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理工大學衝突

香港理工大學衝突
Siege of the 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晨曦行動的一部分

由左上方順時針:連接理工大學與紅磡站的天橋起火;17日,示威者在尖沙咀暢運道對開與警察部隊對峙;示威者於校園入口放置燃燒障礙物;警察在暢運道天橋施放催淚彈


日期2019年11月13日 07:30 (2019-11-13T07:30)-2019年11月29日 12:20 (2019-11-29T12:20)(16天)
地點
起因
目標
方法
結果抗爭者行動失敗,僅有少部分人得以安全逃脫,其餘大部份向警方投降;
校內共810名成年抗爭者被捕(包括46名理大學生)、318名未成年抗爭者被登記資料,另567名抗爭者於圍城外被捕
大三罷行動於翌日結束
衝突方
反修例示威者
領導人物
無統一領導
李家超(保安局局長)
盧偉聰(警務處處長)
鄧炳強(警務處處長)
蕭澤頤(警務處行動副處長)
人數
逾1200反修例示威者
泛民議員(支援)
數百名防暴警察
傷亡
超過280人受傷
6人受傷
1輛銳武裝甲車被擊毀[5]

香港理工大學衝突(英語:Siege of the 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又稱理大事件[6][7]理大圍城戰[8][9]理大攻防戰[10]理大保衛戰[11]理大圍困[12]理大之圍[13][14]理大激戰[15]理大暴亂[16][17][18]理大暴動[19][20]),是指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期間,反修例示威者與香港警方香港理工大學周邊爆發的包圍及衝突。由于香港理工大學連接港九要道紅磡海底隧道而被聚集的示威者阻路,其後演變為警方連日包圍香港理工大學紅磡校區。起初示威者於紅磡海底隧道附近一帶設置路障。2019年11月17日早上有市民清理路障,反修例示威者阻止,其後警察到場驅散,並發射催淚彈及出動水炮車發藍色射水柱及催淚水劑,反修例示威者投擲汽油彈及磚頭還擊[21]。過程中,理工大學多番要求在場學生及教職員離開校園,警方在圍堵校園以絕糧水後亦已多次呼籲市民和記者離開現場,切勿前往該區。

示威者制止警察攻入校園,並擊退一架銳武裝甲車[5]。警方施放催淚彈並使用水炮車等攻擊校內示威者,隨後封鎖理工大學各出入口,包圍校內示威者,不准其他市民接近校園,並禁止所有身處校園内人士包括醫護人員離開,記者需出示記者證才可離開,而根據被登記及被捕人士身份亦證明校園內有外援示威者[22][23][24]。而警方前往理工大學包圍校園的原因,有消息指因為該校校董劉炳章就佔領事件通報西九龍警區所致,但無人能證實劉炳章是否有報警[25]。11月18日,抗爭者持續被圍困,因此有巿民發起「圍魏救趙」的行動到九龍其他區域前往理大進行營救,引發之後的更大衝突和油麻地人踩人事件。事件被形容為反送中運動以來最大的人道危機[21][26][27][28][29]

根據警方數字,截至2022年8月31日,衝突中合共有1,393人遭拘捕,其中810人由理大離開時被捕。而318位未成年抗爭者者被要求登記身份及個人資料,成為單日最多拘捕人數的一次。[30][31]

經過[编辑]

初期衝突[编辑]

11月11日,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期間,示威者發動「三罷」(「罷工」、「罷課」及「罷市」)行動,期間有身在紅隧示威者避開警方追捕時,而進入校園範圍。警方在未得到校方同意下擅闖校園,並向校園發射催淚彈。[32][33]11月11日上午9時05分,理工大學發布消息緊急停課,並要求示威者離開校園。及後,示威者開始設置防線。

佔領校園[编辑]

下午5時過後,示威者開始從行人天橋上向紅隧入口拋擲雜物,車輛無法通過紅隧入口

11月13日上午9時35分,理工大學發布消息提醒學生和職員切勿返回校園。當日起,校園設施被重塑,出入需經黑衣示威者安檢,以防敵對勢力混入。

中午,在紅磡香港理工大學V座天橋上,有超過20名示威者將椅子、回收箱等雜物堵塞在天橋中間,並且將雜物投下至通往紅隧的漆咸道南,交通受阻。[34]

下午5時過後,示威者開始從行人天橋上向紅隧入口拋擲雜物,包括盆栽、雪糕筒等,阻塞交通,往紅隧入口方向僅剩一條行車線可通過。紅隧兩個方向全部行車線便滿佈雜物,又縱火焚燒收費站,車輛無法通過紛紛調頭。[34]

晚上8時後,有示威者於紅隧收費亭縱火,職員以滅火筒救熄火種,消防員及後到場,但該處3、4號收費亭已經損毁。[34]

泳池練武[编辑]

11月15日,有片段顯示,有大批示威者在香港理工大學的泳池旁練習投擲汽油彈,火光熊熊,泳池形同「練靶場」。當時泳池已被放水,泳池旁有大批示威者聚集,人聲嘈雜,期間有人不斷向泳池投擲汽油彈,先後有3個汽油彈擲出,泳池底部被熊熊烈火燒成焦黑,估計最少已被擲逾數十個汽油彈。期間有示威者叫人後退一些,當汽油彈擲出爆出大火時,旁人哄動。[35]

夜間衝突[编辑]

11月16日晚上10時許,理工大學一批反修例人士聚集,防暴警員隨後發射多枚催淚彈,反修例人士隨後於漆咸道南柯士甸道交界投擲燃燒彈,反修例人士繼續扔燃燒彈還擊。深夜11時許,有在紅磡理大校園的反修例人士與防暴警員爆發激烈衝突,期間反修例人士在漆咸道南,連番向十字路的路障投擲多枚汽油彈阻止防暴警員推進。防暴警員則在科學館道向理大校園方向,連環施放多枚催淚彈還擊[36]

理大發言人表示,校內多個實驗室受破壞,內裏的危險化學品被人取去,校方認為事態嚴重,可能對公眾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和傷害,決定報警備案[37]

衝突再起[编辑]

11月17日早上約10時,柯士甸道漆咸道南交界,近九龍玫瑰堂一帶有市民自發清理路障,他們將磚頭、欄杆等雜物搬上行人路,理大示威者上前阻止,其間有人向清理路障市民投擲磚塊,防暴警察其後亦到場,示威者組成傘陣與警方對峙。早上約11時,防暴警察開始向示威者發射多枚催淚彈,示威者就投擲汽油彈[38][39]

蔓延惡化[编辑]

水炮車向理大校園和示威者發射透明和藍色催淚水劑

11月17日中午時份,警民衝突愈演愈烈,警方出動兩部水炮車銳武裝甲車同時向示威者防線推進[38],水炮車發射透明和藍色催淚水劑,示威者則投擲汽油彈及磚塊還擊作為回應[39]。此外,行動蔓延到旺角。警察多次要求記者離開[21]。其後《癲狗日報》攝影記者遭水砲車射中,腦部內出血需做手術[40]

約下午2時,在理大外的衝突現場,一名警察傳媒聯絡隊隊員於距離大約30米處、漆咸道南柯士甸道交界近九龍玫瑰堂位置被箭射穿小腿,他之後送廣華醫院治理,需要接受手術[41]。不久后,一名警员被鋼珠射中头盔[42],但未受伤[43]

警察部隊包圍校園[编辑]

傍晚5時半,警方在暢運道天橋發射大量催淚彈
晚上7時左右,紅隧出入口天橋被示威者縱火,到約7時半,消防員到場撲熄

11月17日下午4時50分,理工大學要求,在場人士,包括學生及教職員,切勿留在校園[21],然而已無路可離開。晚上7時左右,紅隧出入口天橋疑被示威者縱火,到約7時半,消防員到場撲熄。其間示威者再嘗試封閉通往紅磡站天橋,雜物堆至往紅磡站的天橋出入口。晚上近8時半,示威者再次往天橋投擲汽油彈,火勢猛烈[44]

晚上8時50分左右,警方出動兩輛銳武裝甲車沿暢運道天橋往理大方向推進,示威者向其投擲大量汽油彈,其中一輛着火,火勢猛烈,幾乎燒着整個車頭[22]。起火的裝甲車其後停止推進並後退至警方防線。火勢其後已撲熄[45]

晚上10點,警方一方面呼籲人們從Y Core離開理大,惟出爾反爾,另一方面則於該處發射催淚彈、震撼彈。甚至逮捕多名依照指示從Y Core離開的市民、急救員及記者,一個個雙手被綁排列坐在地上[46],更有警員用槍指向列坐地上人士。警方否認發射催淚彈,指有「暴徒」在上述出口附近放火,導致現場煙霧瀰漫,并指對「暴徒」罔顧別人生命安全行為予以譴責[47]。但有示威者透露,當時並無任何火勢及有傳出槍聲,隨後煙霧瀰漫。亦有記者稱事發現場曾傳出槍聲及爆炸聲,而冒煙起火位置無雜物無人,因此傾向相信是警方發射催淚彈[48]。前往現場的立法會議員欲作營救以護送市民離開,但被警方以催淚彈阻止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更在Facebook怒斥警方不尊守諾言和胡亂地作出拘捕行動[49]

警方封鎖校院同時發出最後通牒要求留守者離開後,欲以心理戰手法令校園內示威者心理崩潰,故播放《友誼之光》、《十面埋伏》、《告別校園時》等歌曲[50],並嘲笑校內人士「小船撞冰山」等等[51]

抗爭者開始突圍[编辑]

示威者焚燒在校內入口的路障
早上8時許,示威者想從理大育才道住科學館道衝出警察防線時,一名警方特別戰術小隊成員曾拔出左輪手槍警告示威者不可再前行
有前往理工大學營救者在加士居道被特別戰術小隊警員推倒並制服在地上
傍晚近6時,理工大學衝突現場儼如死城

11月18日,天主教香港教區輔理主教夏志誠多名民主派議員到紅磡,要求與指揮官見面,希望可以緩和局面,但遭到防線警員呼喝[52],其後多名民主派議員一帶見記者,指理大校園一帶正發生「人道危機」,呼籲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立即正視,避免發生嚴重後果[21]

根據《香港01》報導,記者於尖沙咀進行直播採訪期間,有數名防暴警突然衝到記者面前,要求記者離開,當中一人向記者大叫:「你係咪襲警啊?(你是否在攻擊警察?)[21]」有40人因受水炮射擊而出現低溫症,警方曾攻入大學醫療避難處[53],將EMT救護小組綁上束帶,禁止醫療救護。有記者由警方指引處離開時,被警員要求雙手舉高接受搜身,而前方亦見有急救員已被鎖上索帶拘捕[54]。香港警方則在例行記者會強調,有確切情報顯示有人換裝以逃避刑責。警方共拘捕51名自稱醫護及記者的人,其中12人無任何急救或醫護資格,部分無任何記者證明,有專業記者經證明身份後已獲放行[55]。另一方面,有警察持續於理工大學附近持HK MP5AR-15實彈步槍巡邏[56],蘋果日報引述有部分警察稱要六四事件重演[57]

理大校長滕錦光指17日晚上與警方一直有溝通,他稱收到警方承諾「若示威者不主動使用武力,警方會暫停使用武力」,同時又指警方「容許校園內的人和平離開」。滕錦光會陪這些人到警署確保他們的個案獲公平處理。理大學生會會長廖建鈞和理大學生校董李傲然則指警方特別戰術小隊在約5時30分時利用水炮車和催淚彈向校園推進,並一度攻入理大範圍作拘捕,但警方於其後發放的新聞稿中否認曾進入理大校園範圍[58]。滕錦光亦透過視像錄影力勸示威者自首,又聲稱曾計劃到理大現場,但被警方以安全為由拒絕[59]

在清晨5時45分左右,警方特別戰術小隊攻入理大正門,一度為搜捕示威者而攻入大學醫療避難處, 同時在正門範圍內的示威者為爭取撤退時間, 於正門樓梯設置路障以及焚燒物件,遺憾地示威者設置的路障令樓梯更加濕滑不利於逃生,同時示威者因投擲氣油彈至樓梯中的路障導致現場出現多次爆炸聲,現場留下大灘血漬,而理大學生校董李傲然更指警察從三方切斷示威者逃走路線,他亦同時指出有多名留守的示威者眼晴受傷,以及因被水炮車射出的液體而出現低溫症,不過因為所有義務急救員已被捕而無法得到合適的治療[60]。理大學生會署理會長胡國泓表示,校內至少有500名示威者,有70至100人想嘗試離開,但還沒走到警方防線就被催淚彈逼退[61]

而在上午9時,一名在理大校園範圍內的香港電台記者按照警方的指示,前往警方指定的位置接更時,被防暴警察喝令舉高雙手前往警方防線檢查記者證和身份證,當記者向防暴警察解釋想接更時,防暴警指現場有大量危險爆炸品,要求記者經其他路線離開,期間全程被槍指向。此外,其他記者經過紅隧欲拍攝校園範圍情況時,亦被防暴警察禁止和要求關閉攝影機,同時指所有在理大範圍的人,都會被控暴動罪[62]。其後接二連三有大量在理大校園的示威者及學生嘗試逃出警方包圍網,包括跳橋、跑公路及走下水道等方法[63]。當日有部份人士從理工大學逃走,其後被錄得被押上東鐵列車,有片段拍下有關列車玻璃全封並傳出女子慘叫聲。有陰謀論者指警察懷疑將有關示威者送到到大陸惠州等地[64],警方則指列車只是開往旺角東站[65]

九龍「開花」[编辑]

當晚「全城出動救理大學生」行動,示威者一度佔領尖東紅磡繞道,其後防暴警察施放催淚彈驅散
11時半,示威者和警察在彌敦道油麻地位置對峙
凌晨1時,防暴警察在煙霧瀰漫彌敦道驅散民眾

11月18日上午10時45分,有示威者在柯士甸聚集,警方在柯士甸道發射大量催淚彈[66],有民居遭催淚彈射爆玻璃窗及被催淚彈引發的火警焚毀[67]

上午11時,警方於伊利沙伯醫院外發射多枚催淚彈,有示威者受傷倒地[68],有求診的孕婦表示擔心影響胎兒,在院內逗留數小時無法離去[69]。院方因應情況,以膠紙封窗門,並暫停專科門診[70],暫停抽室外空氣,又派發N95口罩給員工[71]。其後,被警方圍困的示威者三度嘗試突破警方防線,但均失敗告終[72]。明報有引述警察消息的報導,指他們希望採取消耗戰「圍佢十日八日(將他們困上十天八天)」,謀盡拘最激進勇武派[73]。下午4時許,在理大香港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樓突然起火,並冒出濃濃黑煙,現場曾傳出多下爆炸聲。數名消防員其後到場,並開喉救火。下午約4時半,火勢已受控[74]

警方快速驅散釀踩踏事故[编辑]

