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法案

史密斯法案
第第76屆美国国会
禁止某些颠覆活动的法案;修改有关外国人入境和驱逐出境的某些法律规定;要求对外国人进行指纹和登记;以及用于其他目的。
引稱[http://legislink.org/us/pl-76-670 美國聯邦公法第76–670號](公法)
54 Stat. 670, Chapter 439(法律总汇
訂立機關眾議院
簽署人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
簽署日期1940年6月28日
生效日期1940年6月28日
立法歷史
法案名稱H.R. 4011
提交者霍华德·沃思·史密斯 民主党
提交日期1939年6月29日
相關委員會众议院参议院的司法机构的委员会审议
簡要
  • 眾議院通过:1939年7月21日(口頭表決)
  • 眾議院通过:1940年6月15日(一致同意)(经修订)
  • 參議院同意通过眾議院修正案:1940年6月17日(口頭表決)
立法歷程

外侨登记法(Alien Registration Act),又称史密斯法案(Smith Act)是1940年6月28日通过的一项美国国会法,该法律对以暴力主张颠覆政府的行为设置了刑罚并要求所有非美国公民进行登记。共有约215人,包括共产主义者、无政府主义者、法西斯主义者因此法受到起诉。在史密斯法之下进行的起诉一直持续到了1957年美国最高法院将数个相关判决推翻。此后,史密斯法经历了数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