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州 安吉州,南宋时设置的州。 歷史沿革[编辑] 湖州歷史[编辑] 南宋寶慶元年(1225年),改湖州為安吉州,治烏程、歸安二縣(今浙江省湖州市)。轄境相當今浙江省湖州、德清、長興、安吉等市縣境。 元朝至元十三年(1276年),改安吉州為湖州安撫司,隸屬兩浙都督府。第二年又改屬湖州路。治今湖州市區。 安吉歷史[编辑] 明朝正德元年(1546年)升安吉縣為州,領孝豐縣,屬湖州府,治今浙江省安吉縣北安城鎮。 清朝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複降為縣[1]。 参考文献[编辑] ^ 《清高宗实录》(卷940):“乾隆三十八年八月辛丑(十五日)吏部议准:浙江巡抚三宝奏称,杭州府属海宁县,系海疆要地,赋重差繁,兼有塘工修筑,应陞为州;其事简之湖州府属安吉州,应降为县,并各改铸印信。从之。” 这是一篇關於浙江行政区划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查论编