晚上11時10分,示威者和警察在彌敦道窩打老道交界對峙,當示威者多次向警方設立的防線投擲燃燒彈,警方曾一度後退,不過其後突然施放多枚催淚彈,並急速驅散示威者。示威者在碧街及彌敦道走避時釀成「人踩人」,有義務急救員稱有60至70人跌倒,並疊成4至5層高,大量傷者高呼不能呼吸。而速龍警員更警告要求急救員離去,否則會拘捕。理大學生報編委會記者目擊有示威者在逃跑期間跌倒,其後堆疊在一起。同時發現有手持警棍的警員在後方追打示威者。而社媒(USP)記者在場拍攝時,亦被警員阻止拍攝採訪,並噴射胡椒噴霧攻擊。警員到場後亦拘捕在場提供協助的市民,而且阻礙救援[75]

消防處表示在晚上11時32分收到執勤消防員報告有「人疊人」,有161名消防及救護人員到場救援。事件有31名傷者,送往7間醫院,當中16人情況嚴重。而警方表示當場拘捕213人,表示沒有看到「人踩人」。稱「現場情况及傷者傷勢與人踩人事件不脗合」[76]

而《傳真社》目測警方在油麻地拘捕逾70人,並傳出至少8下爆炸巨響及閃光,可能為連環閃光彈。現場最少有13名傷者需用擔架抬離送院[77]

不過《蘋果日報》接獲消防處內部的事故訊息紀錄卻顯示,當晚有66名傷者,其中41名較輕傷的傷者由旅遊巴運送。但由於警方回覆稱傷者要先到警署,結果對外公佈只有31名傷者由意外現場直接送院,可能有逾一半(35名)傷者未能即時送院。而人踩人事發後2.5小時,警方才准許消防員分流傷者,錯過了急救黃金時間,被指嚴重延誤救援。[78]

斡旋及救援[编辑]

由於理大校園有多名傷者等待救援,香港紅十字會基於人道需要及經過評估後,在下午2時許終獲警方指揮官批准在理工大學逗留數小時救治校內傷者[79],香港紅十字會派出14名職員及義工進入理工大學,紅十字會秘書長蘇婉嫻指,在急救站接觸約50名傷者,大多數屬骨折,有人手指爆開、下顎骨折、或有開放性傷口,其中約30人由救護車送往醫院,而最年輕的傷者只有十多歲[80]

家長跪求見子女[编辑]

下午3時,有家長到尖東往理工大學的橋口外,要求在場警員讓他們見子女一面,有母親向警察跪地痛哭。到4時有約70名市民靜坐。有家長表示17日晚上難以入眠,在今天和丈夫不上班下,前往尖東送上食物,並希望能夠進入校內見到女兒一面。亦有家長表示只能靠電話連繫,認為政府不應將所有責任轉嫁在學生身上。[81]

與警協商[编辑]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引述校長代表表示,經與警方協調後,於理大校校內18歲以下學生暫毋須被捕,可由校長接走。警方只拍照和記下身分證資料後,可直接回家。但警方會保留追究的可能,至於18歲以上學生,則會立即被捕。深夜陸續有中學生,在校長陪同下離開。他們戴上口罩,有人疑受傷需要攙扶[82][83]

據媒體報導一名台灣高中生因偶然路過理工大學碰見示威遊行,為躲避催淚彈而躲進理工大學校園。因其已滿十八歲所以出來後就被攔截,後於11月20日保釋[84][85][86]

社會人士赴校協助離開[编辑]

滕錦光與一眾管理層到校園視察

11月18日晚上曾鈺成張達明林大輝及一批中學校長,到理大游說示威者離場,表示離開校園的人將被警方拘捕,但並非等同認罪或投降,其中18歲以上人士,將即時被拘捕,18歲以下人士被警方記下資料後可回家;至於是否被檢控,則視乎是否有足夠證據。[87][88]

曾鈺成說,有同事與警務處副處長及分區指揮官聯絡,警方拒絕他們提出,不再追究示威者的要求,但就說只要留守的人放下武器,願意讓他們安全離開校園,而警方亦未有提及示威者退場時限。曾鈺成又說,沒有事前知會特首林鄭月娥,但相信對方知悉有關做法。他並一共陪同近100名留守理工大學的人士,安全離開校園,超過一半是18歲以下的年輕人。[89]

留守示威者家長靜坐[编辑]

11月19日,十多名理工大學示威者的家長在尖東新文華中心外警方封鎖線外靜坐,希望政府及警方讓子女平安離開,承擔法律責任已非首要。協助家長的牧師向傳媒表示表示,目前仍有小部分未成年人在現場,期望學生可在入夜前離開。他強調,家長都認同,如果兒女真是違法,應該受法律制裁[90]

義務急救員及部分示威者離開[编辑]

傍晚,理大有學生用毛巾做出SOS字眼

19日清晨有部分示威者擔心被警方拘捕後以武力對待,嘗試跳落理工大學創新樓的地下渠離開,被消防員即時叫停,有多人被拉起,並多次落渠搜索兩個多小時。而最終被困人士稱因渠道「太臭」而被逼放棄[91]

早上10時,陸續有近百名留守人士因低溫症和懷疑吸入不明氣體而感到不適,需要由救護員帶領到校園外的空地,並蓋上錫紙保暖,坐在地墊上等候登上救護車離開。同一時間陸續有年輕學生選擇跟隨校長和老師離開,並在科學館徑由警方設立的封鎖線接受搜身及登記個人資料,有學生表示因身邊的同伴都離開而感到被遺棄[92]

下午3時,警方表示在理大及附近拘捕和登記約1100人,當中約600人「自願離開」,包括約400名成年人及約200名未成年人。而警方初步分析,「自願離開」者的人士大部分並非理大學生。而理大校長滕錦光一度在校園逗留不足一小時,但未有與校內學生或示威者見面,記者上前追問亦快跑未有理會[93]

晚上8時,20多名留守在理大的義務急救員宣布由於校園內只有很少示威者,加上食水和食糧不足,以及自身安全,決定宣布已完成救援工作,離開理大校園[94]

晚上10時,剛履新警務處長鄧炳強在多名警員陪同下,到理工大學外的暢運道及漆咸道南視察,並且與防暴警談話及握手,未有進入校園範圍。到11時,最少6名示威者趁義務急救員撤離期間突圍逃走,爬過鐵絲網進入紅隧範圍,但最後被多名防暴警追截而被捕[93]

大量傷者送院[编辑]

11月19日醫管局表示,多間公立醫院的急症室在當日早上合共接收了約80名來自香港理工大學的傷者,而重大事故控制中心其後再接獲消防處通知,獲悉現場仍有大量傷者,於是派出緊急醫療隊到場協助分流傷者,現場大約200名傷者陸續分送12間公立醫院處理,包括伊利沙伯醫院廣華醫院瑪嘉烈醫院明愛醫院仁濟醫院基督教聯合醫院將軍澳醫院屯門醫院威爾斯親王醫院律敦治醫院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瑪麗醫院[95]

11月20日,衝突稍微降溫,仍有約100名示威者留守在校內。在晚上,數名警員採用心理戰戰術,在漆咸道南向理工大學用擴音器大聲呼叫校園內的示威者:

同時批評在場有人拍攝。其後播放周杰伦的《四面楚歌》,有警員亦高叫「食飯未呀死曱甴!」[96]

保安局長稱所有留守者涉暴動[编辑]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會以暴動罪拘捕所有離開理大人士,希望外界清楚知道任何集結涉及破壞社會安寧便屬暴動。同時強調任何人犯法都要負上法律責任。[97][98][99]

留守者經水渠離開被綁[编辑]

11月20日早上10時許,警方按照《蘋果日報》指示威者從渠口成功突圍報道,於理大周邊及紅磡的所有下水渠口伏擊,其中6人在暢運道橋底被捕,涉暴動罪和協助罪犯,其中一人為熱血公民鄭錦滿。而早上約9時有一人成功從渠口爬出[100]熱血公民主席兼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後來在Facebook發文大罵《蘋果日報》,表示《蘋果》經協商已刪除有關報道[101]

理大外清路障[编辑]

11月20日,大約300人下午在香港體育館外聚集,手持膠袋、手套、掃帚等,稱自發在紅隧收費廣場附近清理示威者留下的路障。全國人大代表洪為民陳勇,以及工聯會會長吳秋北等亦有參與。不過與警方商討後,拒絕人群進入封鎖線範圍。其後改為到香港體育館平台及附近執垃圾[102]

衝突後期[编辑]

11月21日,校園飯堂內的廚房在教會人士與及一些外國記者努力下,衛生環境漸漸改善
11月24日,有留守校園的人士感到不適送院

11月21日,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劉肇邦透過Facebook直播交代理工大學現時的情況,指至21日已有約1000人自理工大學離開。當中約300人是18歲以下人士,18歲以下人士離開時會被登記身份、影相及放行。劉肇邦重申警方現無設立任何死線,希望以和平方式解決事件[103]。到晚上,警員繼續在理大外喊話並用強光電筒照向理大,稱在這幾個月中發現受過高等教育的人能力低於未受過教育者,「連讀毅進嘅毅力都無」,又嘲諷留守人士如基層、拾荒者及長者一樣,吃「冰冰冷冷的生命麵包」,而自己放工後可北上深圳食「海底撈」、飲冰凍啤酒[104]

11月22日,凌晨,再有8人步向警方防線,進入附近的尖東救護站。保守估計仍然有30人在校園內留守,並藏身不同大樓內[105]。但校園環境情況惡劣,雜物散落一地。其中飯堂傳出陣陣惡臭,棄置的飯菜原封不動。理工大學校董會成員—應用科學系助理教授朱偉志陪同社工團隊進入校園,嘗試說服大學內的人士離開[106]

11月23日下午4時許,連日在理大飯堂為留守者煮食的「廚房佬」中年男子,在救護員陪同下送院離開。而記者發現飯堂的燈也關掉,地下亦撒上白色粉末。有在場記者表示「廚房佬」在22日晚上情緒波動,曾手持鐵筆搶走一名記者的證件,事後道歉。[107]晚上,內地媒體報道此前喊话“海底捞”的警员前往深圳海底捞吃火锅[108]。同日,一名到場協助的急救員透露,有兩名示威者已出現精神錯亂的狀況[109]

11月24日,非建制派在應屆區議會選舉取得大勝,奪得452個民選議席中的389席。其中一位理大留守者,循灣仔區議會大佛口選區參選的梁柏堅亦成功當選[110]。當晚,港鐵公布因衝突而關閉的紅磡站將於11月25日重新投入運作,但由於紅磡海底隧道和理大校園仍然封閉,車站出入口A及D(通往尖東、理工大學、紅隧隧道口來回方向巴士站)繼續關閉[111]

下午4時,逾百名非建制派區議會選舉當選人在市政局百週年紀念花園舉行集會聲援理大留守者,並發表聯合聲明
晚上,一批市民在科學館道一帶馬路聚集,聲援理大留守者
防暴警察在附近設防線戒備

11月25日上午5時20分,因衝突而關閉的紅磡站重新投入運作,但由於紅磡海底隧道和理大校園仍然封閉,車站出入口A及D(通往尖東、理工大學、紅隧隧道口來回方向巴士站)繼續關閉。[112]警方封鎖理大第10日,媒體估計校內仍有數十名示威者留守,並匿藏不同位置。而校內衛生環境非常惡劣,周邊堆滿雜物垃圾。其中學生飯堂除了傳出陣陣惡臭,食物殘渣仍然原封不動,廚餘更爬滿大量蛆蟲,但仍有留守者在廚房尋找食物。[113]下午,油尖警區指揮官何潤勝向媒體表示,警方將籌組由中學校長、社工、臨床心理學家、防止自殺機構人員、救護員、消防員和警方談判組人員組成的安全小隊, 準備進入理大校園,游說留守者盡快和平有序地離開。他強調警方不會第一時間拘捕有關人士,而是會如早前處理18歲以下人士般,為他們拍照和登記個人資料,日後再跟進[114]

11月25日晚上11時45分,理工大學發表聲明,指為了確認校園內留守人士的情況,理大將於翌日(11月26日)派遣包括由教職員、專業輔導員、醫療人員、社工和保安同事等成員組成的多個小組,到校園内盡力尋找留守人士。一旦發現留守人士,校方會盡最大努力去勸喻他們立刻和平離開校園。校方希望警方能早日解封校園,以便校方可以立刻進行修復,令學校盡快恢復正常運作[115]

聲援留守者[编辑]

11月25日下午4時,逾百名非建制派區議會選舉當選人在市政局百週年紀念花園舉行集會聲援理大留守者,發表聯合聲明。聲明指應屆區議會選舉結果已對特區政府發出非常清晰的聲音,顯示香港人不會屈服於暴政及警暴。民意從沒逆轉,而區議會選舉的勝利並無使他們忘記一眾仍被困理工大學的留守者。其後他們兵分兩路,其中一批前往禮賓府請願,餘下的則在警方於理大外圍防線請願,經與在場警員交涉後,派出范國威鄺俊宇鄭達鴻陳劍琴黃國桐五人代表,在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陪同下進入理大校園接觸留守者[116]。葉建源表示留守者狀態良好,希望警方退場,讓理大校方接管校園[117]

11月27日,有網民號召晚上在多區發起「和你唱」活動,包括沙田大埔屯門銅鑼灣觀塘旺角荃灣等,以聲援理工大學內的留守者。「和你唱」活動於晚上8時半開始,其後會在場讀出支持理大留守者的宣言,活動地點包括大埔超級城觀塘APM沙田新城市廣場將軍澳Popcorn鑽石山荷里活廣場等。[118][119]

11月28日,有宗教團體於尖沙咀鐘樓發起「聲援理大反對圍捕」集會,對警方連日包圍理大示威者表達不滿,令留守者未能得到人道支援,希望在這個距離理大不遠的地方鼓勵留守者。部分集會人士戴口罩,有人彈結他,全場舉手機電筒唱歌。[120][121]

林鄭回應事件[编辑]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在被問到會否要求警方盡快撤離理工大學時回應稱,警方包圍理大校園是一個執法工作,但警方已經按照她的要求,就仍留在理大校園內的人士採取一個非常人性化的做法。她再次呼籲現時仍然留在理工大學校園的人士可以盡快和平、安全地離開[122]

同日,黃夏蕙臉書專頁發表帖文,她稱自己很想幫助理大的「小朋友」出來,呼籲他們盡快離開理大校園,稱她已找得義務律師和專業團隊照顧他們[123]

上午9時起,由理大副校長衞炳江帶領的6隊協助小組進入理大校園尋找仍未離開的人士,到下午人手增至7隊,並於下午3時許發現有一名女性留守人士,她身體虛弱和情緒不穩,在場紅十字會人員即時為她提供醫療服務,理大輔導員正全力勸喻她和平離開。校方決定翌日繼續尋找工作,並考慮再度增加小組人手[124]

下午2時,政府召開跨部門記者會,宣布因衝突中受破壞而關閉的紅磡海底隧道將於11月27日上午5時起恢復行車[125]

下午4時,葉建源鄺俊宇范國威楊雪盈張達明朱幼成獲准進入理大校園尋找留守者[126]

搜尋留守者[编辑]

11月27日上午5時起,紅隧恢復通車,所有途經紅隧的巴士線亦恢復行駛[127]

