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勤勳章

忠勤勳章
忠勤勳章
颁发单位 中華民國
颁授资格軍人
設立時間1944年9月23日
优先顺序
上等忠勇勳章
下等大同勳章

忠勤勳章,爲中華民國之軍職勳章,用以表彰連續服務軍職專勤十年以上,文武兼備,孜孜不倦地爲國家,爲國民作出貢献的軍人[1]忠勤勳章於1944年9月23日正式開始頒發。其等級在忠勇勳章之下,大同勳章之上[1]。为现时最低階的三军通用勋章。

參考資料[编辑]

  1. ^ 1.0 1.1 軍職勳章. [2010-08-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