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御史

唐宪宗元和元年殿中侍御史、內供奉郑敦礼在杭州云泉山风水寺的题名,图中央“侍御史”三字仍清晰可辨。

侍御史,為御史的一種,簡称侍御,中國古代官制。

秦朝初置,漢代沿用,隸屬於御史大夫之下,可彈劾非法。

漢宣帝時又有治書侍御史一職,掌五曹,即令曹、印曹、供曹、尉马曹、乘曹。東漢時侍御史還會被朝廷派到地方鎮壓民變。[1]三國時,曹魏於殿中省殿中侍御史,掌記錄朝廷動靜,糾彈百官朝儀。

改殿中侍御史為殿内侍御史。

唐代侍御史歸属臺院,共四员[2],又改殿內侍御史為殿中侍御史,歸属殿院,用來纠察早朝禮仪。

唐宋兩朝,御史臺所屬機構有臺院殿院察院鼎三而立,分別由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監察御史任職[3]。自魏晉迄於元朝,均置侍御史。

明代以後此職遂廢。

注釋[编辑]

  1. ^ 书名: 《高敏先生八十华诞纪念文集》作者: 郑州大学历史学院编 当前第:142页
  2. ^ 旧唐书·职官三》:“侍御史四员。掌纠举百僚,推鞫狱讼......凡事非(御史)大夫、中丞所劾,而合弹奏者,则具其事为状,大夫、中丞押奏。”
  3. ^ 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七》:“唐有三院:御史侍御史谓之臺院,殿中侍御史谓之殿院,监察御史谓之察院。”

參見[编辑]

參考書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