警方圍封理大校園第12日,上午9時30分起,理大派出100人組成9隊小組再次進入理大校園尋找仍未離開的人士,同時檢視辦公室和實驗室内設施被破壞的情况。小組搜索校園内所有樓層及房間再沒有發現留守者,行動在中午結束[128]

同日下午4時,理大再發表聲明,指校方的小組在過去兩日已進行了全面尋找留守人士的工作,校方建議警方無需再採取類似的行動,並立刻解封校園[129]。不過到傍晚,油尖警區指揮官何潤勝向媒體表示,警方安全小組(包括談判小組、爆炸品處理課、傳媒聯絡組、臨床心理學家、救護及消防代表)及刑偵人員將於翌日(11月28日)聯同理大代表進入理大校園處理危險品及攻擊性武器,並進行搜證。稱防暴警察不會入內[130]

深夜,一名留守者阿邦(化名)與傳媒會見時,估計校內留守人士不足20人,而他們對警方極不信任,認為警方不應踏足理大校園[131]。而且現場的危險品可交由消防處理,沒有蒐證價值。他亦表示自己無做錯事,不認同離開校園要向警方登記資料的安排[132]

警方蒐證[编辑]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警員在現場搜證時檢獲大量玻璃瓶和易燃液體物品
警方爆炸品處理課進入理工大學李兆基樓Y座實驗室搜查

11月28日上午9時起,警方及消防人员進入理大校園,包括數十名便衣警察、警察公共關係科人員、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警員、爆炸品處理課人員。早前,香港警方宣布組成安全小組,包括警察爆炸品處理課、刑偵小隊、談判小隊,以及消防、救護、社署、心理學家等。警方也重申,此次行動目的是處理危險品及處理罪案現場蒐證工作[133]

晚上9時,警方及消防代表在理大校園外向傳媒交代安全小組工作情況。警方人員在理大校園範圍內共檢獲3,801支汽油彈(當中100支綁上卡式石油氣罐),921支卡式石油氣罐、558瓶強酸和強鹼等化學物品、大量花生油、一些弓和自製弩、一把氣槍、一些可製造炸藥的物品,但現場並沒有製成品。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警方人员在校園不同位置拆除大型投擲器,相信是用以攻擊附近目標,而在停車場則有44輛車被毀壞,主要是油箱被打開或破壞,估計被人取走汽油製造汽油彈。警方表示他們有信心可以在翌日(11月29日)能完成所有工作,警方在相關工作完成後會解除對理大校園外的封鎖線,把校園交還理大校方[134]

而消防人員在理大校園巡查期間,發現大量汽油彈和卡式石油氣罐,還有逾550公升屬第五類危險品的易燃液體、20公升屬第三類危險品的腐蝕性液體、80公升屬第四類危險品的有毒物質,以及其他危險物品。此外,消防人員發現實驗室被破壞和曾經有人進入,校內的消防喉轆、滅火筒、消防警鐘、出口指示牌等消防設備也遭到破壞。至於危險品倉,除15支放在倉外的滅火筒被取去,全部27間危險品倉都上了鎖,沒有受損,倉內消防設備運作正常[135]

衝突結束[编辑]

校方派出黑人保安在校園出入口

警方和消防人員於中午前完成搜查理工大學,移除校內危險品和處理校內罪案現場等工作。警方隨即解除理大範圍的封鎖線,並已將校園交還理大校方管理。警方在11月29日再撿獲280支汽油彈、318支卡式裝石油氣、28桶化學品,另有各類攻擊性武器[136]

中午12時20分,理工大學發表聲明,指警方已宣布解封校園並已將校園交還理大校方。理大接收校園後,會即時進行盤點和全面的環境及安全評估工作。但由於校方需時進行清理、盤點及修復工作,故校園仍需關閉,現時只限校方授權人士進入,直至另行通告為止[137]

但仍有市民在理工大學解封後進入校園了解情況。有受訪市民看到校園破落的環境後感觸落淚,並向傳媒形容場景「超級震撼」。她同時希望學生都可以平安回家,見到家人[138]

衝突後續[编辑]

11月29日下午,理大校方管理層進入校園視察後見記者
2020年7月17日,O記探員搜查理工大學學生會,成員最初拒絕打開會室大門

下午,理工大學校董會主席林大輝,校長滕錦光等管理層在巡視理工大學校園後會見記者。滕錦光表示從理工大學校園離開的1,100多位示威者中只有46人是理工大學學生,並指過去兩星期理工大學校園被大量街外示威者佔據。滕錦光形容理大是今次政治事件中最大的受害者,影響和破壞很大。他指,事件得到和平解決,無人傷亡,躲過一場更大的浩劫,形容算是「不幸中的大幸」[139]。滕錦光表示理工大學會聘請專業的公司負責評估復修工作,暫未知涉及的開支,有信心下學期可如期於2020年1月13日開學[140]

下午4時,警方召開記者會交代理大衝突情況。警務處助理處長周一鳴表示,警方組成的安全小組用了一日半時間,完成在理工大學搜證及移除危險品。期間警方於理大校園內共檢走3,989枚汽油彈、1,339支壓縮燃料、601支化學品,以及573件攻擊性武器(包括鎚子、28支弓、200支箭、大型投射器及氣槍等),這與11月17及18日理大一帶衝突場面中示威者使用的武器非常吻合[141]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在搜證過程中,感覺到當時在校內的人士,處心積慮與警方作戰[142]

11月30日晚上8時半後,九龍灣站外有黑衣或戴口罩抗議人士聚集,組成人鏈,聲援早前理大示威中學生,並遊行至觀塘道。有抗議人士亮起手機燈光,在觀塘道行人路一字排開,有人高叫口號。[143]

九龍灣彩石里聖若瑟英文中學荒廢十多年校舍多次用作「警察训练」[144]。2020年5月2日,有射擊運動者發現地下男廁格內有一個行李箱,行李箱內藏3個盒形爆炸裝置、手擲式土製炸彈、手提電話、經改裝的電路板、10公斤化學品包括哥羅芳、山埃等毒品、4公斤炸藥、壓力煲等。警方調查後認為部分化學品為去年11月於香港理工大學失竊的物品,隨即封鎖彩石里,更一度封鎖往啟業邨行人天橋及觀塘道觀塘方向一條行車線。[145]

2020年7月17日,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持九龍城裁判法院發出的法庭手令搜查理工大學學生會會室,擬尋理大箭藝會會員名單,搜查兩小後帶走5部電腦離開。[146]

2021年11月6日,日本東京放映由導演周冠威以香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為題材而拍攝的紀錄片《時代革命》。於紀錄片當中,有一名為當時向理大圍城內的抗爭者提供逃生路線的Telegram管理員聲稱,有抗爭者試圖透過從大學圍城內的地下渠爬行逃出,但其手機內的全球定位系統信號最終一直停留在地下渠內,無法得知其下落。讓人懷疑當時可能有嘗試爬渠逃出圍城的抗爭者行動失敗,最終因無法逃出生天而困死在圍城下的地下渠內。

醫生入稟向警方索償[编辑]

2021年12月,一名耳鼻喉科醫生入稟高等法院,指警員誤將催淚彈射進其尖沙嘴的單位,引致起火及嚴重損毁,向警務處長索償逾672萬元。案件在2022年6月21日在高等法院開庭處理。醫生表示自己沒有律師代表,自己找了兩年都無律師願意接案。他亦要求警方披露警員身份。[147]

被捕,提堂和判決[编辑]

根據警方數字,截至2022年8月31日,事件共拘捕1,393人,其中810人由理大離開時被捕。網媒《法庭線》根據法庭紀錄及新聞報道進行數據分析後,截至2022年11月11日,衝突共有417人被控(317男及100 女),主要涉及6個地區,包括理大內外、油麻地、佐敦、尖沙咀、尖東及紅磡。當中逾七成半人被控暴動,其餘人士被控非法集結、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罪。315名被控暴動的被告中,49人涉理大暴動,餘下人士涉校園附近及油尖旺暴動,其中油麻地圍捕事件達213人。截至2023年12月6日,有187人被裁定罪成,11人被判入教导所,165人被判监29至64个月,11人候判。[148][149]

拘捕[编辑]

一名來旅行的日本東京農業大學的3年級生井田光在11月17日被擄,至11月20日被釋放。他在被釋放後對日媒稱,自己只是站在抗議現場站著看,不知道為何被壓制毆打綁走[150]

11月29日,警方再召開記者會交代理大衝突情況。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郭嘉铨表示在理大衝突事件中,警方共拘捕1,377人,當中只有46位理大學生,其中由理大離開而被拘捕的有810人,經登記方式離開理大、未被即時拘捕的未成年示威者則有318人,另有567人在理大外圍及周邊被拘捕[151]

242人被控在佐敦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當中包括歌手莊正、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棍網球港隊成員温耀輝、「毛記葵涌」員工梁嘉星,亦有被告任職護士、救護員、教師、跌打醫師、大學研究員和編輯等[152][153]。眾被告於11月20日分6間法院提堂。除3人被拒保釋和53人留院外,其餘被告均獲准保釋至2020年2月至3月再訊。而案件拖至11月21日凌晨約1時才完成首次提訊,裁判官明言控方表現極不理想[154]。而暴動案64名被告分拆7宗案件審訊,其中一單案到2023年12月27日才開審,料橫跨至2024年2月中。立法會前社福界議員邵家臻認為有關安排對被告生涯規劃停頓,也對他們的心理健康造成負面影響。特別是案件保釋條件嚴苛,被告需要每周到警署報到、宵禁、不准離港或在寓所安裝閉路電視,形容是「對人是一種侵蝕及消磨」。大律師吳宗鑾指出案件拖延太久,即使被告可保釋亦需承受非常大的壓力。[155]

2022年7月,一名20歲男學生抵港入境時再次被捕,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理工大學、暢運道與科學館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案件於同年7月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不過因被告需要隔離檢疫,未能出庭應訊。[156]

法庭提堂和判決[编辑]

  • 2021年2月19日凌晨,警方拘捕12人,包括9男3女,被指曾在理工大學內逗留及從理工大學內「突圍而出」走到香港科學館,成為首批在校內被控暴動罪的示威者。12人即日傍晚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其中11人不准保釋,需要還押至3月再訊。他們得知保釋被拒後,在犯人欄內哭泣。只有一名聲稱為急救員的被告獲准保釋。[157]
  • 2021年4月8日,兩名駕駛「家長車」的司機在紅磡被警方截停後,被控危險駕駛。其後控方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並申請撤銷兩人擔保。案情指警方發現其中一名被告手機內發現已標記的渠務署圖則。而另一名被告連同其他車輛到某處等候,警員截停期間看到有人游繩離開理大。裁判官雖然批准兩人保釋,不過保釋金調高至現金10萬元,改為每天警署報到,其間不准離港及遵守宵禁令。[158]
  • 2021年6月1日,其中一男一女被告被控1項暴動罪,在2019年11月19日於九龍厚福街漆咸道南一帶,與他人一起參與暴動。案件在區域法院再訊時,控方檢視新證據,最終決定撤銷兩人的控罪。[159]
  • 2021年8月27日,控方開庭稱案件涉及213名被告,現時19人已有審訊排期,最遲2023年10月至12月開審,並申請將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及咸美頓街交界有15人暴動的案件一同審訊,案件訂於2023年3月6日開審。[160]
  • 一名男子被控在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在理大、漆咸道南與暢運道一帶參與暴動。案情指他在18日於理大正門外企圖「搶犯」。被告於2022年7月14日在區域法院認罪,求情時指被告因案件患上重度抑鬱及創傷後遺症,希望輕判。[161]暫委法官鄭念慈考慮被告案發時只有18歲,將被告判入教導所。[162]
  • 1名28歲測量員被控2019年11月18日在理大校園外的在尖沙咀漆咸道南與金馬倫道交界襲警、拒捕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不過被告在無律師代表下出席聆訊,並向法庭申請押後6星期,以尋求當值律師服務及索取法律意見。[163]

佐敦/油麻地暴動案[编辑]

4名23至40歲男子被控2019年11月19日凌晨,在彌敦道窩打老道交界參與暴動等罪名,於2021年8月31日裁決,區域法院法官林偉權裁定31歲被告暴動、非法集結罪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形容被告是明知暴動下。仍然繼續選擇逗留在暴動人群附近,認為是鼓勵及支持了使用暴力破壞社會安寧的人,更指他是“暴動者一分子”,被判監禁4年。而其餘三名被告的暴動罪不成立。其中早前承認未能出示身份證的23歲首被告罰款2,000元。而第四被告作供時指自己遭到警員斥責及棍打,其右手因而骨折。法官指被告的右手骨折是在混亂中引致。[164]

另外,一名18歲學生在彌敦道咸美頓街警方推進期間被捕,早前承認暴動罪。2021年9月2日,西九龍裁判法院法官許肇強指被告雖然是前線成員,但無證據顯示他有煽動或號召他人。而示威者當時只是阻止警員推進,加上案發期間對交通影響不大,沒有市民或警員受傷,認為案情不算嚴重。加上被告是有抱負和理想的年輕人,判處監禁兩年半。[165]

5名被告(25歲至35歲男子),被控在2019年11月18日,在佐敦加士居道與佐敦道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其中第一和第二被告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王詩麗裁定25歲廚師、28歲運輸工人及25歲侍應暴動罪成;35歲補習老師和廚師因身藏索帶,被裁定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律師求情時指三人早年喪父或母,家庭陷入財困。不過法官形容當日示威者當作彌敦道現場是「戰場」,多次對警方投擲汽油彈及燃燒彈,令街道出現「熊熊火光」,是「非常嚴重的暴動罪行」,指出法庭須判以阻嚇性刑罰,最後判4名被告監禁5年至5年8個月。此判刑是反修例暴動案件至今最重的刑罰。不少旁聽席人士聽到判刑後流淚,其中一名被告母親情緒激動,雙眼通紅流淚走前拍枱,大叫「我個仔無罪!(你哋)濫殺無辜!」,需要旁聽席人士拉走。法庭亦有旁聽人士大叫「沒有暴徒,只有暴政!」,遭到保安喝止。該名母親被拉至庭外後跪地嚎哭,她說「你哋畀天劈!畀雷劈!我個仔好仔嚟.....好仔嚟......(你們被天劈!被雷劈!我的兒子是好兒子來的.....好兒子來的.....)」,又說「孤兒寡母相依為命......我捱咗十幾年湊大4個細路......你哋班仆街無良心!(孤兒寡母相依為命.....我撐了十多年照顧4個小孩子成人.....你們這群混蛋沒有良心!)」。[166]

在9人案之中,有6人表示不認罪。他們被控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其中認罪的兩名被告分別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3名年齡介乎27至33歲被告將於2022年10月25日判刑,期間3人繼續還柙。[167]到判刑當日,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形容示威者如「熟練的軍隊」,行為「肆無忌憚、目無法紀」,是香港有史以來其中一宗最大規模、最暴力的暴動事件。指出被告除了認罪外,沒有其他減刑理由。最後被判監禁3年9個月。[168]

