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林寺法堂
宝林寺法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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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福州市连江县丹阳镇坂顶宝林村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唐、清 |
认定时间 | 2009年11月16日 |
宝林寺法堂,位于中国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丹阳镇坂顶宝林村,唐大中六年(852年)始建,原有13座殿堂,现尚存唐代大殿基础、15根高4.4米的石柱等。清康熙十五年(1676年),住持隆悟大师率弟子募缘重建法堂。法堂抬梁式木构架,歇山顶,面阔七间30米,进深16米。2009年11月16日公布为第七批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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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含有此來源中屬於公有领域的内容: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保护范围的通知(闽政文〔2009〕375号). 2009-11-16 [2010年1月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