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澎湖分局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澎湖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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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ghu Branch, National Taxation of Southern Area, Ministry of Finance(英語) | |
機構概要 | |
成立时间 | 1992年9月1日 |
前身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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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行政院、稅務機構 |
管轄范围 | 中華民國 |
驻地 | 880009 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新店路261號 |
人员数 | 21人 |
年度預算 | 新台幣44,515,000元(2024年度) |
首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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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 2025年1月16日- |
上级部门 | 行政院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
內部單位 | 2室、2課 |
任務編組 | 主計室、人事室、服務管理課、工商稅課 |
授權法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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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资料 | |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澎湖分局辦公大樓,2008年12月落成,2009年4月8日啟用。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澎湖分局(英語:Penghu Branch, National Taxation of Southern Area, Ministry of Finance),舊名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澎湖縣分局[1],中華民國行政院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所屬單位,服務轄區有澎湖縣一市五鄉,計有馬公市、湖西鄉、白沙鄉、西嶼鄉、望安鄉及七美鄉。[2] 23°33′56″N 119°34′42″E / 23.565627°N 119.578441°E
澎湖稅務沿革
[编辑]清領時期
[编辑]澎湖自臺灣清領時期關於徵稅的文獻紀錄較為詳盡,清代澎湖廳以地丁稅、鹽稅、雜稅為主要稅金收入,因澎湖面積不大、土地貧瘠,歲入幾乎是全清帝國繳納金額最少的廳級單位,連地方辦公經費也不足以應付,多仰賴臺灣本島各縣府撥款接濟,雖然鹽課收入相對高,但幾乎拿去替在澎湖駐防的兵丁貼補加餉,對民生幫助有限。[3]:1-13
日治時期
[编辑]1895年,因清廷簽訂〈馬關條約〉之故,清、日易幟,臺灣、澎湖群島換由日本帝國統治。[4]日本引進西方的財政體系,導入預算制度,將中央和地方的財政稅收獨立出來,新設立的澎湖廳行政組織在明治31年(1898年)啟用,由總務課負責編列、分配預算,會計課負責預算執行、決算編制等事宜。澎湖廳財政會計年度自每年4月1日起,迄於次年3月31日,一般預算會經澎湖廳協議會討論,再呈報予臺灣總督府核定執行;決算書亦需向協議會和臺灣總督府報告後,再公告決算。[3]:15-16
綜觀日治時期,地方制度雖然幾經變革,在戰爭爆發之前,澎湖廳在教育上支出佔大半比例。昭和12年(1937年)之後,因應日本對外戰事屢起,為了籌募加增的軍費,日本國內各地陸續有提高稅率、開徵新稅等措施,連帶澎湖廳財政也受到影響,戰爭後期更常有被動員興築防空壕、挖坑道等軍事支出。[3]:68-69
中華民國時期
[编辑]戰後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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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日本帝國在二戰中戰敗,中華民國接收台灣、澎湖,行政組織一應調整。[5]民國35至40年(1946年-1951年)間為日本與國民政府組織編制的過渡期,財政方面主要分成「國省稅」和「地方稅」,國稅、省稅另可拆分,不過國稅常常委託省政府代徵。戰後初期,「國省稅」沿用不少日治時期即有的稅目,亦新增不少原中華民國大陸政府時期課稅項目,其中有一「統籌分配稅」制度為中華民國政府引介,即將「國省分配稅」、「國省附加稅」提撥若干比例做為轄下縣市的地方收入,作為調節鄉鎮的財政所用。[3]:74-77
民國35年(1946年)3月,澎湖設立「澎湖縣稅捐稽徵所」,同時受臺灣省政府財政廳、澎湖縣政府財政科監督與指導,同年12月組織擴編,更名「澎湖縣稅捐稽徵處」。民國38年(1949年),澎湖縣政府鑒於澎湖工商業不發達、稅源有限,業務縮編,將稅捐稽徵處裁撤,原先業務移併至澎湖縣財政科負責。[6]
民國39年(1950年)6月25日,韓戰爆發之後,美國開始恢復提供中華民國政府經濟以及軍事援助,由於美國財政會計年度是採需跨年度「七月制」,亦即每一年的上半年總預算案經美國國會通過之後,每年七月才能進行撥款,原本中華民國接收台灣後,台灣政府的會計年度一直採行「曆年制」[a],為方便中央編制預算能將美援金額列入考量[7],自民國42年(1953年)6月20日預算法公布,將會計年度調整成「七月制」[b];而國營企業的會計年度仍採「曆年制」,直到民國60年(1971年)才統一改成「七月制」。[8]
