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府
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为永顺州,十二月置永顺军民安抚司,洪武六年(1373年)十二月升为永顺军民宣慰使司。清朝雍正四年(1726年)改为流官,置永顺厅,隶辰州府。雍正七年(1729年)升为永顺府,治所在永顺县,属湖南省辰沅永靖道。下辖四县一厅:永顺县、龙山县、保靖县、桑植县、古丈坪厅。1913年废。
參考文獻[编辑]
- 《清史稿》卷六十八.志四十三.地理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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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为永顺州,十二月置永顺军民安抚司,洪武六年(1373年)十二月升为永顺军民宣慰使司。清朝雍正四年(1726年)改为流官,置永顺厅,隶辰州府。雍正七年(1729年)升为永顺府,治所在永顺县,属湖南省辰沅永靖道。下辖四县一厅:永顺县、龙山县、保靖县、桑植县、古丈坪厅。1913年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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