10名被告案發時19至61歲被告,包括YouTuber易卓邦。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佐敦加士居道與佐敦道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其中20歲男學生被捕時,被指背囊內藏有就一把木柄手鎚,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61歲被告則因被指管有鐳射筆,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經審訊後,在2022年10月28日判刑當日,法官練錦鴻形容,本案是 2019 年下半年社會事件中的高潮,示威者公然挑戰執法者和政府,將九龍區心臟地帶變成戰場;又指事件有損本港安全法治的國際形象,「對整個社會心理挖出一個極大傷口。」,指出當日激烈對抗場面儼如「地獄圖」。法官又指考慮判刑時感「困難和不忍」,他相信被告非十惡不赦,但受社會氣氛影響和個別學者鼓吹,誤以為違法可達義。最後被判監禁3年8個月至4年8個月,包括辯稱在現場急救的23歲學生。案件只有42歲的義務急救員無罪。同案兩名被告18歲和23歲男送貨員早前認罪,其中前者於2022年5月被判入勞教中心,後者判監禁44個月。[169]

15名案發時14歲至21歲被告,被控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20歲男學生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管有一個可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案件在2022年10月26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法院)開審,由暫委法官劉綺雲主理。一名案發時未滿16歲的男被告承認暴動罪,准保釋待案件審結後再求情及判刑。其餘14人不認罪受審。控方指,雖然他們沒有被拍攝及認出曾作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但仍有足夠證據肯定他們身處現場參與暴動,起碼以鼓勵等形式參與暴動。[170]到11月22日,暫委法官劉綺雲裁定全部人表證成立,當中案發時15歲的被告選擇作供,她指案發當晚下班後港鐵已暫停服務,尋找巴士不果,打算乘搭的士離開時被人推跌倒地,有警員上前協助後送院,及後涉暴動罪被捕。被告供稱,當時想盡快離開,非刻意行近示威者,或打算混入示威人群。[171]

11名案發時18歲至28歲被告,包括獨立歌手莊正,被控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到2022年12月17日,法官林偉權在區域法院裁定莊及另外9人罪成,還押至2023年1月7日判刑。到判刑當日,辯方第六被告大律師求情一度哽咽,指出人生因本案留下不可磨滅、不可洗脫的創傷。不過法官林偉權表示「不能夠太感情用事」,他指本案暴動情節十分嚴重、極之暴力,辯方表示各被告在場短時間逗留、沒有親自作出暴力行為,惟法庭認為「不動口不動手,罪責也不輕」,若輕判只會發放錯誤訊息,最後被判監禁50個月至52個月。其中25歲的第十一被告將於獄中分娩。[172]而另外一名21歲青年,法官指他在油麻地站出口建構物上被警發現,似乎一早身在該處,只是「好事之徒」,罪名不成立。[173]

同案另外11名被告的案件中,有3名被告缺席聆訊,控方指入境處資料顯示已離港,法庭已頒下拘捕令。另外8人認罪或審訊後被裁定罪成,還押至2023年1月27日在區域法院一併求情。其中都大學生稱若不是本案,「可能會有好前途」,因他原定今年畢業,曾獲院長嘉許名單,惟校方指若他短期內「出唔返嚟」,學位將作廢,而其過往3年的努力恐付諸流水。區院暫委法官葉啓亮押後至2月25日判刑,各人續還押。[174]到判刑當日,暫委法官葉啓亮指,本案發生在人煙稠密的社區,示威者破壞公物、投擲多枚汽油彈,導致馬路火光熊熊,為 2019 年社會事件的其中一場最大型的暴動,又指大部分被告攜有裝備、有備而來。就辯方求情指被告 3 年來承受壓力,法官認為案件沒有不合理延誤,不視為求情因素。最後被判監禁 3 年半至 4 年 9 個月。[175]

10名被告(20至24歲),包括一名護士和跌打醫師被控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25歲學生另被控管有噴漆。其中23歲護士在開審前認罪,正被還押。而9人不認罪受審。2023年4月3日法官郭啟安在區域法院指,案發一帶非正常狀態,現場猶如戰場,槍聲不絕於耳,控方指一般市民會遠離現場,而部分被告有暴動者裝備。本案有 7 名被告有作供或傳辯方證人,各辯方大狀力陳各人或只是「無辜的過路人」,因混亂而跟隨他人逃走,最終被捕。法官拒納各人的證供,形容他們說法不合理,堆砌謊言,只為掩飾暴動意圖,而控方在本案所依賴和針對各被告的環境證據具壓倒性,產生累積效應,裁定9 名被告全部暴動罪成,案件押後至 5 月 16 日判刑,期間眾人須還押。[176]到判刑當日,法官郭啟安稱,本案示威者人數眾多,最高峰達2000人,為反修例案中最大規模之一,惟警員僅約 200 人,可謂「以一敵十」。法官又指,示威者攜有護目鏡、防毒面具等裝備,明顯有備而來,且他們當日投擲至少 200 多枚汽油彈,數量及密度可見非即興發生,而是有周詳計劃。法官斥暴徒自私自利,因個人理念、不滿社會現況而破壞社會安寧,對公眾造成極大滋擾,令市民蒙受無辜經濟損失。法官稱,要對多名 20 至 30 歲的年輕人判長期監禁,對個人、家庭、社會均屬悲劇,且各被告有獨特家庭背景,惟案例指暴動為嚴重罪行,家庭因素非減刑理由,最後除認罪被告被判囚45個月外,其餘 9 人判囚50至58個月。被告當中,有人為註冊護士及審計員,法官特別提到,希望有關機構可「彈性處理」被告的專業資格、「寬容態度對待犯事嘅年青人」。[177]

一名20歲女學生事隔近3年半,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龍覺士道與柯士甸道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案件於2023年5月1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本案押後至 6 月 14 日再訊,以待準備文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控方反對被告保釋,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批准被告以 3 萬元保釋外出,另其母親提供 10 萬元人事擔保,期間被告不得離港、需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住報稱地址,並需往警署每周報到三次。[178]

15名年齡介乎16歲至45歲的被告,被控於或約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其中第7被告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鐳射筆,此罪獲存檔法庭。而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等 10 人早前認罪,餘下不認罪的5人經審訊後,在2023年6月16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須還押至本月 29 日求情,並暫定於 7 月 13 日一併處理判刑。暫委法官崔美霞裁決指,其中 4 名被告的證供有違常理,存在分歧,故拒絕接納。考慮到當時暴動已持續最少 38 分鐘,但各被告仍留守現場,加上他們的衣著顏色及裝備,均與常見的示威者脗合,同時並非該區居民,唯一不可抗拒的推論是參與暴動,並排除他們是無辜途人的可能性。部分被告聞判後淚流滿臉,休庭期間隔著被告欄的玻璃,逐一與親友道別。[179]到判刑當日,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崔美霞指示威者攜個人裝備到場,是次暴動屬預先計劃,示威者非粗疏行事,而且投擲251枚汽油彈,暴力程度非常嚴重。法官指,本案沒證據證明被告有作出暴力行為,但他們留在現場亦屬支持暴力示威者。法官另考慮部分被告曾做義工、曾拯救溺水人士等作酌情扣減,其中提到黃子悅抑鬱症,但仍做義工及到非牟利團體工作,對社會有莫大貢獻,酌情扣減一個月,判她監禁 37 個月。而其餘13名被告被判監禁 36 至 52 個月,而案發時 16 歲的少年則被判入教導所[180]

8名年齡介乎22歲至38歲的被告,被控於/約於 2019 年 11 月 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其中6人在開審前認罪,法官謝沈智慧在2023年7月28日判刑當日,形容示威者猶如熟練軍隊推進,是次暴動並非突然發生,早有預謀,行為肆無忌憚、目無法紀。而暴動令商店未能營業,對居民構成滋擾,多項公共設施受損,造成的公共開支難以估計。而被告面對嚴重罪行,個人或家庭背景可謂微不足道,即使個人前途受影響亦屬咎由自取。判處監禁監禁 41 至 45 個月(3年5個月至3年9個月)。而2人表示不認罪[181]

一宗涉及9人的案件,除3人開審前認罪,判處監禁3年9個月。餘下6人經審訊後,2023年7月26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當中一人被控「管有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則不成立,各人還押至 9 月 22 日求情。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有被告案發時是17歲零1個月,不過法官聞言稱「So?」。辯方續表示他現時「差幾個月先 21 歲」,希望法庭考慮教導所報告,但被拒絕。[182]

尖沙咀暴動案[编辑]

10名案發時16歲至34歲的被告,被控2019年11月19日,於尖沙咀漆咸道南、天文台道、金巴利道、金巴利街、加連威老道、加拿分道、金馬倫道及厚福街附近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其中 案發時18歲的少年及16歲的少女在開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少女於2022年7月25日被判入教導所。而18歲的少年由於直接襲擊警員,情節最為嚴重,量刑起點為 50 個月監禁,考慮他開審前認罪,獲扣減三分一刑期,總刑期為35個月。而餘下8名不認罪被告被裁定罪成。法官李慶年在判刑前指,眾被告本性善良,「可惜對社會事務過份熱心,被激情駕馭理智」,希望他們激情過後、靜思未來。他又以歌手陳秋霞的歌曲《珍惜好年華》寄語眾人,*「莫以青春來做代價,為了前途醒覺吧!將快樂,將溫暖,築起溫馨一個家!」。又認為沒有直接證據指5人親身使用暴力,屬於「蓄意留守提供鼓勵」,將量刑起點訂在39個月,並指現時香港由亂轉治,被告重犯機會大大減低,判處監禁35個月。另外3人案發時曾處理易燃物品,法官認為角色比上述5人嚴重,判處監禁45個月。[183]而16歲的被告在2023年6月9日判入教導所。法官林偉權判刑指,反修例示威原屬和平,後遭少數崇尚暴力的人脅持,不少年輕人在熱情下參與,即使他們未有使用暴力,但明知而出現在暴動現場,已起鼓勵及壯大聲勢的作用,而被告亦是其中之一。[184]

  • 另一歌詞為「你應該珍惜遠離邪惡 罌粟花放開吧」,籲人遠離毒品。

油麻地「營救理大」案[编辑]

213 人涉在油麻地以「圍魏救趙」,營救被圍堵的示威者,被控暴動,分成多案處理。

4男1女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凌晨時分,在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附近,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在2021年8月31日,法官林偉權指閉路電視見到兩名被告並非由暴動街道(彌敦道)逃走,因而裁定兩人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罪不成立。而另一名被告獨自往按摩場揼骨,被警員拘捕後被棍打致右手骨折,亦對男警稱為「Madam」。法官認為被告有醉意,因而裁定暴動罪不成立。不過第三被告被法官指逃跑是為避開警察,並不是與其他暴動者割席,加上亦有戴口罩。最後被裁定暴動等罪成,判囚4年。[185]

而同案的19歲女大專生在2022年5月30日被法官林偉權裁定暴動罪及使用蒙面物品罪不成立。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成,還柙至6月18日求情及判刑。[186]法官林偉權指被告由於管有一把多用途鉗及一罐打火機燃料,加上曾身處暴亂現場,之後亦被橡膠彈打中引致腳傷,最後由小巷跑到横街,之後再跑回小巷時被捕,屬加刑因素。同時考慮暴動背景下,被判監禁18個月。[187]

另一宗案件有11人被控當日晚上11時26分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一帶參與暴動,所有被告原先不認罪。其後,3名被告棄保潛逃,法庭頒下拘捕令;6名被告在開審前改為認罪;而餘下的2人則表示不認罪,繼續受審。[188] 其中一名被告案發時為都會大學攝影系學生,作供時表示前往現場是為了拍攝衝突場面以完成功課,突然被速龍制服並遺失相機。[189]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徐綺薇裁定所有被告罪名成立,當中兩人另被控藏索帶罪成。法官批評有被告的供詞前後矛盾、有違常理,為掩飾自己身處暴動現場的真正原因,而編造故事。[190] 2023年3月11日,暫委法官徐綺薇判刑時表示,案發時香港社會出現幾乎無日無之的大型暴力示威活動,阻嚇性遠高於更生的考慮。而本案暴動參與人數眾多,對比警方200名警力,人數懸殊。有人組成人鏈傳物資,可見他們有組織、計劃周詳。11名被告在場支持鼓勵,身穿深黑色衣物,助長示威者氣焰,肆意妄為挑戰警方。最後他們被判監4年3個月至4年7個月。其中一名被判囚 51 個月,案發時34歲的被告患急性腎衰竭,須隔天洗血,法官酌情減刑 3 個月。[191]

一宗涉及9男1女的案件,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除19歲女被告在開審前認罪外,其餘9男不認罪受審被裁定罪成。到2023年3月11日判刑當日,暫委法官鄭紀航批評指暴動者的行為讓街道滿目瘡痍,形容現場恍如小型戰場,斥被告公然向警方作惡意挑釁和攻擊,沒有受到以往案例的阻嚇,必須重判以示破壞法治和秩序的沉重代價。其中兩名男被告分別攜帶縮骨遮望遠鏡,鄭官指二人參與程度較高,判監5年4個月,另外7人則屬最低參與程度,判監5年1個月,為理大衝突案件中目前最長刑期。至於開審前認罪的19歲女學生被判入教導所。多名親友聞判後拭淚。[192]

而一宗涉及13人的案件,他們被控2019年11月18日在打老道和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當中9人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即管有鉗、汽油彈等物品。21歲男生及「12 港人」之一郭子麟早前認暴動罪,其餘控罪獲存檔法庭。其餘11人經審訊後裁定各被告是暴動的參與者,而非旁觀者而罪成。到2022年12月31日,暫委法官香淑嫻判刑時指,案發時現場示威人數逾千人,與警員對峙近1小時,估算投擲了250枚汽油彈,暴力情況嚴重,沒有警員被火光波及屬萬幸。法官又形容,案發現場猶如小型戰場,認為並非突發,是有預謀和一定程度的計劃。除了2名認罪被告,包括「12 港人」之一的郭子麟獲減刑,分判囚2年5個月及3年11個月,另有一被告因年輕獲酌情減刑外,其他被告均沒有減刑理由,分別被判監4年半至5年3個月。[193]

而一宗涉及6名被告的案件,1人開審前認罪判入教導所,另外5人否認暴動罪,案件在2023年1月20日受審。區域法院法官張潔宜裁定一名案發時23歲的大學研究員可能是「無辜的途人」,暴動罪名不成立;不過律政司到1月31日就案件提出上訴。而4名被告經審訊後,因衣著連同裝備與示威者類同而裁定罪成,還押至2023年2月3日求情。[194]

而一宗涉及18名被告(16歲至25歲)的案件,5 人認罪判處監禁3年半至4年,餘下13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當中3人還押至2023年6月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被判處監禁4年半至5年2個月,另一案發時 16歲少女則被判入教導所。暫委法官嚴舜儀指,暴動發生於商住區林立地段,示威者擲汽油彈及其他破壞行為,對現場人士帶來財物和人身安全風險,損失難以估計,斥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法官認為被告不論在何時加入,都一定知道暴動的實況,增加聲勢令暴動持續。餘下9名罪成被告分別押後至6月5日及8日求情和判刑。[195]當中5男還押至6月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被判處監禁4年3個月至4年11個月。餘下4名罪成被告押後至6月8日求情和判刑。[196]