但根據《澎湖縣政府稅務局史》一書資料,中華民國政府公佈政府的財政會計年度採「七月制」時間是在民國48年(1959年)8月12日。[1]:36
臺灣省政府時期
[编辑]民國52年(1963年)7月1日,澎湖縣再度設立稅務單位,由臺灣省政府開辦澎湖縣稅捐稽徵處(俗稱「稅捐處」),首任處長為省政府派任的蔣文雄,初時辦公室設於馬公市中華路段,同月21日開始興建新的辦公廳、9月28日首度開徵「地價稅」與「戶稅」。民國67年(1978年),澎湖地區全面頒訂規定地價。民國69年(1980年),中央財政部推動地方稅務電腦化作業,故於民國72年(1983年),委託逢甲大學,替澎湖稅捐處辦理建構房屋稅、土地稅稅籍的檔案建置。民國81年(1992年)元月,原稅務違章案件裁罰係由澎湖地方法院民事法庭審理,改由澎湖稅捐處負責裁罰。[1][6]
行政院財政部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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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1年(1992年)同年9月1日,行政院的財政部設立臺灣省北區、中區、南區的國稅局,經一連串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9],原國稅徵收業務委由臺灣省政府代徵之業務,悉數收回予國稅局辦理,澎湖地區被劃分至臺灣省南區國稅局,因應成立「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澎湖縣分局」[c],首任分局長為辛純浩。[1][3]:135-137
民國85年(1996年),中華民國政府修改財政會計年度,將原本「七月制」更易為「曆年制」,並於民國88年(1999年)正式實施。同年,中華民國政府實施「精省」,原臺灣省政府功能虛級化,財政稅收等業務也一併重新分配,民國89年(2000年)1月,澎湖縣稅捐稽徵處自臺灣省政府財政廳脫離。[1]
澎湖縣政府的稅務機關原本主要業務及處理稅徵,自民國53年(1964年)會計年度之後皆有稅徵紀錄,稽徵項目幾經增減變革,又逢民國81年(1992年)九月間民國89年(2000年)元月起自臺灣省政府稅務局單位移轉、改澎湖縣政府管轄,逢財政會計年度採計變動(跨年度「七月制」改成單一年度的「曆年制」),其他原澎湖稅務局部份稽徵項如營業稅在民國92年(2003年)1月也挪移至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負責。[1]
組織編制與業務內容
[编辑]民國81年(1992年)9月1日,負責澎湖地區徵收國稅業務的「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澎湖縣分局」正式成立,而澎湖縣政府稅務單位(即澎湖縣稅捐稽徵處),負責國稅業務人員亦移撥至國稅局澎湖縣分局,當時因應國稅、地方稅分隸移撥國稅局名冊,員額有19名,實際調動人員有16名。[1]:8-10
民國92年(2003年)1月1日,因應「營業稅」移歸國稅,原澎湖縣稅捐處相關業務負責人員,再度移撥至國稅局單位,此次移撥員額有10名,實際調動人員有8名。[1]:8-10
民國100年(2011年)6月1日施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負責稽徵之國稅有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營業稅、遺產稅、贈與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等十種稅目。[2]
民國102年(2013年)1月1日,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更名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澎湖分局」[2],並更進一步將所屬分局及稽徵所中,原按編號設置的第一課(股)、第二課(股)、三課(股)或第四課(股)名稱,改以業務功能命名,分別更名為「營所遺贈稅課(股)」、「綜所稅課(股)」、「銷售稅課(股)」及「服務管理課(股)」或「工商稅股」。[10]
根據民國94年(2005年)出版的《續修澎湖縣志.卷十.財政志》一書,澎湖分局編制員額為37人,設分局長、祕書一員,下轄兩室(人事室、會計室)、三課。[3]:135-136而民國102年(2013年)1月1日,澎湖分局編制名額為21人,其中分局長1名、秘書1名、課長2名、稅務員11名、助理員2名、人事室主任1名,主計室則編有3名,分別是主任1名、課員1名以及書記1名。[11]
民國109年(2020年)1月3日南區國稅局公告澎湖分局組織資訊,則設分局長、秘書(納保官),二室(主計室 、人事室) 以及二課(工商稅課、服務管理課),其業務內容如下表:[2]
主管職稱 | 課室名稱 | 業務內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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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長 | 秘書 (納保官) | 課長 | 服務管理課 | 為民服務、租稅教育、綜合所得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 房地合一申報、執行業務、扣繳申報、欠稅管理、全功能櫃檯,兼辦政風。 |
課長 | 工商稅課 | 營利事業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 ||
主任 | 主計室 | 歲計、會計 | ||
主任 | 人事室 | 任免遷調、銓審動態、考核獎勵、待遇福利、退休撫卹 |
歷任首長
[编辑]任別 | 姓名 | 上任日期 | 卸任日期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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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辛純浩 | 1992年9月1日 | 1994年10月1日 | 兼代 |
02 | 何瑞芳 | 1994年10月1日 | 1995年11月24日 | |
03 | 辛純浩 | 1995年11月24日 | 1996年1月15日 | 兼代 |
