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26号决议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26号决议日期1947年6月4日会议138编号S/368([ 文件])主题安全理事会程序事项投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通过安全理事会理事国常任理事国 中国 法国 英国 美国 苏联非常任理事国 澳大利亞 比利时 巴西 哥伦比亚 波兰 叙利亚 联合国安理会26号决议是于1947年6月4日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138次会议上一致通过的。 决议决定国际法院的法官需要由安理会进行选举产生,需获得安理会的绝对多数赞成票方可以当选。 外部链接[编辑] 26号决议全文[永久失效連結] 这是一篇與联合国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查论编 查论编1947年通過的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