14名男女被指於油麻地參與暴動,其中8人先後認罪,還押2023年6月29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監禁32至45個月不等。法官陳廣池指,政治販子和暴動推手以「圍魏救趙」的奇怪主意鼓動他人,令大批思想單純、滿腔熱血及不知就裡的人湧上街頭。法官批評,被告看不見法律與秩序,聽不到人性的呼喚,赤裸裸地把自己變了一個不動手的「暴徒」。有被告家屬聽取判刑時抽泣,旁人輕拍安慰。同案有6人不認罪。[197]

6名案發時19歲至45歲的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45歲課程導師另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管有鐳射筆。案中有2人認罪,其餘4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到2023年9月18日刑當日,暫委法官陳慧敏指,當時警方和示威者人數懸殊,又指示威者投擲至少 251 枚汽油彈,「場面極之暴力」,嚴重性不比梁天琦案低。辯方求情指,控方檢控延誤、被告一旦入獄,難以照顧家人,惟法官拒絕接納,指有大量暴動案件湧現,警方、法庭已傾盡人力物力處理,又批評被告求情指入獄後難以照顧家人是咎由自取。最後6人被判監禁3年11個月至5年3個月。散庭後,旁聽人士向被告揮手及高呼「保重」。[198]

7名23歲至30歲的被告,被指於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其中6名被告均不認罪。而一名案發時17歲認罪的護理系男學生在2023年3月27日被判入教導所。法官陳廣池判刑時形容,2019 年 11 月可說是香港社會發生前所未見,嚴重暴亂的「黑暗冰河期」,更指「幕後推手」或「政治販子」在不同平台,推出「圍魏救趙」的主意,他們可能在鍵盤後暗笑,有大批有學歷年輕人響應「入局」。而年輕人缺乏洞察世事的能力,容易受「網軍」影響,一窩蜂跟隨潮流,同輩間推波助瀾,最終墮入泥沼。[199]而不認罪的6名被告受審後,法官陳廣池於2023年10月19日裁定 6 人暴動罪成,法官形容一眾被告及辯方證人的證供不盡不實,拒絕接納。其中有被告稱當晚與朋友慶祝自己生日,法官質疑他沒打卡拍照;有被告供稱一行 5 人乘的士到友人寓所吃火鍋,離開時被捕。法官指,現今大部分的士都是 4 座位,被告稱當晚毫無難度找到 5 座位的士,「這是一個疑點」,認為他非誠實證人,最終裁定眾人身處現場,非無辜途人,唯一推論是有意圖參與暴動,全部罪成。被告還押至 11 月 30 日判刑。另外,法官特別提到其中一名辯方證人可能試圖誤導法庭,妨礙司法公正,要求警方跟進。[200]

厚福街大廈案[编辑]

網上有人號召「圍魏救趙」,11月19日凌晨3時許,警方在尖沙咀一帶掃蕩和搜捕期間,其中一名警員發現數十名示威者跑入厚福街7至7A的大廈內,之後樓梯及天台共拘捕5男6女。事後樓梯間拾獲大量可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包括雨傘、防毒面罩、濾罐、口罩、生理鹽水、望遠鏡和頭盔等。之後他們被指參與暴動,負責協助製作和運送汽油彈,為逃避追捕而跑入大廈內。其中22歲和27歲被告獲控方撤回暴動控罪。到2022年4月12日,區域法院法官林偉權指出逃跑不一定代表畏罪,不過由於政府及警方在案發前多次呼籲市民遠離油尖旺區,認為他們並沒有合理理由身處暴動現場,加上身上亦有示威者裝備,因而裁定他們並非旁觀者,而是蓄意裝備自己。他又強調各被告即使不作一聲,亦同樣構成參與暴動,認為他們的到場逗留是壯大人群聲勢。因而裁定3人罪成,需還押至5月3日求情及判刑。

另外,辯方投訴警方在拘捕各被告下,在天台將所有被捕者用雙手反綁,並命令他們臉朝下趴在地上。法官形容場面嚇人,也讓人不安。法官同時批評警員在警署為被告拍攝可證明犯罪的還原照片,如要求他們揹着涉案背包拍照,是剝奪被告緘默權,因而拒絕讓有關還原照片呈堂。[201]

最後法官林偉權指被告雖然沒有證據顯示親身作暴力行為,但指他們是蓄意裝備自己加入暴動人群,是支持其他暴動者。25歲平面設計師被判監禁35個月;而兩名案發時16及17歲、目前就讀護理系及心理學系的學生被判入教導所。[202]

而同案16歲的少女被指在厚福街遭警員截停及制服,之後被搜出防毒面具、勞工手套等。其後被控暴動等罪名,被告承認控罪。而法官李慶年指沒有證據顯示被告參與暴力行為,並形容被告成長坎坷,有勇氣認罪,對過錯有承擔,也沒有逃避或玩弄程序公義下,可以節省法庭時間及公帑,最後判處教導所。[203]

同案亦有3男2女(23至46歲)被控暴動罪,當中一人於開審前認罪,餘下4人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到2022年9月7日,法官郭啟安指各被告並非路過旁觀,而是與警方作對,稱要「圍魏救趙」救走理大內的「手足」,又指第四被告有急救用品仍可屬暴動者,並會令其他暴動者感到安心。法官述另一宗由法官林偉權主理、與本案背景相近的暴動案件,認為以39個月作量刑起點過於寬大,最後判處5人監禁37至48個月。[204]一名被裁定罪成的 46 歲女子不服定罪,申請上訴許可,案件於2023年4月21日在高等法院處理。服刑中的申請人沒有法律代表,自行陳詞。她指出原審時的辯方大狀及事務律師曾向她表示,若她出庭作供會被多番盤問,以及因「迷信」而決定不出庭作供。同時指原審法官只選取對她最不利的推論而裁定罪成,對她造成不公。不過上訴庭法官彭寶琴聽畢雙方陳詞,即日拒絕批出上訴許可,認為她提出的理據並無任何合理可辯之處,僅「紙上談兵的空泛陳詞」。[205]

歷史博物館前員工偷拍飛虎警判囚半年[编辑]

一名44歲,在香港歷史博物館工作的男外判工人,於2019年11月17日在館內拍攝警察飛虎隊後樓梯持槍,並將圖片發布至網上後被瘋傳,事後被控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他因而失去工作,早前亦否認控罪。辯方亦認為案件不涉及任何暴力元素,也沒有預謀阻撓警方行動,同時指出被告因案件拖延,對精神造成折磨。不過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鄭念慈不認同辯方的說法,批評被告行為嚴重阻撓警方行動,讓警方需要撤退大樓。而飛虎隊在進入博物館後雖然未有向被告表示行動保密,但裁判官認為被告應該清楚知道警方在博物館內的行動需要低調和保密。裁判官更提出新的法律觀點,指出《人權法》所賦予的人權和拍照自由,不能凌駕公共和社會秩序。形容當日理大如「軍器庫」一樣,直斥被告行為是超越憲法下表達自由的界線,而被告並非記者身份,認為行為屬「通風報信」,有意圖協助理大內的「手足」。鄭官認為案情嚴重,指出被告未有任何悔意,判處被告即時監禁6個月,並拒絕他保釋等候上訴。旁聽的家人得知後在庭外痛哭。[206]

到2021年10月6日,被告就定罪向高等法院上訴,並透露早前申請法援遭拒。律政司高級檢控官李庭偉不反對將案件押後至12月7日再訊,但提醒上訴人「提醒你就快坐完」。[207]

理大內暴動案[编辑]

案件有29人在事隔1年半後被起訴,首批案件為理大內暴動的6人被指逃入科學館而被捕。案情透露當日在西九龍最高指揮中心的時任高級督察指,警方在封鎖理大後,容許並呼籲沒有參與暴動者於晚上7時至10時經搜查後離開。督察同意警方原本設限期為晚上8時。不過認為暴力升級下,將理大校園封鎖,並於同日下午4時半展開計劃,到晚上7時完成封鎖。他又指能夠進入校園的人士一定知道如何離開。[208]一名案發時只有15歲的男生作供時表示自己在科學館被捕時,防暴警員強行將防毒面罩套進他的頸項,理論期間遭到警員以胡椒噴霧噴面。其後雖然有警員聲稱可提供清水洗面,但最後強行掹開被告的口、將胡椒噴霧噴入口內。他被帶到館外等待期間再次遭到警員扯開嘴巴,將胡椒噴霧噴進口腔內,令他感到更疼痛。而他到紅磡警署後曾經向警員表示該防毒面罩不屬於他,但不獲理會。[209]到11月25日,6人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撤銷保釋,還押至12月10日判刑。暫委法官黃士翔指,媒體廣泛報道理大情況下,被告必然知道有示威人士在理大聚集和進行暴力衝突。他又指6人到達科學館後更換衣服和卸下身上物資裝備的目的是隱藏身分,形容為“唯一不可抗拒的推論”,並指出他們逗留在理大,代表想壯大暴動人群的聲勢。[210]另外,控方甫開庭時指在12月初向法庭呈交一份口供,指理大在事件中的損失金額約3億元,但同時強調控方無意要求被告作出賠償。辯方反對呈堂。經雙方商討後,據悉證供中刪去相關的損失金額。[211]

到12月10日判刑當日,暫委法官黃士翔指本案暴動規模龐大,而且明顯有人周長計劃。示威者佔據理大範圍,同時影響紅隧的交通,對理大的影響亦不能以金錢衡量。此外,理大暴動引致尖沙咀暴動案,可見理大暴動造成實際的公眾滋擾、財政負擔,所涉的暴力程度屬 2019 年社會事件中最嚴重的案件之一。其中兩名案發時15及16歲的被告入教導所,3人判處監禁50個月,另一名被告因手持玻璃樽,法官認為他打算作出更嚴重暴力行為,刑期上調3個月,監禁53個月。[212]

其中一名案發時18歲的女生,承認校園內及校園外兩項暴動罪,到2022年9月9日被判入教導所,兩罪同期執行。區院法官陳廣池形容被告「不要被那些狂熱嘅分子推向前線、成為一場一場政治暴亂的炮灰」,又促請政府修例,擴大判刑時的酌情權。[213]

案中有5人當時為理大學生,被控2019年11月11至14日在理大串謀參與暴動,案件排期至2023年11月6日開審。其中一人為香港U20男子標槍紀錄保持者。[214]2023年12月13日,区域法院判处5人入狱35至38个月。[215]

19人被指於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協助他人逃出理大,早前被起訴「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到2023年1月13日,控方在區域法院申請加控當中14人一項暴動罪,獲法官王詩麗批准。案件押後至2月2日開審,會先展開「案中案」聆訊,爭議「連登」及Telegram 等非官方訊息可否呈堂。[216]案件2023年2月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開審,其中4名被加控暴動罪的被告在開審前認罪,另 1 人承認危險駕駛罪,被控在紅磡繞道近理工大學李兆基樓危險駕駛一輛客貨車。[217]

8人(20歲至30歲)的被告被控兩項暴動罪,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龍理工大學、暢運道和科學館道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亦被控於或於11月17至18日在理工大學,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其中20歲的大專學生在2022年承認兩項暴動罪,被判入教導所;其餘4人否認兩項暴動罪受審,當中3人在審訊前認罪,到2023年1月18日,兩人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15至18個月,以及判入教導所。法官陳廣池形容被告絕非「空降」科學館,又指根據常理可推論被告在11月18日前已身處理大範圍。法官又指控方接受認罪協商,「可說是被告的幸運」,希望他們痛定思痛,「不會被激進政治思想沖昏腦子」。另外,法官指其中一名20歲的學生被告案發後一度離港到台灣修習航運的課程,2022年回港後被檢控。法官指該被告決定回港面對控罪是正確決定,又指即使被告要面對數年監禁,「總比終身流亡好得多」,最終判他入教導所。[218]

科學館內被捕案[编辑]

17人於2019年11月18日疑「突圍而出」理工大學,及後在科學館內被捕。其中一宗涉8人的案件,7人認罪,餘下1人不認罪受審,到2023年2月24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法官陳廣池拒納被告供詞,指義務急救員是「迷惑一些人的說法」,又指案發時現場猶如有人在理大內開設「茶水檔」免費提供奶茶咖啡,被告只為佔據者和黑衣人服務,反映「幕後推手刻意製造的錯誤想法,使人入局。」法官指,被告僅得初步急救知識,不請自來進入理大支援理大內暴動者,令他們互相壯膽,致暴力升級;又指他若相信自己無犯法,應戴上顯眼的紅十字頭盔,而非為免被視作「內鬼」,跟從「黑衣人」建議棄掉裝備。法官撤銷其擔保,還押至 3 月 15 日求情和判刑。辯方求情指,被告因家人接連患重病立志成為醫護,師長亦稱「如果冇社會事件嘅話,(被告)係不可多得嘅醫護」。辯方又指,「戰亂可以帶出人性最醜惡嘅一面,都可以帶出人性最光輝嘅一面」,法官即打斷道「關大律師你言重啦,我從來冇諗過香港會有戰亂,係暴動,唔該」。但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被告以義務急救員自居,自以為進入理大「為履行護士精神及守則...救危扶傷」,批評被告事實上支援暴徒。又指被告受社會大量吹噓影響,以為擔任不受薪的急救員為「免責金牌」,相信被告已發現是騙局。最後判囚 3 年半和就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罰款2,500元。[219]

同案件其餘 7 人先後承認一至兩項暴動罪。25歲港大學生另承認管有一把扳手;30歲學生和24歲無業者各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兩人連同3名被告被判監禁 15 至 19 個月;兩名20歲大專學生被判入教導所。[220]

暢運道「突圍而出」暴動案[编辑]

2019年11月18日下午約1時半,包括被告在內的一群約100名示威者,試圖從暢運道附近理大正門入口逃走,但最後有18人被截停和拘捕。其中15人的案件中,只有1名案發時26歲的律師行文員認罪,23 歲學生案件將於2023年2月16日進行提訊。其餘被告在2023年11月開審。辯方求情時稱,案中未能證明被告曾參與早前的暴動,希望法庭集中控罪提及11月18日位於暢運道的暴動。不過法官謝沈智慧反駁,案情顯示被告早前已進入理大,質疑「傳媒鋪天蓋地、日以繼夜播理大情況,仲走去?」又指理大暴動是「一場持續的暴動」,一度提出召開紐頓聆訊以作裁斷。辯方索取指示後,終接納法官說法。庭上透露,女被告於2019年十一尖沙咀暴動罪成,判囚4年9個月並正服刑。法官直言「已經(被)拉過一次仲去,呢個係加刑因素」。案件押後至4月17日判刑。[221]到判刑當日,法官謝沈智慧指被告留守理大,突圍人士組成方形傘陣,與警方對峙,更向警方射箭和投射汽油彈,「猶如一隊曾受訓練的軍隊」。雖沒證據顯示,暢運道發生的暴動導致任何人身傷害或財物損失,但整場理大暴動有多名警員受傷、亦導致全港停課、交通樞紐堵塞,而涉案暴動為整場理大暴動的一部分,法庭不可將理大內外的暴動分拆處理。考慮總刑期原則,將本案其中24個月刑期分期執行,即被告總刑期為6年9個月。[222]而案中3名目前19至20歲早前認罪的被告,區域法院林偉權指反修例運動由和平示威,後遭「少數崇尚暴力的人脅持」,不少抱有理想和熱情的年輕人未經深思熟慮下參與,即使無暴力行為仍屬壯大示威群眾聲勢。法官認為,個人和社會要持續地反省和改革,手段須和平合法,法庭不能處理政治問題,只能依法懲治。而3人雖未滿21歲,但犯下嚴重罪行,在場鼓勵他人刑責不輕,若判監或面臨數年監禁,考慮到他們犯罪時年輕,教導所刑罰與其參與程度匹配,故採納報告建議判入教導所。[223]

