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特指型分离障碍

未特定解离性障碍
异名其他解离性与转换障碍,部分解离性身份障碍
类型分离障碍
鑑別診斷转换障碍(CD)/功能性神经系统症状障碍(FNsD)解离性身份识别障碍人格解体-现实解体障碍边缘性人格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未特定解离性障碍
分类和外部资源
醫學專科精神病学
ICD-116B6Z
ICD-10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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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特定解离性障碍(英語:Dissociative Disorder Not Otherwise Specified,简称 DDNOS)是过去用于描述一种病理性解离状态的心理健康诊断。其符合《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DSM-IV)中对解离性障碍的诊断标准,但又不完全符合其中任何一种已明确子类型的全部标准,且诊断报告中需说明为何不符合其他类别的原因。根据《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该诊断被称为“其他解离性与转换障碍”。[1] 在第五版的《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DSM-5)中,该分类已被更新为“其他特定的解离性障碍”(英語:Other Specified Dissociative Disorder,简称 OSDD)。

DSM-IV 至 DSM-5 中解离性障碍的分类变化
DSM-IV 至 DSM-5 中解离性障碍的分类变化

DDNOS 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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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特定解离性障碍(现称其他特定的解离性障碍)是一种心理健康状况,其特征为个体经历与思维、情感或身份之间的脱节。这种症状表现为解离,但又无法完全归入现有的具体诊断类别。这导致患者的病情常被误解,甚至在医疗专业人员中也难以获得足够重视。由于其分类模糊,DDNOS/OSDD 患者可能遭遇污名化,并在寻求合适治疗时遇到障碍。认识并支持这类患者,对确保其获得适当医疗照护至关重要。

DDNOS 的子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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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DDNOS 分类下,包括以下几种具体的解离性状态:

  1. DDNOS 1:类似解离性身份识别障碍(DID),但医生未观察到人格转换,或仅对重要过往经历有遗忘,而非日常生活。[2]
  2. DDNOS 1a:与DID类似,但人格分裂不明显或没有“替身”(alter),替身可能是情绪碎片或相同个体在不同年龄的状态。可能有情绪性遗忘而非身体性遗忘。[2][3]
  3. DDNOS 1b:与DID类似,但不同人格之间没有遗忘现象。[2][3]
  4. DDNOS 2:出现现实感丧失(去现实感),但无自我解离(人格解体)。[2]
  5. DDNOS 3、4、5等:与DID类似,但伴有特定症状,例如:洗脑引起的身份变化、急性解离反应、解离性恍惚状态、甘泽综合征等。[2]
  6. 解离性障碍但症状不明确者[2]

名称更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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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DDNOS 被更名为 OSDD。

《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SM-5)于2013年发布,随之取消了 DDNOS 的诊断标签,并调整了部分 DID 的诊断标准。尽管“DSM-IV”和“DSM-5”两个术语仍被广泛使用,但该名称的更替意在使分类更加清晰和包容。“未特定解离性障碍”这一旧名给人以“无法归类”的印象,而“其他特定的解离性障碍”则表明这些症状虽不完全符合既有类别,但仍然明确存在并被理解。这一变化有助于减少混淆与污名化,让患者更容易寻求认同与帮助。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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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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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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