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祖苞

陳祖苞

大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順天
籍貫 浙江承宣佈政使司海寧縣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爾翔,號孝威
出生 萬曆四年(1576年)
浙江海寧縣
逝世 崇禎十一年(1639年)
京師
親屬 (父)陳與相、(兄)陳玄暉
(子)陳之遴
出身
  • 萬曆四十一年癸丑科同進士出身

陳祖苞(1576年—1639年),字爾翔,號孝威浙江海寧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順天巡撫

生平[编辑]

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與兄陳玄暉同中癸丑科進士,任崑山縣知縣。天啟四年(1624年),起為永平府推官。次年,升兵部職方司主事,得罪魏忠賢,奪職。崇禎初,起為武庫司主事,補職方司,崇禎十年(1637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順天。次年,清兵進犯墻子嶺,陳祖苞聞訊發兵馳救不及,兵部尚書楊嗣昌堅持追究,祖苞下獄,飲鴆自殺[1]。思宗怒其逃過刑罰,禁錮其子翰林院編修陳之遴,永不敍用[2]

參考文獻[编辑]

  1. ^ 《海鹽縣志(清光緒二年刊本)·15卷》97:陳祖苞,字爾翔,元暉弟。由海鹽籍萬歷己酉與元暉同舉于鄉,癸丑同登進士,任崑山令。多所執法,不避權貴,忤秉政要人,拂衣去。天啟甲子,起永平推官,領經略轄下事。乙丑,陞兵部職方,管山海關務。會有難民聶延金者七人被執,魏忠賢主東厰欲殺之以冒功,嗾其黨貽祖苞書文致七人者罪且啗以不次超擢祖苞作色峻拒,卒脫之。璫怒,矯旨鐫官,士民寃之,則建祠關城以尸祝焉。崇禎戊辰,忠賢伏誅,起武庫,旋補職方,擢憲副備兵甯前尋遷大參。丁丑,再晉副憲巡撫順天,乃訓士卒峙糗糧,相形勢,嚴保障,平二十七州邑之賦役,固四路十二口之斥堠。既而墻子口潰,乃制閫吳阿衡所鎭。祖苞聞信即發兵馳救不及,本兵以失援糾被逮,卒於詔獄。
  2. ^ 《明史·248卷》6425:陳祖苞,海寧人。崇禎十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順天。明年坐失事繫獄,飲鴆卒。帝怒祖苞漏刑,錮其子編修之遴,永不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