而案件中一名19歲IVE男學生,於2023年1月30日在區域法院承認3罪,涉理大外暴動、藏鐳射筆及抗拒警員,另一理大內暴動罪則獲存檔法庭。辯方求情指,被告被捕後一度准保釋,至 2021 年 3 月被警方重新拘捕、拒絕擔保,還押至今約 23 個月,若計算認罪及行為良好扣減,相當於已服刑 4 年 4 個月。又指本案與其他案有別,被告不是為集結而犯案,而是為離開而犯案,但用了錯誤方式,望法庭酌情輕判。不過被告申請保釋候判被拒,還押至2月7日判刑。[224]到判刑當日,法官郭啟安指,被告曾與其他示威者集結,壯大現場的聲勢,及被捕時曾作出激烈掙扎,試圖脫下牽涉暴動的裝置,企圖脫罪,因此需要加重本案的刑罰,就3項控罪判處監禁38個月。

其中一宗涉8人的案件,原有4名被告不認罪正接受審訊,當中3人包括一對夫婦和義務急救員,在審訊期間與控方達成認罪協商,早前承認一項涉及理大外的暴動罪。到2023年2月9日判刑當日,法官陳廣池指,理大部分地方被破壞得如「烏東戰場(指顿巴斯战争以及俄羅斯入侵期間的乌克兰东部战役)」,3 名被告自稱急救員進入理大,形容他們助紂為虐、自動獻身,被自封的「義務急救員」名牌所迷惑,又指義務急救員更是沒有護理資歷、「混水摸魚」。他又提到,夫婦被告在案發時沒有互相提點,「反而是你衝我衝,雙雙闖了大禍」、「滿腔熱誠、滿腦子的政治氛圍卻換來一場空,令自己及丈夫面對牢獄之苦」。最後被判監禁16至19個月,理大內暴動罪則獲存檔法庭。[225]

尖沙咀「營救」示威者案[编辑]

10名被告被控2019年11月18日,於尖沙嘴市政局百週年紀念花園及科學館廣場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其中5人開審前認罪,當中4人被判監禁14至18個月,1人被判入更生中心;而另外5名被告(介乎22歲至70歲,包括民主黨主席羅健熙)則否認控罪。區院法官練綿鴻裁定羅健熙非法集結罪不成立;其餘被告則被裁定非法集結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被判監禁15至24個月。[226]

法官在裁決時指出,羅健熙到現場是「為了提高知名度及屯(囤)積政治本錢、希望塑做(造)一個與示威者站在同一陣線的形象」,不可能是純粹「出於無聊或病態的好奇心」,指出他在場會令其他示威者「感到其作為有道德上及實際上的支持及鼓勵」。但由於控方證供不足下,裁定罪名不成立。而70歲的首被告稱對理大被警察圍封感「擔心」,因此想「擺手制止警察舉槍」。不過法官認為他説法唯一解讀,「是他有意到場支持鼓勵及協助其他示威者,亦即承認參與非法集結」,故裁定他罪成。而第二被告拿乾衣予「低溫症的人」,法官認為是「祗可能是協助其他人反抗警方執法的人」,認為他與其他示威者有共同目的而裁定罪成。而第五被告當日到場是「出於一片善心」,但法官認為個人的良好願景不是辯解,更指認他不是可信的證人。[227]

不過到同年12月5日,律政司就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而警方在12月7日拘捕羅健熙,同日解往上訴庭處理保釋。上訴庭法官潘敏琦批准他以5000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須於24小時內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228]

法官在同年12月21日判刑時表示,雖然沒證據顯示被告事前有周詳計劃,或有人受傷及造成財物損失,但他們有共同目的行事,對遊客及上班人士有一定影響,故判刑時應著重阻嚇。法官又指被告對社會有貢獻和有正當職業並不是有效求情理由,反指那些盲目崇拜年輕人或青春的人,除了是感情投射以外,亦是近乎「戀童癖」的行為,進一步加深年輕人的衝動,所謂的「幫忙」只是幫倒忙,對社會造成更大傷害,法庭應打擊只講立場、不顧事實的行為。[226]

案中的第10被告鄧卓儒報稱為台灣公共電視(PTS)記者,在前往理工大學途中被捕,攝影器材被沒收。鄧卓儒沒有被控非法集結罪,但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審訊後罪成。法官在判刑時指出,雖然記者在社會上有重要性,可制衡當權者,但被告被搜出鐳射筆及萬用鉗,並非記者會攜帶的物品,只能引伸為協助示威者和對抗執法者之用,對法律及執法者的正式挑釁,以及傷害他人,最後判其監禁15個月。[229] 公視在12月26日發布聲明,表示遺憾,並呼籲港府尊重媒體權利。[230]

  • 另案10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嘴科學館廣場一帶非法集結,全部被告均否認控罪。到2023年1月20日,法官李俊文指,20歲的首被告及25歲的第七被告均帶備或身穿深色衣著、攜有護目鏡、口罩等,但兩人未有作供或提供辯方證供,以反駁控方說法,其中第7被告攜有更多裝備,包括帽、手套及面罩,故裁定兩人罪成,還押至2月7日判刑。其餘8名被告曾出庭作供,或傳召其他證人,如有被告聲稱辦理母親身後事,並附文件支持、有被告欲到理大尋找弟弟等。法官認為不能排除他們為無辜路人的可能,裁定8人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231]不過到同年1月31日,律政司就案件提出上訴。判詞透露其中一人已經在1月25日離港,律政司因此撤回針對她的申請。而上訴庭法官薛偉成在2月10日拒絕律政司申請,指涉案被告均年輕沒有案底,未曾違反保釋條件,他們的人生因本案已被耽誤3年,亦因嚴厲的保釋條件嚴重限制人身自由,再向他們發拘捕令及施加保釋條件,並無需要亦不合比例。法官又認為公開法庭裁決,是執行司法公義的基礎要求,又指被告被裁定無罪後,已可隨時離境。[232]

「家長車」案件[编辑]

8名被告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情指他們在2019年11月20日駕駛「家長車」,協助爬渠逃出理大的示威者離開。3名被告認罪,而包括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在內的5人則不認罪受審。審訊途中,鄭錦滿被改控由11月17至20日在理大參與暴動。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念慈裁定所有被告罪成。由於鄭錦滿在理大暴動中並非領導角色,而控方於舉證後才檢控暴動罪,確有延誤,另因鄭同意大量案情,酌情減刑,判其監禁3年8個月。至於另外7人,法官考慮到他們伙同犯案乃加刑因素,判監7個月至13個月。[233] 鄭錦滿和同案2人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暫待排期聆訊。[234]

批評[编辑]

凌晨時分,理工大學內的抗爭者繼續奮戰(11月18日)
理大急救員在校內一度情緒崩潰(11月18日)
11月19日,不足18歲的年青人由多位中學校長、張達明和林大輝陪同下離開理大校園。但需要搜查物品及登記身份證後才獲得放行
飯堂內一片凌亂(11月19日)
地面行車道留下大量雜物(11月20日)

防暴警進入校園[编辑]

11月19日晚上10時,《立場新聞》記者發現最少7名防暴警員在Z座內搜查,其後被警員稱是由暴動現場「走出來」的「假記者」和「暴徒」,並懷疑記者藏有違禁品或傷害警員物品。當完成截查後,記者繼續跟隨警員拍攝時,警員警告記者可能會因暴動罪和阻礙警方執行職務而被捕。部份認為港警的行為違反國際戰爭的法例。[235]

警方限制和恐嚇現場記者[编辑]

警方在11月17日晚上約10時突宣布圍封理大校園,結果有至少13名校媒及網媒記者拘捕,記者協會表示有4名記者一度以槍指嚇及射擊,一名攝影記者更被要求下跪及解鎖手機。而被圍困的記者即使出示有效證件,仍需接受警方搜查。而警方更規定傳媒機構只可以「一換一」輪換記者,結果已經撤離理大校園的新聞機構不可再派員採訪。記協認為事件嚴重違反《基本法》,表示極度失望[236]

警方直接逮捕醫護人員[编辑]

曾於理大衝突現場進行人道救援的文德麟醫生(Darren Mann)向醫學期刊《刺針》投稿,指出於11月18日與其團隊一同離開校園範圍時,跟隨其離開的另一隊醫護人員被警方無理拘捕。他批評警方做法是阻嚇醫護人員提供義務人道醫療服務,更揚言其有關做法遠不符合可以被國際接受的人道慣例,亦直斥警方做法在任何一個文明國家都不會出現。但是,港府發言人事後回應指,理大校園範圍極危險,又聲稱已給予足夠時間供校園內留守人士離開校園,以及辯解其拘捕行動的理由是指有“暴徒”經常假扮醫療人員或記者逃走,又強調經“核實身份”之後就會放行[237]

無國界醫生一度拒救援[编辑]

國際醫療人道救援組織無國界醫生在11月18日發出聲明,以「香港各界醫療與救援能力充足」為由,拒絕進入校園救援。有關安排引起大批網民不滿,表明要停止捐款。到11月19日下午派出四人小組逗留逾2小時後離開,全程未有發言[238]

速龍小巴高速衝向人群[编辑]

11月19日零時45分,有網民在彌敦道高處拍攝到有3輛接載速龍部隊的白色小巴以高速衝向示威者,並穿過路障。而兩旁亦有速龍警進行推進。在警方記者會當記者問及有關做法是否「罔顧人命」,警方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對記者的說法「絕對非常失望」,形容「駕車快不等於不安全(drive fast doesn't mean unsafe)」。稱有關行為完全是戰術上的考慮,而警員面對很大壓力,同時希望大家明白警方和體諒警方的風險,強調警方從頭到尾「都無做過一件事係罔顧人命」[239]

民居及攤檔遭催淚彈焚毀[编辑]

11月18日上午10時45分,警方在尖沙咀柯士甸道發射大量催淚彈[240],有住宅大廈的低層單位中彈,住宅單位不但被催淚彈射爆玻璃窗,還被催淚彈所引燃的火警焚毀[241],單位戶主稱示威者當時已經離開,無理由沿路發射催淚彈,直斥警方做法無理,又指幸好女兒剛剛出了去,否則會燒死人[242]。而在彌敦道有報攤檔販報稱其報攤被警方發射的催淚彈所引燃的火警完全焚毀[243]

有催淚彈射入柯士甸路的西醫診所及其相連民居引發火警,事件中近半間屋被焚燒,險釀傷亡,有餐廳老闆目擊警員掟磚入起火單位,質疑插贓嫁禍示威者。[244]

校園設施被示威者嚴重破壞[编辑]

衝突期間,大學校園內部設施被佔據的示威者嚴重破壞,也有實驗室的化學物品被盜取並用於製作武器。[245]

「警方圈套」論[编辑]

曾鈺成救人爭議[编辑]

香港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11月18日晚进入香港理大校园,参与营救受困的抗争者,但now直播台的畫面顯示,曾钰成一到场叫喊一位叫朱媛女童的名字,因此被香港網友瘋傳曾钰成此行目的是营救国务院前总理朱镕基的孙女朱媛。但曾钰成的助手回復《苹果日报》的電話查询時表示,曾钰成的確收到一名普通家长求助,之后到了理大协助被困人士离开,并强调当事人并不是朱镕基的亲人,也非达官贵人的子女。[246][247][248]

蘋果日報洩露示威者爬渠逃亡的信息[编辑]

11月19日《蘋果日報》對理工大學內示威者透過下水道出逃進行了報導[249]。「幫港出聲」稱,經蘋果日報報導後,警方於理大周邊及紅磡的所有下水渠口伏擊,其中6人在暢運道橋底被捕,涉暴動罪和協助罪犯。被捕的6人中包括熱血公民副主席鄭錦滿。隨後,身兼「熱血公民」主席的立法會議員鄭松泰於20日在其臉書發文大罵蘋果日報。為此,該報總編輯羅偉光21日凌晨撰文稱「我們關心的是他們安危,祈求他們盡快脫險」,有關新聞也暫時下架[250]。但21日所發行的報紙上刊登出242名被暫控「參與暴動」等罪的示威者名單,并列出個人信息。對此《熱血時報》創辦人黃洋達在其臉書上稱「別人在離開法院時都遮擋面部怕被起底,你就整(弄)個『義士名冊』,曬出(公開)人名、年齡、職業![251]

警員「生命麵包」論[编辑]

媒體《眾新聞》在11月21日拍攝到警察在校園外圍用擴音器廣播時,譏稱留守者如基層、拾荒者老人家一樣,只能食「冷冰冰的生命麵包」,而自己放工後可北上深圳食「海底撈」,有侮辱基層人士之嫌。網民在11月22日中午在中環、太古、觀塘等發起「和你 Lunch」時,吃生命麵包聲援理大留守人士[252]。11月23日晚,此前喊话“海底捞”的警察在深圳海底捞火锅[108]

被捕人士稱被警員用胡椒噴霧噴口腔和強套防毒面罩[编辑]

一名15歲被告在區域法院作供時表示自己在科學館被捕表示,防暴警員強行將防毒面罩套進他的頸項,理論期間遭到警員以胡椒噴霧噴面。其後雖然有警員聲稱可提供清水洗面,但最後強行掹開被告的口、將胡椒噴霧噴入口內。他被帶到館外等待期間再次遭到警員扯開嘴巴,將胡椒噴霧噴進口腔內,令他感到更疼痛。而他到紅磡警署後曾經向警員表示該防毒面罩不屬於他,但不獲理會。[209]

各界回應[编辑]

香港本地[编辑]

理大校方[编辑]

時任校長滕錦光在11月15日給校友和師生的公開信中嚴正譴責佔領校園人士之暴力行為,並要求他們立即離開理大校園[253]

而在11月20日滕錦光抵學校會見傳媒時指,目前約有包括20至30名理大學生在內的100人仍留守。并指就目前校方與警方商討的內容,並未設下所謂的「死線」要求留守人士撤離。 對於有人以游繩、走地下水道等方式離開理大,滕呼籲留守者不應冒險,應以和平理性的方法離開[254]

