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河

副總河,為清朝官制名稱,雍正乾隆时为治理黄河京杭运河河道,作为河道总督的副职设立,驻扎河都驻地以外的重要地段。

雍正二年(1724年)河南武陟县中牟县郑州黄河决口,雍正帝任命嵇曾筠为副总河管理河南全省河务,驻扎武陟。雍正七年(1729年),改河道总督为南河总督,副总河为河南山东河道总督(東河總督)。雍正八年(1730年)南河總督東河總督北河總督分治之后,雍正帝又分别在三处设立副总河:

  • 北河副总河,雍正九年(1731年)设置,驻扎固安县,乾隆元年(1736年)四月,裁撤。
  • 東河副总河,雍正九年(1731年)设置,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裁撤。嘉庆十九年至二十年(1814年—1815年)一度恢复设立東河副总河。
  • 南河副总河,雍正九年(1731年)设置,驻扎徐州,乾隆二年(1737年)十二月,裁撤。乾隆二十二年至二十三年(1757年—1758年)、嘉庆十一年至十五年(1806年—1810年)、道光六年至九年(1826年—1829年)一度恢复设立南河副总河。
歷任副總河
姓名 籍貫 任職日期 去職日期 備註
分治之前的副总河
嵇曾筠 江苏常州府无锡县 雍正二年(1724年)闰四月十三 雍正七年(1729年)三月初七
南河副总河
西柱 雍正六年(1728年)正月初三 雍正八年(1730年)九月十一
朱藻 汉军镶白旗 雍正八年(1730年)九月十一 雍正九年(1731年)九月廿八
高斌 满洲镶黄旗 雍正十一年(1733年)二月十二 雍正十一年(1733年)十二月十五
顾琮 汉军镶黄旗 雍正十一年(1733年)八月十九 雍正十二年(1734年)十二月十六
白鍾山 汉军镶白旗 雍正十二年(1734年)七月初一 雍正十二年(1734年)十二月十六
刘永澄 雍正十二年(1734年)十二月十八 乾隆元年(1736年)十一月初五
德尔敏 满洲镶蓝旗 乾隆元年(1736年)十一月初六 乾隆二年(1737年)十二月十四
完颜伟 满洲镶黄旗 乾隆六年(1741年)二月十二 乾隆六年(1741年)八月十七
嵇璜 江苏常州府无锡县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正月廿七 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正月廿五
徐端 浙江湖州府德清县 嘉庆十一年(1806年)六月十四 嘉庆十三年(1808年)三月二十
那彦成 满洲正白旗 嘉庆十三年(1808年)三月二十 嘉庆十三年(1808年)十二月廿九
徐端 浙江湖州府德清县 嘉庆十三年(1808年)十二月廿九 嘉庆十五年(1810年)七月廿九
潘锡恩 安徽宁国府泾县 道光六年(1826年)三月廿九 道光九年(1829年)
北河副总河
徐湛恩 汉军正蓝旗 雍正八年(1730年)十二月十九 雍正十一年(1733年)八月十九
定柱 满洲 雍正十一年(1733年)八月十九 乾隆元年(1736年)四月十七
东河副总河
高斌 满洲镶黄旗 雍正九年(1731年)九月廿八 雍正十三年(1735年)二月廿一
孙国玺 汉军正白旗 雍正九年(1731年)二月二十 雍正十年(1732年)十一月十六 署理
阿兰泰 雍正十年(1732年)十一月十七 雍正十二年(1734年)十二月十八 署理
刘勷 山西汾州府介休县 雍正十二年(1734年)十二月十八 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十一
李鸿宾 江西九江府德化县 嘉庆十九年(1814年)五月廿八 嘉庆二十年(1820年)正月十七

参考文献[编辑]

  • 钱实甫《清代职官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