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 机构概况 职能 接收清理国民党在南京的中央机关和南京市各机关及官僚资本机构遗留的人员、财产、档案,肃清残余的敌人,维护社会治安,恢复生产和交通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南京市 对应机构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简称南京市军管会,是南京市军事管制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1949年4月28日第一次成立,1950年后权力逐渐移交给南京市人民政府。1967年3月第二次成立,1968年3月撤销[1][2]。 参考文献[编辑] ^ 李之荣, 董国强. 南京通史·共和国卷. 南京: 南京出版社. 2015 [2017-08-29]. ISBN 978755330806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30). ^ 南京市档案局(馆). daj.nanjing.gov.cn. [2017-08-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29). 查论编南京市最高行政机关 南京市政厅(1927) → 南京特别市政府(1927-1929) → 首都特别市政府(1929-1930) → 南京市政府(1930-1937) → 南京市自治委员会(1937-1938) → 督办南京市政公署(1938-1939) → 南京特别市政府(1939-1945) → 南京市政府 (1945-1949) → 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1949-1951) → 南京市人民政府(1949-1955) → 南京市人民委员会(1955-1967) →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1967-1968) → 南京市革命委员会(1968-1981) → 南京市人民政府(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