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幹事 總幹事,通常是指一個民間團體,如協會中,行政部門最高領導者,相對於企業「總經理」的職務。 通常地方性、區域性的團體稱為總幹事[1],全國性稱為「秘書長」或「執行長」。 相關條目[编辑] 秘書長 注釋[编辑] ^ 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管理辦法. 全國法規資料庫. [2016-1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