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承敍(?—1524年),字民化,陕西蘭州衛軍籍湖广江夏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陕西鄉試舉人,九年(1514年),联登甲戌科進士,初授南阳府推官,擢官刑部主事。嘉靖三年(1524年)大禮議事件中,因反對明世宗立生父為皇考,在左順門跪求更改旨意,下詔獄并杖刑而亡。明穆宗繼位后,贈光祿寺少卿[1][2]。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2):“戶部主事安璽,宛平人。正德十六年進士。刑部主事殷承敍,江夏人。正德九年進士。穆宗嗣位,贈璉太常少卿,澯太僕少卿,瑜、應奎、承敍、璽、禎光祿少卿,可登寺丞。”
- ^ 《甘肃通志》:殷承叙,兰州人。少负奇志,正德九年进士,任南阳府推官,训饬严明,为政有体。升刑部主事,㑹议大礼,抗疏极谏,廷杖死。隆庆初赠光禄寺少卿。
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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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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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13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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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58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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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卿(23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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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22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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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事中(21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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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30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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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12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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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部(36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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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部(12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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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部(20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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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27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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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部(15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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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11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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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養士百五十年,仗節死義,正在今日。」——楊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