11月29日, 理工大學校董會主席林大輝,校長滕錦光等管理層在巡視理工大學校園後會見記者。滕錦光表示從理工大學校園離開的1100多位示威者中只有46人是理工大學學生,並指過去兩星期理工大學校園被大量街外示威者佔據。滕錦光形容理大是今次政治事件中最大的受害者,影響和破壞很大。他指,事件得到和平解決,無人傷亡,躲過一場更大的浩劫,形容算是「不幸中的大幸」。[139]

警方[编辑]

警方嚴厲譴責示威者的暴力行動,並聲稱受箭所傷的警員當時正進行傳媒聯絡工作,附近或有大批傳媒正在採訪,此等攻擊行為對在場所有人構成嚴重生命威脅[42][43]。並指出正在理大一帶進行驅散及拘捕行動,由於局勢急劇惡化,警方再次呼籲市民不要前往理工大學一帶[255][256],又警告示威者切勿再攻擊警務人員指如果示威者繼續,警方將會在別無選擇下,使用所需最低武力,包括實彈還擊。[48]惟現場沒有來至校內人士的攻擊,而且有部分警察表示,要在理大將六四事件重演。[57] 針對傳言的銳武裝甲車上俗稱「聲波炮」的長距離揚聲裝置可產生超低音頻,導致聽者暈眩作嘔或喪失方向感,警方指全屬猜測。[4]然而,有記者指有衝突現場聽到3秒類似汽車防盜警報器的巨大刺耳聲響從遠方的裝甲車傳來,隨後感到不適,該記者相信是音波炮,刺耳聲音停止後,同一方向傳來警察廣播聲要求示威者盡快離開。[257]

政界[编辑]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11月19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表示,希望可以和平方式解決理工大學事件,已要求並與警方達成共識,將以更人性化的方法處理示威者離開理大校園。并呼籲留在校園的人士放下武器有序走出來,按照警方指示即可和平處理。而包括18歲以上的受傷人士將會先及時安排入院治療,隨後警方才會跟進。[258]

香港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在11月20日會見傳媒時表示,政府目前繼續在理工大學努力斡旋,希望以包容和和平手法,讓校園內的人和平離開,妥善解決目前困局。[259]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在11月20日呼籲理工大學內的人士和平有序地向警方自首,表示相信身邊有不少人關心他們,希望他們以自身安全為先。并對過去兩日協助游說學生離開理大的校長和老師表示感謝。[260]

其他院校[编辑]

至11月18日凌晨,理工大學校長滕錦光,聯同浸大校長錢大康、城大校長郭位、科大校長史維和港大校長張翔,凌晨發出呼籲,希望在理大一帶的各方克制,學生、校友及其他人盡快離開。[261]

個人及民間組織[编辑]

  • 香港射箭總會不評論示威者行為,但譴責有人在不適當場所用箭,又說一向禁止運動員將箭瞄向人或死物,只可以射靶。他指如果箭射向身體腹部,甚至胸部,都有機會要看是甚麼弓磅,如果弓磅是重,受傷會很嚴重。[262]
  • 民間人權陣線在11月18日凌晨零時對國際社會發出求救信,指香港正面臨人道危機,88% 市民已受到催淚氣體影響,血腥鎮壓是實際出現的悲劇。[26][263]

癲狗日報[编辑]

網媒《癲狗日報》攝影師於17日下午在理大外被警方水炮車射中。該報指出,称其攝影師頭部和腰部嚴重受傷。其後發表聲明,认为“特區政府和香港警察對前綫新聞記者施襲情況無日無之”,“已經達到令人不能容忍的地步”,并譴責這種殘害新聞自由及傷害記者人身安全的行為,保留追究一切傷害該報前綫記者行為的法律及刑事責任的權利。[264]

香港以外地區[编辑]

 中国大陆[编辑]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11月18日在例行記者會上答記者提問「中方是否應該允許學生離開」時,指警方所作所為完全是依法保障香港居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265]

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锡进建議警察「直接發射實彈」,一旦有「暴徒」被擊斃「警察不負法律責任」。[266][267]

香港警察在紅磡站停車場平台播放歌曲的行為被內地網民戲稱為「香港理工大學音樂節」,11月18日更有一份名為《香港警察主办——香港理工大学音乐节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的歌單在中國內地爆紅,11月19日凌晨即已突破9萬播放量[268]

臺灣[编辑]

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於11月18日稱情況令人擔憂,應儘早結束,她呼籲香港與北京政府應面對自由、民主、人權的訴求,而不是以盾牌、子彈、手槍相對[269]

在台的中國民運人士王丹於社交媒體表示,一旦中共在香港屠殺人民,讓六四重演,必將廣為聯絡海外中國民主力量,協商各國的人權團體和港台移民團體,共同努力,促使國際社會抵制2022年中國舉辦冬季奧運會。[270]

 英国[编辑]

英國前外相聶偉敬呼籲特首林鄭月娥指令警方不可使用實彈。[271]

英國綠黨前主席班奈特女男爵則表示,收到很多要求國際關注事件,要求英國政府動用一切渠道緩和事態。[271]

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稱,必須阻止流血事件出現,要求林鄭月娥立即採取行動,阻止悲劇上演。[271]

 美國[编辑]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稱非常關注事件,呼籲雙方保持克制,任何一方的暴力都不能接受,並強調單靠執法工作不能解決問題,香港政府必須回應社會訴求,包括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以增強問責性,香港政府有根本性的責任使香港回復平靜。蓬佩奧重申希望北京履行《中英聯合聲明》中的承諾,保護香港的自由民主和法律制度[272]

美國眾議員吉姆·麥克高文強調,「全世界在觀望」目前香港的情況,更多暴力及流血只會令事態惡化,促請港府在處理事件時保持克制。[271][273]

美國參議員約什·霍利譴責香港警察正在香港理工大學製造人道危機特別是醫療方面的危機,呼籲香港特區政府應該停止現在的做法,以及香港警察應該要停止暴力鎮壓示威抗議。同時霍利亦讚揚香港理工大學内的示威者做的事正在啟發和改變世界,以及成功感動美國參議院,對此他感謝示威者的勇氣和英勇。[27]

流亡美国的政论家陈破空认为香港警察攻击香港理工大學,即出动警察攻击一所著名大学,不但香港历史上所没有,即世界各国历史上也从来没有过[274]

 欧洲联盟[编辑]

對於大批穿反光衣的義務急救員和救護員在2019年11月17日離開理大校園時均被警方拘捕,歐盟對外事務部發言人科齊揚契奇(Maja Kocijancic)在回應事件時,指醫療人員在試圖協助治理傷者時被執法人員拘捕是令人十分關注的[275],更指香港警方的所為即使是發生在戰爭中,亦會觸犯國際人道法《日內瓦公約[276]

 联合国[编辑]

11月19日,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發表聲明敦促香港政府尽一切努力缓和局势,解决留在校内的人所面临的明显恶化的人道主义形势,并促使事态得到和平解决。表示不贊同參與抗议的人诉诸极端暴力(包括针对警察的暴力)并且呼籲所有参与抗议的人放弃并谴责使用暴力。聲明又認為應該對暴力行為問責,包括被指控違法暴力之個人及警察。[277]

影響[编辑]

香港警察进攻香港中文大学事件以及随后包围香港理工大学事件,导致美国参议院快速推动通过了《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278]

2020年8月7日,因應《港版國安法》,美國財政部根據美國總統唐納·川普簽署的第13936號行政命令,宣佈制裁林鄭月娥等11名侵犯人權和損害香港自治的中港官員,其中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因為指揮香港警察圍困香港理工大學而遭到制裁。[279]

相關電影[编辑]

圍城事件其間有不少人在艱難危險的環境下到場拍攝記錄,其中「香港紀錄片工作者」團隊拍攝了片長88分鐘的紀錄片理大圍城》,記錄了現場的前線抗爭者被警察重重包圍的徬徨與掙扎,及多個中學校長前來從佔領校院的抗爭者中企圖帶學生離開校院。該電影被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物辦事處(簡稱「電檢處」)把《理大圍城》評為「三級」,禁止未成年人觀看,並要求在紀錄片前加上警告字句,指片段內容「根據現行法例可能會構成刑事罪行」,又指「部份內容或評論亦可能未獲證實或有誤導成份」。[280]其後奪得阿姆斯特丹國際紀錄片影展最佳剪接獎[281]和2020年度香港電影評論學會最佳電影。高先電影院原本計劃藉香港獨立電影節之際播映該電影,但其後因爲受到文匯報等親建制派媒體狙擊而取消播映。[282]

而本地媒體眾新聞亦首次製作新聞紀錄片《紅磚危城》,拍下理大圍城內一幕幕傷痛和一切警暴發生的過程,並入選第13屆香港獨立電影節[283]

為親建制派媒體撰寫專欄的香港專欄作家屈穎妍指出該片是犯罪紀錄,聲稱該片是「一齣站在暴徒角度拍攝的紀錄片,帶有偏見,為罪犯漂白。」[284]

影片亦于2021年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播映,策展人林木才形容該片「無疑是一部銘刻時代的重要之作」、「在險境中記錄香港人爭取自由的付出,充分體現紀錄片的核心精神,值得所有台灣觀眾關注」。

參見[编辑]

參考文獻[编辑]

