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级工资制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18年7月10日)请協助改善这篇條目,更進一步的信息可能會在討論頁或扩充请求中找到。请在擴充條目後將此模板移除。 八级工资制是计划经济的一种工资等级制度。按照生产劳动的复杂程度和技术的熟练程度将工资分为八个等级。苏联从1926年起开始实行八级工资制。中国东北地区从1950年开始实行八级工资制,到1956年中国企业工人都实行八级工资制。[1][2] 1980年代后,中国各地推行结构工资制等取代八级工资制。 参考文献[编辑] ^ 贺永生,祁永彪编,工业企业财务会计辞典,工人出版社,1987.03,第8页 ^ 赵健杰,彭恒军主编,劳动科学辞典,企业管理出版社,1992.06,第227页 参见[编辑] 三十级工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