4. ^ ·张廷玉等,《明史》(卷251):“南京操江故設文武二員,帝欲裁去文臣,專任誠意伯劉孔昭。副都御史惠世揚遲久不至,帝命削其籍。景昉俱揭爭,帝不悅,遂連疏引歸。唐王時,召入直,未幾,復告歸。國變後,家居十數年始卒。”
  5. ^ 《檗谷黄氏族谱》记载:“(景昉)卧病三日,绝粒不呼医,易箦之夕,口占二咏曰‘国亡身合殉,家破弟先归。伤心陵北望,松柏不成围’‘嬉游皆假合,啼笑亦随缘。耿耿孤明处,佯狂二十年’。索纸笔于膝上疾书,遂掷笔而逝。”

參考書目[编辑]

  • 《檗谷黄氏家谱·景昉公传》
  • 乾隆《泉州府志》
  • 朱曦林,《纶扉宦梦:黄景昉与晚明政局》
  • 朱曦林. 黄景昉见存著作考述 [J].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