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朝用(?年—?年),字惟賢,四川泸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四川鄉試舉人[1],成化二十年(1484年)甲辰科二甲八十名進士。二十三年十一月授兵科給事中[2],弘治四年(1491年)七月升本科右,养病归,病愈,七年十二月復除刑科右[3],八年四月升刑科左,十一年十月升刑科都,弹劾内官监太监李广招权纳贿,其门如市。十二年四月因太僕寺少卿楊瑛事牵连下狱,吏部查议,赎杖还职,八月出为雲南布政司右參政,十八年正月考察致仕[4]。
- ^ 《四川通志》選舉五
-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六》:成化二十三年十一月戊戌,以进士郑寯等二十人为给事中,寯、林廷玉吏科;祝俓、王玺、叶绅、郑宗仁、魏玒户科;胡瑞、王纶、孙孺礼科;张朝用、刘孟、杨瑛、卢亨、鲁昂兵科;胡金、季源、韩佑刑科;庞泮、柴升工科。
-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九十五》:弘治七年十二月,兵科右给事中张朝用病痊,至今复除刑科。
- ^ 《泸州志》卷十職官志
成化二十年(1484年)甲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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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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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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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0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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