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昌縣 大昌縣可以指: 大昌縣 (巫山),北周以泰昌縣改名,治所即今巫山縣北大昌鎮。元至元二十年(1283年)廢。明洪武三年(1370年)復置,不久又廢,永樂復置。清康熙九年(1670年)廢。 大昌縣 (靈丘),北周置,治所在今山西靈丘縣南。隋開皇三年(583年)廢。 这是一个消歧义页,羅列了使用同一名称,但地理位置不同的條目。如果您是通过某條目的内部链接而转到本页,希望您能協助修正该處的内部链接,將它指向正确的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