04 | 李燈坤 | 1996年1月15日 | 2000年1月1日 | |
05 | 陳炳秋 | 2000年1月1日 | 2001年7月16日 | |
06 | 吳正治 | 2001年7月16日 | 2002年12月31日 | |
07 | 王建得 | 2002年12月31日 | 2004年1月16日 | |
08 | 陳萬枝 | 2004年1月16日 | 任內籌辦辦公署 | |
09 | 胡錦康 | |||
10 | 羅斌賢 | 2006年1月16日 | ||
11 | 盧貞秀 | 任內辦公署完工 | ||
12 | 蘇献煌 | |||
13 | 郭明憲 | 行政組織改名, 全銜「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澎湖分」 | ||
14 | 邱伶冠 | |||
15 | 蘇栢玉 | |||
16 | 鄭淑華 | |||
17 | 黃錦淞 | 2018年6月29日 | ||
黃福隆 | ||||
楊惠旭 | ||||
蘇金雀 |
辦公大樓
[编辑]民國81年(1992年)9月1日,南區國稅局澎湖分局成立伊始,與澎湖縣政府的稅捐稽徵處共用同一座辦公署,地址為澎湖縣馬公市中興里治平路17號。後歷經多任分局長籌畫另覓他地自建辦公大樓事宜,民國93年(2004年)3月,行政院核准無償撥放馬公市西文澳土地供澎湖分局蓋辦公署,遂於第8任分局長陳萬枝與繼任胡錦康任內籌辦規劃。民國96年(2007年),第10任分局長羅斌賢任內期間,在9月11日動工。民國97年(2008年)12月竣工,並於翌年(2009年)4月8日遷入今址,地址為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新店路261號。該辦公大樓為地下一層、地下四層的建築,基地面積2378.76平方公尺、建築總面積5640平方公尺,工程經費新台幣1億5322萬1000元,竇國昌建築事務所設計監造、棟樑營造有限公司承造,內政部營建署專案管理。[2][d]
圖輯
[编辑]- 澎湖分局:新店路大門
- 關稅署離島四股入口
- 辦公大樓停車場
- 辦公大樓落成碑誌
- 澎湖分局一樓內部
- 澎湖分局一樓內部
相關條目
[编辑]注釋
[编辑]參考資料
[编辑]-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洪祥閔、曾玉涵、何敏華. 《澎湖縣政府稅務局局史》. 澎湖縣: 澎湖縣政府. 2021. ISBN 9789865427610 (中文(臺灣)).
- ^ 2.0 2.1 2.2 2.3 2.4 2.5 〈 澎湖分局-單位簡介〉.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4-02) (中文(臺灣)).
- ^ 3.0 3.1 3.2 3.3 3.4 3.5 3.6 賴惠敏. 《續修澎湖縣志.卷十.財政志》. 澎湖縣: 澎湖縣政府. 2005. ISBN 9860015171 (中文(臺灣)).
- ^ 許毓良. 〈馬關條約〉. 臺灣大百科全書. 2009-09-24 [2023-0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27 (中文(臺灣)).
- ^ 若林正丈. 《戰後臺灣政治史:中華民國臺灣化的歷程》 The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Politics of Taiwanization: The Changing Identity of Taiwan in Postwar East Asia. 由李承機; 林果顯; 林琪禎; 岩口敬子; 洪郁如; 周俊宇; 陳文松; 陳桂蘭; 陳培豐; 顏杏如翻译. 台北市: 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 2016. ISBN 9789863501459 (中文(臺灣)).
- ^ 6.0 6.1 洪文源、葉茂生. 〈澎湖縣稅捐稽徵處〉. Penghu.Info|澎湖知識服務平台. 2005 [2023-0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30 (中文(臺灣)).
- ^ 吳聰敏. 《台灣經濟四百年史》 [A 400-Year History of Taiwanese Economy]. 台北市: 春山. 2023: 338–343. ISBN 978-626-7236-12-3 (中文(臺灣)).
- ^ 公務預算處. 〈023 我國政府會計年度更易始末〉. 行政院主計總處. 2010-03-02 [2023-04-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13 (中文(臺灣)).
- ^ 江大樹. 〈精省〉. 臺灣大百科全書. 2009-09-24 [2023-0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26 (中文(臺灣)).
- ^ 〈機關介紹-關於本局-史料紀事〉.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4-02) (中文(臺灣)).
-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澎湖分局編制表〉. 植根法律網. 2013-07-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4-02) (中文(臺灣)).
- ^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澎湖縣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 中華民國官職資料庫.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4-06) (中文(臺灣)).
-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澎湖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 中華民國官職資料庫.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4-06) (中文(臺灣)).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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