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谦 (益之)

陳謙,字益之,溫州永嘉人[1],南宋政治人物。

传记[编辑]

陳謙是乾道八年進士,授福州戶曹、主管刑工部架閣文字,遷为國子錄、敕令所刪修官、樞密院編修官。陈述中興的五事,到李綱建议设立军鎮的事,宋高宗说:「李綱哪里值得一提。」陳謙说:「陛下用大臣,确实比李綱强的话,应当如聖訓。现在反而都比李綱差得远,怎么办?」赵构皱眉不乐,于是极力论述超过规定时间很久。

孝宗內禪,通判江州,知常州,提舉湖北常平。平定辰州峒徭,加官直煥章閣,授任戶部郎中,總領湖、廣財賦。謙是丞相趙汝愚门客,适逢黨論兴起获罪被贬。过了几年,起用為提點成都府路刑獄,移为京西運判,又恢复直煥章閣

韓侂胄謀擾金人,下令獻馬来的人授给官爵,七州民互相煽动做盗马贼。謙写信给韓侂胄说:「今天如果倚仗一群强盗行使的方策,难道是拿败亡当儿戏吗?」然后多次論襄阳皇甫斌李奕的罪行,请求罷免。宋宁宗諭旨薛叔似进行协调。遷司農少卿湖廣總領,除宣撫司參謀官。

金兵深入南宋境内,攻陷應城,焚漢川,漢陽全城逃走,武昌震懼。陈謙以寶謨閣待制副宣撫,当天在北岸设立机构,命把土豪趙觀扔进河里,人馬淹死很多,剩余的士兵都跑回来了。不久,被奪職,罷官。後又任知江州。韩侂胄死,金宋和議已经确定,陈謙再次被罢免,奉领祠禄。去世,年七十三岁。

陈谦存世之文,有《义役规约序》(又作《义役序》)、《儒志先生学业传》、《祭吕东莱文》、《兰亭序跋》、《重建报恩光孝禅寺殿记》、《重兴晋东林寺记》、《治体论》、《治本论》、《治具论》、《治同论》、《质论》、《一论》、《要论》、《重论》、《备论》、《制论》、《礼乐论》(上)、《礼乐论》(下)、《汉武唐明皇》、《汉三公》、《汉武》、《晃错》、《冰坚可渡》等廿三篇。其中宋王霆震编《古文集成(前集)》卷三八收入《治体论》、《治本论》、《治具论》、《治同论》,卷四四收入《质论》、《一论》、《要论》、《重论》、《备论》、《制论》,卷四六收入《礼乐论》上下篇。王开祖《儒志编》卷未附《儒志学业传》。吕祖谦《东莱集》附录二《祭文》。《永乐大典》卷六六九八引《江州志》收录其《重建报恩光孝禅寺殿记》一文,卷六六九九引《江州志》收录其《重兴晋东林寺记》一文。明·弘治《温州府志》卷二十·词翰二之序·杂著收录《义役序》。《慎江文征》卷之三十一收录《义役规约序》(即《义役序》)。《东瓯先正文录》卷四收其《儒志学业传》、《义役规约序》二文。清光绪《永嘉县志》卷三十二艺文·文内编·论著收入其《治体论》一文,同卷之序跋收入其《兰亭跋》一文。收入《慎江文征》卷之五十七的,有《汉武唐明皇》(原录自《纲鑑会纂》)、《汉三公》(原录自《古周礼疏》)、汉武(原录自《名贤硕论》)、《晃错》、《冰坚可渡》(又作《冰合》)等。《全宋文》未收陈谦文。

轶事[编辑]

陳謙有良好的名声,早先被善類所肯定。晚年因为伪学案半途而废,首稱韩侂胄為「我王」,士人于是就看不起他。

参考资料[编辑]

  1. ^ 宋史/卷396 陳謙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