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水道記碑

新莊水道記碑
位置 臺灣新北市新莊區十八份坑段十八份坑
建成时间大日本帝国 日本昭和14年(1939年)
官方名称新莊水道記碑
類型登錄等級:直轄市定古蹟
登錄種類:碑碣
參觀費用免費參觀
詳細登錄資料
材料石材
開放隨時開放

新莊水道記碑,位於新北市新莊區十八份坑段十八份坑,為1939年(日昭和14年)由黃淵源撰,鄭福仁所書之(新莊水道記)石碑。於2006年(民國74年)9月13日公告為國家三級古蹟,現為新北市市定古蹟。[1]

規格[编辑]

碑文[编辑]

夫水天地生成,為人生日長必需,而屬五飲之首。輓近民智日進,莫不知水質之良否,至關乎年壽之短長,是以人煙繁密之區,多設張水道用濟民生。然水之種類頗夥,以古所定水品,無慮三十多種,總其大較,遠從地脈來者為上,若復蒸溜取之則尤上;由附近河溪滲至者為次,由城市村落溝澮污水混入井者又其次;於外諸水或具有毒質僅可療疾而不適常用者,則毋庸言矣。

我新莊未有水道之先,在習見者視之,水莫不足,無如繞街圳渠,利用至雜,而井水又多含石灰參加里,不適飲用。街之財政故不甚裕,雖歷來官民於斯三致意,特託伊澤府技師精堪實測以設水道,請當局均不見許。迨阿久根氏主街政,乃仍前志不憚煩,疊向州府陳情補不逮,及昭和七年,始得準可,更荷敷設補助費各三分之一,而街民亦僅擔同數,以昭和八年一月四日首工,於同九年七月十八日告峻,共費敷設金拾五萬餘圓。於是開通給水,水由街轄柯厝坑泉脈會以河溪之流質稱良,而水源濾過池其地高五十米,故給水之壓力壯,街民便之。論者謂斯雖當道之加惠,是亦阿久根前街長之竭力為民請命,與伊澤府技師善為設計,故能終底於成也。今兩氏俱既挂冠爰以去,思附諸水道記云爾。

              時昭和十四年 歲次己卯相月 吉旦 黃淵源撰 鄭福仕書

參考來源[编辑]

引用[编辑]

  1. ^ 新莊水道記碑. 文化資產局.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書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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