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器監法 此條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21年3月5日)維基百科所有的內容都應該可供查證。请协助補充可靠来源以改善这篇条目。无法查证的內容可能會因為異議提出而被移除。 軍器監法,王安石變法之一。軍器監最早設立於北周建德四年(575年),是為中央一級兵工廠,唐代沿其舊制設置軍器監,下設甲坊署。熙寧六年(1073年)七月頒行軍器監法,以王雱之建議,仿唐代設軍器監。八月廣設軍器監,負責監督製造武器;並且招募工匠,致力改良武器。使兵器製造品質大為改觀。 查论编熙寧變法經濟方面 制置三司條例司 均輸法 青苗法 農田水利法 免役法 方田均稅法 市易法 軍事方面 保甲法 裁兵法 置將法 保馬法 軍器監法 教育方面 太學三舍法 貢舉法 这是一篇关于宋朝历史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查论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