  1. ^ 【11.17】市民清路障成功「收復」城大道路 清理理大外路障失敗. 香港01. 2019-11-17 [2019-1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7) (中文(香港)). 
  2. ^ 反修例暴徒使用彈叉發射汽油彈 再有警員面部中鋼珠. [2019-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7). 
  3. ^ 柯士甸道有私家車撞向警方防線 警以實彈還擊. now新聞. 2019-11-18 [2019-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4) (粵語). 
  4. ^ 4.0 4.1 修例風波:警方在理大衝突現場首次使用「聲波炮」. on.cc東網. 2019-11-17 [2019-11-17] (中文(香港)). 
  5. ^ 5.0 5.1 銳武車長 瞻前顧後 無懼汽油彈狂襲. [2019-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4). 
  6. ^ 警指昨理大事件達暴亂程度. 東方日報. 2019-11-18 [2019-1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10). 
  7. ^ 理大之亂1100人被捕或登記. 星島日報. 2019-11-20 [2019-11-20]. 
  8. ^ 聯合新聞網. 香港理大圍城戰:晝夜惡戰24小時,港警不留活路的十面埋伏?. 轉角國際 udn Global. [2019-1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1) (中文(臺灣)). 
  9. ^ 香港理工大學校園內「圍城」三天後的現場圖輯. 2019-11-19 [2019-1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6) (英国英语). 
  10. ^ 【抗暴●理大攻防戰】形容留守者「回應有種純真」 CNN攝記:他們越來越大膽. Apple Daily 蘋果日報. [2019-1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10). 
  11. ^ 【拍案驚奇】理大保衛戰全過程 警包圍5原因 - 大紀元. 大紀元 www.epochtimes.com. 2019-11-19 [2019-1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0) (中文(臺灣)). 
  12. ^ 香港理大仍有近百名示威者被警方围困 多人情绪崩溃. www.rfi.fr. [2019-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13). 
  13. ^ Hong Kong Poly U siege a ‘humanitarian crisis’. Asia Times. [18 November 20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8). 
  14. ^ 'A heartbreaking day': PolyU student leaders call for public help as hundreds trapped in campus. Hong Kong Free Press. 18 November 2019 [18 November 20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8). 
  15. ^ 香港理大整夜激战 警方告诫使用“致命武器”. www.dw.com. [2019-1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13). 
  16. ^ 理大暴亂 警:或實彈還擊 封校部署大拘捕. std.stheadline.com. [2020-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27) (英语). 
  17. ^ 現場直擊\理大暴亂 指揮室曝光. www.takungpao.com.hk. [2020-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19). 
  18. ^ 理大暴亂「指揮室」曝光 - 香港文匯網. news.wenweipo.com. [2020-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30). 
  19. ^ 香港理大暴動疑犯赴日交流 未按要求離境再被捕 - 正報新聞. www.chengpou.com.mo. [2020-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19). 
  20. ^ 三泛暴候選人理大暴動現場被捕 - 香港文匯網. news.wenweipo.com. [2020-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3). 
  21. ^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11.17港九直播】泛民紅磡見記者 呼籲林鄭正視「人道危機」. 香港01. 2019-11-17 [2019-1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25) (中文(香港)). 
  22. ^ 22.0 22.1 修例風波:理大示威者投擲多個汽油彈 銳武裝甲車一度起火. on.cc東網. 2019-11-17 [2019-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8) (中文(香港)). 
  23. ^ 警方理大周邊設防線 不准示威者接近校園. now新聞台. 2019-11-18 [2019-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8) (粵語). 
  24. ^ 【不斷更新】示威者退守理大 警繼續封鎖. 香港獨立媒體網. [2019-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8) (中文(香港)). 
  25. ^ 理大校方已通報警方. 理大學生報編委會 hkpusu PressCom. 2019-11-18 [2019-11-18] (粵語). 
  26. ^ 26.0 26.1 香港如戰場正受人道危機 民陣向國際社會緊急求救 - 國際 - 自由時報電子報. 自由電子報. 2019-11-18 [2019-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8) (中文(臺灣)). 
  27. ^ 27.0 27.1 香港人權法案好事多磨 參院週二全院投票. 大紀元時報. 2019-11-20 [2019-1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0). 
  28. ^ 陳方安生:十分擔憂理大情況 現正處於人道危機. 香港電台. 2019-11-18 [2019-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11). 
  29. ^ 【抗暴之戰●理大】學生校董李傲然:約50人仍留守 人道危機未解除. 蘋果日報 (香港). 2019-11-21 [2019-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17). 
  30. ^ 香港示威:理工大學爆發嚴重衝突後,警方包圍校園,數百示威者被困. BBC. 2019-11-18 [2019-1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21). 
  31. ^ 反送中運動至今拘 5890 人 圍困理大拘 1377 人 警:放棄暴力先可以握手傾. 立場新聞. 2019-11-29 [2019-1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30). 
  32. ^ 防暴校內施放多發催淚彈 一人中布袋彈受傷. 香港01. 2019-11-11 [2019-1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1). 
  33. ^ 警包圍多家大學 與學生對峙 向理大中大校園射催淚彈、橡膠彈. 立場新聞. 2019-11-11 [2019-1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14). 
  34. ^ 34.0 34.1 34.2 【11.13.港九全日總覽】警與示威者旺角警署外對峙 對戰至深夜. 香港01. 2019-11-13 [2022-05-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03). 
  35. ^ 修例風波:理工泳池淪為練靶場 黑衣人樂玩掟汽油彈. 東網. [2019-1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5). 
  36. ^ 修例風波:理大黑衣人掟汽油彈 防暴放催淚彈還擊. on.cc東網. 2019-11-17 [2019-1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02) (中文(香港)). 
  37. ^ 【修例風波】實驗室受破壞失危險化學品 理大報警. 星島日報. 2019-11-17 [2019-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5) (中文(香港)). 
  38. ^ 38.0 38.1 【11.17】市民清路障成功「收復」城大道路 清理理大外路障失敗. 香港01. 2019-11-17 [2019-1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7) (中文(香港)). 
  39. ^ 39.0 39.1 【修例風波】警黑衣人理大外多次爆衝突 警連環施催淚彈驅散. 星島日報. 2019-11-17 [2019-1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02) (中文(香港)). 
  40. ^ 《癲狗日報》:攝影記者遭水砲車射中 腦部內出血需做手術 | 立場報道 | 立場新聞. 立場新聞 Stand News. [2019-1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8) (中文(香港)). 
  41. ^ 中箭警員需接受手術 警方嚴厲譴責暴徒. Now新聞台. 2019-11-17 (中文(香港)). 
  42. ^ 42.0 42.1 【1117.理大外】警傳媒聯絡隊員小腿中箭受傷送院 鋼珠擊中防暴警面罩. 明報. 2019-11-17 [2019-1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8) (中文(香港)). 
  43. ^ 43.0 43.1 警察傳媒聯絡隊成員小腿中箭送院治理. 信報. 2019-11-17 [2019-1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7) (中文(香港)). 
  44. ^ 【修例風波】紅隧口天橋被縱火傳出多下爆炸聲 黑衣人圖再封出入口. 星島日報. 2019-11-17 [2019-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5) (中文(香港)). 
  45. ^ 【修例風波】裝甲車紅隧天橋被擲汽油彈 車身一度起火. 星島日報. 2019-11-17 [2019-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5) (中文(香港)). 
  46. ^ 修例風波:私家車衝防線警開一槍 警告示威者再攻擊會實彈還擊. on.cc東網. [2019-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6) (中文(香港)).  |time=被忽略 (帮助)
  47. ^ 修例風波:私家車衝防線警開一槍 警告示威者再攻擊會實彈還擊. on.cc東網. 2019-11-18 [2019-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6) (中文(香港)). 
  48. ^ 48.0 48.1 警方:有人駕車撞向警員 警開一槍實彈 停止所有襲擊 否則或實彈還擊 | 立場報道 | 立場新聞. 立場新聞 Stand News. [2019-1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8) (中文(香港)). 
  49. ^ 【抗暴之戰●理大】警籲Y座離開疑又反口 暴徒急救員被捕 記者被禁離開. 蘋果日報 Apple Daily (中文(香港)). 
  50. ^ 張嘉敏, 李慧妍. 【11.17】警理大對峙現場播《友誼之光》 批學生「當玩遊戲」. 香港01. 2019-11-17 [2019-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9) (中文(香港)). 
  51. ^ 黃宇翔. 香港暴力校園幕後 內部路線分歧堵路起爭議. 亞洲週刊. [2019-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4). 
  52. ^ 劉定安, 陳倩婷, 張美華, 黃偉倫, 張嘉敏, 王潔恩, 梁祖饒, 陳信熙. 【11.17港九直播】尖沙咀示威者搶被捕女傷者離去 警開實彈. 香港01. 2019-11-17 [2019-1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7) (中文(香港)). 
  53. ^ 傳港警攻入理大醫療避難處 現場留手寫信、大量血跡 - 國際 - 自由時報電子報. 自由電子報. 2019-11-18 [2019-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8) (中文(臺灣)). 
  54. ^ 扯!香港理大救護小組遭上束帶 記者沒證件就逮捕. 芋傳媒 TaroNews. 2019-11-17 [2019-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8) (中文(臺灣)). 
  55. ^ 警方記招|警方:理大內曾有示威者企圖換裝逃避刑責|. 文匯報. 2019-11-18 [2019-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9) (中文(香港)). 
  56. ^ 防暴出動AR15 MP5 警凌晨警告實彈還擊示威者. 蘋果日報. 2019-11-17 [2019-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7) (中文(香港)). 
  57. ^ 57.0 57.1 港警多區持實彈步槍巡邏 冷血狂言:我要六四重演|蘋果新聞網|蘋果日報. 蘋果新聞網. [2019-11-18] (中文(臺灣)). 
  58. ^ 修例風波:理大校長稱若校內人士停用武力 警亦承諾不動武. on.cc東網. 2019-11-18 [2019-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8). 
  59. ^ 理大校長滕錦光錄影發言 籲示威者自首 稱曾想赴現場但警指不適合. 立場新聞. 2019-11-18 [2019-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8). 
  60. ^ 傳港警攻入理大醫療避難處 現場留手寫信、大量血跡. 自由時報. 2019-11-18 [2019-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8). 
  61. ^ 港警說做各一套 示威學生想出校園被催淚彈轟回去. Rti 中央廣播電臺. [2019-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8) (中文). 
  62. ^ 本台記者嘗試走到理大指定出口「接更」 警方舉槍指向. 香港電台. 2019-11-18 [2019-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8). 
  63. ^ 【修例風波】理大示威者擬跳渠逃走失敗 消防蛙人到場搜索. 星島日報. 2019-11-19 (中文(香港)). 
  64. ^ 抗爭者送大陸?港鐵列車玻璃全封傳出女子慘叫聲. www.ntdtv.com. 2019-11-27 [2019-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8) (中文(臺灣)). 
  65. ^ 作者:熱血編輯部11-28-2019. 東鐵列車傳出慘叫聲 警方:接載被捕人由紅磡到旺角東. www.passiontimes.hk. [2019-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13). 
  66. ^ 催淚彈射入民居 兩房間起火. 頭條日報. 2019-11-19 [2019-1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9). 
  67. ^ 尖沙嘴催淚彈射入屋 低層民居被焚. 頭條日報. 2019-11-19 [2019-1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0). 
  68. ^ 香港蘋果日報. www.facebook.com. [2019-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4) (中文(简体)). 
  69. ^ 凌逸德. 【11.18.理大】警方三度伊院對開放催淚彈 覆診孕婦憂影響胎兒. 香港01. 2019-11-18 [2019-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2) (中文(香港)). 
  70. ^ 警伊院正門放催淚彈 院方膠紙封窗門 停專科門診 (14:00) - 20191118 - 港聞. 明報新聞網 - 即時新聞 instant news. [2019-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8) (中文(繁體)). 
  71. ^ 勞敏儀. 【11.18】佐敦催淚煙四起 伊院暫停抽室外空氣 派N95口罩予員工. 香港01. 2019-11-18 [2019-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31) (中文(香港)). 
  72. ^ 理大示威者三度突圍失敗多人受傷 紅十字會終獲准入內救人 | 立場報道 | 立場新聞. 立場新聞 Stand News. [2019-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9) (英语). 
  73. ^ 【包圍理大】明報引警消息:採消耗戰「圍佢十日八日」,謀盡拘最激進勇武派.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9). 
  74. ^ 【修例風波】理大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樓起火 傳出多下爆炸聲. 星島日報. 2019-11-18 [2019-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5) (中文(香港)). 
  75. ^ 【再揭警謊】追捕釀人踩人30傷 瘋警只顧拉人拒施援 更阻消防救人. 蘋果日報. 2019-11-20 [2019-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0). 
  76. ^ 警驅散釀人疊人 16人傷重 義務急救員稱疊5層 警指傷勢與人踩人不脗合. 明報. 2019-11-20 [2019-1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0). 
  77. ^ 《傳真社》影片顯示警昨晚油麻地拘逾70人 多人用擔架抬離. am730. 2019-11-19 [2019-11-26]. 
  78. ^ 【再爆警謊】消防紀錄揭11.18人叠人66傷 警拖逾2小時才分流 逾半先送警署. 蘋果日報. 2019-12-03 [2019-1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03). 
  79. ^ 紅十字會獲准進入救援. AM730. 2019-11-18 [2019-1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4). 
  80. ^ 紅十字會派員進入理大救援 接觸約50名傷者多是骨折. 頭條日報. 2019-11-18 [2019-1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6). 
  81. ^ 王潔恩. 【11.18理大】家長靜坐向警跪地求見子女 母拭淚:一直無法見面. 香港01. 2019-11-18 [2019-1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4). 
  82. ^ 葉建源:警方不拘捕18歲以下學生 登記後可離開. 星島日報. 2019-11-18 [2019-1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5) (中文(香港)). 
  83. ^ 有限电视. 理工大學 - 曾鈺成、張達明、中學校長帶約100人離開;18歲以下暫不被捕 但保留追究權利 (视频). youtube. [2019-1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29). 
  84. ^ 港理大被捕台籍高中生獲保釋 暫時未有控罪. 中央社. 2019-11-20 [2019-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0). 
  85. ^ 自由時報. 台灣女高中生受困理大 陸委會香港駐處回應了. 2019-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9). 
  86. ^ 三立新聞. 台高中生困香港理大深夜遭捕!下落不明家屬焦急 (視頻). youtube. 2019-11-19 [2019-1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4). 
  87. ^ 曾鈺成與港大法律學者張達明現身理大校園. 香港電台網站中文新聞. 2019-11-18 [2020-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9). 
  88. ^ 帶逾300名學生離開理大 張達明:希望可避免大規模流血衝突. 香港經濟日報. 2019-11-19 [2020-03-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9). 
  89. ^ 香港電台. 曾鈺成稱陪近百名留守理大者安全離開 逾半18歲以下. 2019-11-19 [2019-1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19). 
  90. ^ 【修例風波】理大內仍有人留守 家長尖東靜坐促警入夜前讓子女平安離開. yahoo. 2019-11-19 (中文(香港)). [永久失效連結]
  91. ^ 【圍困理大】被困者擬從地下渠逃走 太臭放棄 消防蛙人到場搜索. 立場新聞. 2019-11-19 [2019-1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0). 
  92. ^ 理大內疑有人跳渠逃走感不適. Now新聞台. 2019-11-20 [2019-1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06). 
  93. ^ 93.0 93.1 【1119.理大】鄧炳強穿西裝現身理大外 林鄭:至今晚8時300未成年者安全離開. 明報. 2019-11-19 [2019-1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9). 
  94. ^ 留守理大義務急救員宣布離開. 香港電台. 2019-11-19 [2019-1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0). 
  95. ^ 勞敏儀. 【11.19】醫管局指接收大批理大傷者 急症室輪候時間或延長. 香港01. 2019-11-19 [2019-1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14) (中文(香港)). 
  96. ^ 凌逸德. 【11.20‧理大】警十面埋伏夜播《四面楚歌》勸降:犯咗法要伏法. 香港01. 2019-11-20 [2019-1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28). 
  97. ^ 李家超:以暴動罪拘捕所有離開理大人士 檢控須研證據. 香港電台. 2019-11-20 [2019-1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0). 
  98. ^ 李家超指會以暴動罪拘捕理大內所有人. Radio Free Asia. [2023-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20) (中文(香港)). 
  99. ^ 陳晶琦. 【理大】李家超「自首」論惹爭議 後重申未滿18歲非拘捕. 香港01. 2019-11-20 [2023-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29) (中文(香港)). 
  100. ^ 【11.20理大】示威者圖經水渠逃離校園 警紅磡渠口佈防拘三人. 香港01. 2019-11-20 [2019-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8). 
  101. ^ 【11.20理大】示威者圖經水渠逃離校園 警紅磡渠口佈防拘三人. 幫港出聲. 2019-11-20 [2019-1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15). 
  102. ^ 【修例風波】數百人響應清路障警方拒放行 轉到紅館外執垃圾. 星島日報. 2019-11-20 [2019-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4) (中文(香港)). 
  103. ^ 修例風波:協調500人入理大斡旋 警重申無設死線. on.cc東網. 2019-11-21 [2019-1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7) (中文(香港)). 
  104. ^ 韋景全. 【理大】警連日開咪 批留守示威者:讀毅進嘅毅力都無. 香港01. 2019-11-22 [2019-1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28). 
  105. ^ 理大留守者數量再減 面臨艱難去留抉擇. 香港獨立媒體. 2019-11-22 [2019-11-22]. 
  106. ^ 中學校長會:不多於十名中學生在理大校園 有人情緒不穩. Now新聞台. 2019-11-22 [2019-1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4). 
  107. ^ 【圍困理大】「廚房佬」由救護員安排離開 近日情緒波動 曾與記者起爭執. 立場新聞. 2019-11-23 [2019-1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8). 
  108. ^ 108.0 108.1 港警花式劝降“你们啃面包我们海底捞后” 真的去吃火锅了.... www.guancha.cn. [2019-1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07). 
  109. ^ 仍有超過5名示威者留守理大 救護員:2人已精神錯亂. [2019-1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7). 
  110. ^ 堅守理大近10日無法拉票 網媒記者梁柏堅照贏. 香港獨立媒體. 2019-11-24 [2019-1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7). 
  111. ^ 【區議會選舉.交通消息】港鐵紅磡站周一重開 東鐵西鐵兩綫貫通. 香港01. 2019-11-24 [2019-1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4). 
  112. ^ 港鐵:紅磡站明天恢復上落客 各線晚上11時停駛. 頭條日報. 2019-11-24 [2020-1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5). 
  113. ^ 【慎入】理大衛生惡劣 廚餘爬滿蛆蟲(片段). 頭條日報. 2019-11-26 [2019-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8). 
  114. ^ 警方籲留理大者盡快離開. 香港政府新聞處. 2019-11-25 [2019-1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6). 
  115. ^ 香港理工大學聲明 (晚上11:45). 香港理工大學. 2019-11-25 [2019-11-25]. 
  116. ^ 逾百名民主派候任區議員齊集理大外 五人入校交涉 拯救被困「手足」. 香港獨立媒體. 2019-11-25 [2019-1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7). 
  117. ^ 香港泛民区议员派代表会晤理大示威者 校方:希望警方早日解封校园.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 2019-11-25 [2019-1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7). 
  118. ^ 【修例風波】網民多區發起「和你唱」活動 聲援理大留守者. [2019-1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4). 
  119. ^ on.cc 東網. 修例風波:網民號召18區商場和你唱 聲援理大留守者. 2019-11-27 [2019-1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8). 
  120. ^ 修例風波:500人鐘樓集會 反對圍捕理大示威者. on.cc. 2019-11-28 [2019-1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8). 
  121. ^ 宗教團體尖沙咀集會聲援理大留守者. now新聞. 2019-11-28 [2019-1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11). 
  122. ^ 行政長官於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開場發言和答問內容. 香港政府新聞處. 2019-11-26 [2019-1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4). 
  123. ^ 【理大衝突】談克服亡夫傷痛 黃夏蕙盼助留守者. am730. 2019-11-26 [2019-1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4). 
  124. ^ 香港理工大學聲明 (下午4時). 香港理工大學. 2019-11-26 [2019-11-26]. 
  125. ^ 紅隧明早重開. 香港政府新聞處. 2019-11-26 [2019-1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4). 
  126. ^ 鄺俊宇等議員再入理大 重申警方撤防線是社會共識. 香港獨立媒體. 2019-11-26 [2019-1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8). 
  127. ^ 紅隧清晨5時已恢復通車 惟信用卡繳費服務仍暫停. Apple Daily 蘋果日報. [2019-11-29]. 
  128. ^ 香港理工大學聲明 (下午1時45分). 香港理工大學. 2019-11-27 [2019-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