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律台遗址 造律台遗址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地址河南省永城市分类古文化遗址时代新石器时代编号1-182认定时间1963年 本條目存在以下問題,請協助改善本條目或在討論頁針對議題發表看法。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14年4月7日)请協助改善这篇條目,更進一步的信息可能會在討論頁或扩充请求中找到。请在擴充條目後將此模板移除。 此條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14年4月7日)維基百科所有的內容都應該可供查證。请协助補充可靠来源以改善这篇条目。无法查证的內容可能會因為異議提出而被移除。 古城酂城造律台遗址在河南省永城市酂(拼音:cuo)城镇(是一座古城,现在还有城墙遗址,永城市城西25公里处)是一椭圆形高台,形状好像龟背,它高约7米,它底部南北长54米,东西宽34米。酂城是西汉丞相萧何的故乡,因当年萧何再此高台为西汉王朝精心创造法律,故称为“造律台”。在古代称为“都台”。此遗址现在是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唐代大诗人李白曾携友到此游览,大发诗性,他在《忆旧游寄谯郡元参军》一诗中写道:“渭桥南头一遇君,酂台之北又离群。”描写的就是酂城造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