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64號決議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64号决议日期1948年12月28日会议395编号S/RES/64(文件)主题印度尼西亞問題投票8票赞成0票反对3票弃权结果通過安全理事会理事国常任理事国 中国 法国 英国 美国 苏联非常任理事国 阿根廷 比利时 加拿大 哥伦比亚 叙利亚 乌克兰 聯合國安理會第64號決議是1948年12月28日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395次會議通過的。由於荷蘭政府並未按聯合國安理會63號決議的要求釋放印度尼西亞總統及其他政治犯,因此這項決議命令荷蘭立刻釋放上述囚犯,並於24小時內向安理會報告。 該決議在比利時、法國及英國的棄權下,以8票對0票通過。 外部連結[编辑] 64號決議全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这是一篇與联合国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查论编 查论编1948年通過的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